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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中改判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法制观念的淡薄zt

这件事我倒要挺一下相关官员。
不要本末倒置,置定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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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们大家都一直坚守着规则和制度。
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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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6:05 发表



这个就更搞笑了,以后罪犯受审的时候都对法官大人说,你们"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有什么资格来审判我......


世界这么大,不可能每件事情都 ...
一个是比赛规则,一个是法律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FQ能从比赛规则扯淡到官员的法制意识。
那我们自然也可以从红绿灯扯到FQ们的法制意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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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7:25 发表


比赛制度就不是用来遵守的?那还要制度做什么?

红灯也是制度,不是法律;;只需要教育,不需要拘留,到拘留的程度才是法律的范畴,所以你举红灯的例子不合适
逻辑不够清晰,你没明白我喷什么。
首先大家都认为跆拳道的规则只是一种体育规则而已,不管这次陈中事件如何进行,但是它还是属于体育规则范畴的事件,就事论事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
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大张旗鼓地给此事件带帽子定性——————体育规则事件和官员的基本法制观念这两个风牛马不相及的概念,也亏得他们能扯到一起来。

[ 本帖最后由 zo 于 2008-8-24 17: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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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scape 于 2008-8-24 17:56 发表



非常同意这帖的观点。我也认为赢就是赢,输就是输。规则总有一天要进步要更合理完善。真要在比赛规则上辩解起来,最后拿到金牌难堪的还是自己人。还被人再说一次,不过是金牌大国。
所以这次跆协的做法,我是很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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