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新闻] 直接看439L,声援雷帝,坐等A9关门

引用: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5 21:45 发表


自己翻之前的贴子去,爷都说了几遍了还问?你那张截图也可以自己去研习参悟

还不理解?还不明白?回去问你班主任去
我不用翻了,你的帖子我已经很多次展示给大家看了。

可是现在的反应似乎不像你所期待的那样大家都一致站在你这边说你说的对呀?

的确我不理解,我不明白,不过如果你对自己的定义有如此大的自信,为什么不让其他人给你品评一下,让他们来说说对不对啊?难道你的理论只能在你的口中成为真理,却经不得他人检验么?

我给你提供的两个对象还不是我这边的人,反而是在游戏界和你一个立场的人,他们应该不会有偏袒我之观点的可能。怎么,你的“跨平台=移植”理论不仅通不过我这里,连他们俩你都没自信通过么?我这是给你机会啊?

你的理论连你们那边的人都通不过,还要主张真理,是不是太可笑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5 21:40 发表


只要有起码的常识,就知道这官司根本不该打

不过挺好,不然我们怎么取乐
现在又变成不该打了,原先那“打不了”忽然……

您的“跨平台=移植”理论已经够我们笑了。您觉得还需要什么?

之前气势汹汹发了这么多帖子好像自己多有理,现而今那些帖子不敢进了,只敢跑到这里找靠背说两句。有点人类的出息没?

去吧,找这里任何一个跟我作对的人,让他来帮你解释“跨平台=移植”这个公式的“真理”吧,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乐意为你伸出援手。替你跟马甲雷把这个概念解释的清清楚楚,进而引领全地球概念的革命!

[ 本帖最后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7:22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9-25 23:1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喷了,我又不是你这样的傻逼,会妄想还能拿到物质赔偿。是你一直叫唤要和能提供你死恐信息的人分享赔偿费啊,我话撂这里,就你的诉求,一分钱拿不到,法庭判了死恐要赔你钱,你拿着 ...
律师费还真不用你包什么,如果打赢了官司,我的律师费(还有诸如公证费、误工费等等)是肯定要算在赔偿金之中的,知道什么叫由败诉方负担一切起诉费用吗?这种诉讼常识大概不是马甲雷家制定的法律吧(大笑)……:D :D :D :D :D :D

我还真不需要您这位缺乏基本常识来出什么资,就您在这个帖子体现出的无知,我还真是感觉欺负一个需要特殊帮助的人士了。以后呢,烦劳嘴巴放干净点儿。

[ 本帖最后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7:16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boban 于 2011-9-26 00:50 发表

哦~~~~~8000块是网上搜索来的
网络时代果然是划胖者的福音啊~~~~
没事,LADY,即使法院没立案,你这8000块还是可以退一部分的。
我说的网上搜索是说各级官司需要的律师费应该有多少,这个肯定不难查。至于说8000元,可能还真不会查到如此精准,因为网上所写的标准可能比实际的收费偏高一些。8000元就侵权官司而言是一个相对较低的收费标准,一般侵权官司收费大约会到9000元到10000元不等吧?

所以让你查,我真的会怀疑什么地方能让您查到8000元这个具体数字的。

我并非在乎这些律师费,能不能立案我也早就说了,看天意,我会做我力所能及做的一切。剩下的让老天做主,明白?

对了,您与其在这里展现您理解力的匮乏,倒不如帮帮那个龙领先生的忙,帮他解释一下“跨平台=移植”这个公式的绝对正确性。我们的龙领仙认定他的概念没有问题,您既然如此热心,为何不帮帮他呢?

或者您内心也清楚真相,所以会找各种理由推辞?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52 发表
律师费还真不用你包什么,如果打赢了官司,我的律师费(还有诸如公证费、误工费等等)是肯定要算在赔偿金之中的,知道什么叫由败诉方负担一切起诉费用吗?这种诉讼常识大概不是马甲雷家制定的法律吧(大笑)……:D : ...
还诉讼常识,就你这案子赢了还能要求对方给你误工费和公证费律师费?本来以为一个人傻逼是有限度的,赶情撂你身上永无下限啊,你倒是说说哪条法律适用你的诉讼请求啊?赶快百度找,别缩。另外,赌不赌啊,你没损失的啊,还省了律师费,就是输了你也只需论坛发个贴承认一下事实而已嘛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BeastMa 发贴积分 -300 骂人 2011-9-26 10:39

