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电脑] 熊猫烧香作者:不是五年,是无期徒刑...

活该........撞枪口上了,杀鸡儆猴呢。

[ 本帖最后由 stryker 于 2007-2-25 18:38 编辑 ]


TOP

一般死缓的都死不了,缓的几年里表现好就变无期
无期再表现好几年就变有期
有期的再表现好几年就能变释放......
但这些表现加起来也不少年

熊猫这批人,要说就是傻,不知道见好就就收。华人里编写病毒引起恶性事件的,记得上一次是陈盈豪的CIH,之后这么多年没什么大事,被这批傻人又闹大了。
这事就是政府想告诉大家,别以为在某地上网干坏事就查不出来,要查一定能查出来而且严惩。

流氓软件就没戏了,那都公司有组织有策划的行为,出了事马上有公关部门去解决。



TOP

又不是啥千载难逢的电脑奇才,留着有屁用。政府要想干这样的事还不是随便就有大把人。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呪杀 于 2007-2-26 10:06 发表
这要真无期了,以后可就都照这案例判了。个人觉得无期绝对是过了,简直胡闹,这种最多2年
两年?那还会出现千千万万个熊猫烧香。两年对于一般犯罪来说恐怕没有什么震慑力。
如果你能一个月挣10万元但有可能被抓后判两年,你是不是会考虑一下?

此次判无期绝对是为了震慑而不是从一般量刑标准来考虑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MJ3 于 2007-2-26 15:15 发表
熊猫烧香的作者从中谋利了?
好好去看看烧香事件的报道吧
就算没牟利,造成这么大的社会影响,政府是不会不管的。
所以说,你再牛逼,不要干和政府意愿相悖的事,不要把事闹大,否则就你算偷个芝麻你也死定了。

[ 本帖最后由 stryker 于 2007-2-26 22:46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千呪杀 于 2007-2-26 18:04 发表

别提什么威慑力了

威慑力是啥时候用的?是制作熊猫烧香病毒之类的行为已经非常普遍流行,而且这种流行很明显是因为现行法律量刑不足引起的,这种时候再谈威慑力。换句话说就是国家每年抓了几千几万的病毒制 ...
的确是没有明确的法规
我要说的,并不是说判无期的合理性,而是要说,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来量刑,而此次又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才让政府杀一儆百的。
所以我说作者丫SB活该。现实就是没有明确法规,中国又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曾经网络世界又是那么风平浪静,中国的网络又是这么个绝佳的炒作环境,还非要闹点事来体现自己,纯往枪口上撞。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