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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 多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有变动 海关总署:“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 说法是理解有误


本报讯(记者庞晓丹)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文,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公告一出,网络上便出现“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一解读。30日晚,记者从中国海关总署官网看到,海关总署已针对2012年第15号公告作出了说明,指出“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说法是理解有误。

   计算机税率

   从20%下降至10%

   记者通过与现行2007年修订的完税价格表对照发现,新完税价格表中进境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的分类税率多数保持不变,如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奶粉税率仍是20%,酒、烟草、化妆品税率也保持在50%,食品、饮料、箱包及鞋靴、金、银、珠宝等税率10%等。其中,部分商品税率有所下调,如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税率均从20%降至10%,未具体分类的其它物品税率统一为10%。与旧的完税表不同的是,新表增加了部分商品的细分品种,如手机细分为键盘式手机和触屏式手机等。

   香水完税价格

   从每瓶100元变为300元

   此外,新完税价格表中,除了税率有所调整外,部分商品完税价格也进行了调整。如香水的完税价格从现在的每瓶100元变为300元;面霜的完税价格从每瓶150元调高至200元;笔记本从统一的5000元完税价格调整为键盘式笔记本2000元,触屏式则另行确定;手机从过去一律按1500元完税价格调整为键盘式手机按1000元,触屏式手机另行确定等等。随后,记者就相关的公告,联系了拱北海关,对方表示需以海关总署统一就此作出定义。

   进境旅客可免税携带

   价值5000元自用物品

   针对部分新闻网站陆续发布的对新《完税价格表》的解读,记者看到,海关总署昨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该说明称:“新完税价格表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说明》同时指出,“最近,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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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确的理解是什么却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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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听风就是雨啊
海关这次就是调整物品价格。毕竟上一次是07年定的,有些价格已经不适应现在了
政策没变,仍然是个人可以携带5000元以内自用物品(除了20种必须交税的物品,例如电子产品,按规定任何电子产品不论价值都要交税,实际执行并没那么严),超出5000的部分,按表中完税价格交税。举例说明。1公斤奶粉200元。你带了30KG奶粉,那么需缴纳 (30x200-5000)x10%=100元的税。当然,这只是举例,真要带30KG奶粉可能被当成走私全部没收还带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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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一次买个10罐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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