TOP

引用:
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9-26 09:02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还诉讼常识,就你这案子赢了还能要求对方给你误工费和公证费律师费?本来以为一个人傻逼是有限度的,赶情撂你身上永无下限啊,你倒是说说哪条法律适用你的诉讼请求啊?赶快百度找, ...
我建议你呢,去查查侵权案件的诉讼赔偿相关信息。或者你也可以上网自己找一些有关于此的信息。如果你没有这个能力呢?我也可以帮助你。

http://www.hailyare.com/theoryf1.asp

至于我用什么法律来维权,索尼大人就不用操心了。您还是先回去补习一下法律方面的功课吧。

本来以为你是在装糊涂(一边问别人要赔偿我什么,一边自己说出诸如律师费之类的赔偿金项目,我本来想用此调笑你自抽无极限的),想不到你是真糊涂,居然不知道诸如侵权官司是可以要求由对方支付(或者说赔偿)自己在案件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等等。就您这样无知的东西,你跟我打赌?你有资格么?

我知道,索尼大人这些天来心焦如焚,眼看着这么一个貌似可以让马甲雷吃鳖的帖子却被搞得连该怎么让对方吃鳖的办法都找不到(因为邪恶的马甲雷滴水不漏,没有对任何人承诺什么,也没有任何需要对谁负责的地方)。反而被马甲雷找到许多“破腚”抽得这些东西鼻青脸肿,这百爪挠心的叫一个厉害,于是索尼大人下定决心要做个孤胆英雄,用打赌来激将马甲雷,一定要马甲雷承认这件事是煞笔行为,便于以后可以用此来嘲笑马甲雷,索尼大人就等于为全体TG的GK集团立下了大功啊。

唉,雕虫小技,不要跟爷玩。爷我还没有智商低到您的程度。我本来也没有承诺过这个官司一定会赢,只说谁提供证据可以让我立案,一旦官司取胜我将把我的索赔所得分一半给他。谁跟索尼大人您提及“马甲雷100%确定自己的官司一定能赢”的原话,您找他打赌去就可以了。OK?(还是说您也要学龙领大人,搞个“结合上下文法判定你虽然没说过,但你就是这个意思”的脑残补脑法?哈哈哈哈哈:D )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9-26 09:34 编辑 ]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真不忍心把你玩坏啊,你自己吃下自己拉的屎还少么,这叫滴水不漏?至于吃瘪,过了你自己定的起诉时限后你已经吃了,不过你丢脸丢到裤衩都不用穿了,自然不承认。
百度真心不错,能给一些大脑发育不全者以自信。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BeastMa 发贴积分 -300 人身攻击 2011-9-26 10:39

TOP

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45 发表


现在又变成不该打了,原先那“打不了”忽然……

您的“跨平台=移植”理论已经够我们笑了。您觉得还需要什么?

之前气势汹汹发了这么多帖子好像自己多有理,现而今那些帖子不敢进了,只敢跑到这里找靠背说两 ...
书呆子病又犯了~~

因为打不了所以不该打啊

这也要我教?

之前那么多贴子我的观点以及批驳你的过程已经反复陈述了N遍,你自己看不明白只会在里面拉*,还叫我进来闻你的*?你恶心不恶心啊?

你别急,等PSV版MH4一公布,那些贴子我都会翻出来让你吃自己的*~~

我进这贴是干吗呢?是娱乐,懂吗?
:D

[ 本帖最后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6 12:49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9-26 09:4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真不忍心把你玩坏啊,你自己吃下自己拉的屎还少么,这叫滴水不漏?至于吃瘪,过了你自己定的起诉时限后你已经吃了,不过你丢脸丢到裤衩都不用穿了,自然不承认。
百度真心不错,能 ...
我呢,一直在讯问到底你们能拿出什么,你除了一个时限以外,似乎就找不到任何东西了(而且有关时限的问题,我在很早也已经说明的非常清楚是为什么而设。如果需要,我可以随时把我当时的答复拿出来再给你刷刷眼睛。当然,就算有,索尼大人也是无视的,你一耍赖的孩子,我哪儿能和你当真呢。)

现在索大人的小心思小目的被当众揭穿,自然是不忿的。骂两句就骂两句吧。要是再不让索大人吐吐胃中的涨气,岂不有害健康啊?哈哈哈哈

TOP

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38 发表


在你说3万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到过3万这个数字,我所提出的1k也只是按照您所谓的“并不难”这三个字给出的一个标准。对么?

