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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MS、NINTENDO在游戏手柄侵权案中胜诉

昨日,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法官Leonard Davis宣布,微软和任天堂并没有侵犯Fenner Investments公司的游戏手柄专利,终于结束了这起长达两年的案件。
早在2007年初,Fenner Investments公司将微软和任天堂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声称微软和任天堂的游戏手柄中所使用的一项数字信号输出专利归Fenner所有,指责微软和任天堂的Xbox和GameCube、Wii侵犯其6297751号专利“低功率手柄端口”。
Fenner的专利是一种实现旧版手柄与计算机连接的技术,微软和任天堂表示,他们的产品并没有使用到该专利,而且对专利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个专利中并不存在任何新技术,在经过两年的调查取证及审判后,法院认为Fenner的起诉不成立,判其败诉。
任天堂美国地区高级副总裁兼法律顾问Rick Flamm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对于法院的正确判决我们很高兴。”微软发言人David Bowermaster在接受采访时也作出了同样的表示,称微软对法院的裁决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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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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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要输了才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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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ner 估计就此倒闭了,打这个官司至少花1000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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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NY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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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   我们付过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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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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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用钱砸,任天堂想和我玩,先把积木关过了再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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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无异于业界败类,此番又和老N沆瀣一气,实在是臭味相投,理应为广大玩家直抽面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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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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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淫了,为啥只有SQNY输呢?上次给了9000多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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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教师随笔 于 2009-3-19 09:59 发表
又淫了,为啥只有SQNY输呢?上次给了9000多万吧?
啥?能做俩kz2,10个战争机器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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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万没记错的话20%回到MS腰包了,MS控股,不然那么小的公司会有钱和精力打官司告SQNY么?大门果然邪恶啊。

PS:当年MS和任天堂各出了1500万、1200万了结官司,任天堂给的是现金,第一个给的。MS是持股+部分现金。深谋远虑啊。SQNY果然不负众望抵死不给那1200万,结果.....

[ 本帖最后由 教师随笔 于 2009-3-19 10: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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