你又是从哪一段文字结合的上下文判断出我嫌1k元贵这样的意思,您终于发现一个SB,只 ...
3万你是肯定嫌贵的,这你自己也说了~~

为什么说你嫌1千也贵呢?这是我对你的了解所然.

不是吗?你舍得出一千调查死恐的资料吗?

难道你已经出了一千去调查死恐的资料:D

TOP

引用: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6 12:48 发表


书呆子病又犯了~~

因为打不了所以不该打啊

这也要我教?

之前那么多贴子我的观点以及批驳你的过程已经反复陈述了N遍,你自己看不明白只会在里面拉*,还叫我进来闻你的*?你恶心不恶心啊?

你别急,等PSV版 ...
打不了是什么意思,不该打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您又要结合上下文发表一番“龙领汉语知识”了?

我呢,已经翻看了你很多的帖子,所以我才疑惑,并把这些对话都拿出来给大家看,对吧?

问题在于,你的这些话没有一个地方解释了你需要解释的部分,反而却更加卓显了您语文概念不过关的现状啊,那你让我看有什么意义呢?你要是说谁能从你的前面那些话里看出正确,那也行了。可现在除了你以外,还有谁觉得你的概念是正确的?

我都请TD和B神来帮你解释,但到现在他们也不肯为了给你解释而出面。那两位可不是我的朋友,反倒和你是盟友,怎么?连盟友都无法替你的逻辑概念辩护,你还打算让别人看什么?恩?要不你自己找吧,找到一个你自认为语文比较好的朋友帮你把“跨平台=移植”的等式给圆乎起来。这又让了一步吧?你可别再当缩头那玩意儿了。

哦,是啊,所以你放弃了那些你的叫板帖,跑到这里寻求保护来了?真是不傻,不过有些遗憾,这里跟我叫嚷的人似乎也没有多少把自己和你划为一个水平线的意图。瞧瞧你多可悲啊。

TOP

引用: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6 12:52 发表


3万你是肯定嫌贵的,这你自己也说了~~

为什么说你嫌1千也贵呢?这是我对你的了解所然.

不是吗?你舍得出一千调查死恐的资料吗?

难道你已经出了一千去调查死恐的资料:D
果然不出所料,又开始进行所谓的“结合上下文未卜先知”了。

要不然能玩出说个弱者就当成“XX已死”之意,说个“出没有3d的游戏”就当成“已经不把3D当战略”之类的种种大笑话么?

哎,你根据什么判断我舍不得?根据什么?拿出我的原话出来。

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就是个满嘴跑火车的混混白丁。是不是也行啊?恩恩,“我了解”真好使。以后你就是混混白丁了,明白了?

TOP

索尼大人入牢房了啊?刚发现……


TOP

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44 发表
的确我不理解,我不明白,不过如果你对自己的定义有如此大的自信,为什么不让其他人给你品评一下,让他们来说说对不对啊?难道你的理论只能在你的口中成为真理,却经不得他人检验么?

我给你提供的两个对象还不是我这边的人,反而是在游戏界和你一个立场的人,他们应该不会有偏袒我之观点的可能。怎么,你的“跨平台=移植”理论不仅通不过我这里,连他们俩你都没自信通过么?我这是给你机会啊?
我自信的不是关于跨平台/移植的概念,而是MH4登陆PSV的100%概率

当然关于这俩概念的陈述,你自己理解能力差,我教不会你也没办法

而你避重就轻,发疯似的盯住这俩概念,是想为将来MH4登陆PSV时捡回点颜面咯?精神世界里的局部胜利咯?

告诉你,门都没有

你就等着MH4登陆PSV之日自焚ID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6 09:32 发表
只说谁提供证据可以让我立案,一旦官司取胜我将把我的索赔所得分一半给他
太丢人了,我真为你感到害臊

因为不舍得花钱去取证,又想出口气,只能"悬赏"了?

有点出息好吧

又不是什么窦娥冤案,至于这样吗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