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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开车的要为穿红灯的肇事者买单?

突然顿悟了,大仙的所谓“谨慎驾驶”

是不是跟路上很多娘们一样,永远用20公里的速度在快车道龟爬,然后再几个娘们并排开个平行车,大家一起爬

绝对安全,够谨慎,很和谐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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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爱你一棒陲 于 2015-6-13 11:52 发表
键盘车神以为撞死人需要多快?最近被BMW弄死那交警头着地,车子才刚启动速度有20KM/H么?道法有说过路口不减速不违法么?
现在的最大问题是道法在默许非机动车的各种违法行为好不好,反正“弱势群体”有保护伞,全责 ...
大仙眼里,只要谨慎,绝对不出人命,出了人命,绝对司机有责,还谈个毛线

想想当年在新西兰,经常有人车伤亡事故闹上法院仲裁上新闻,经常最后都是司机无责,行人方自己擦屁眼去吧,哦还有诉讼费

浪费这么多社会资源真扯淡

法官应该直接来一句,反正你弄死人了,你肯定有责,至于什么责,我不知道,反正你就有,来个观察不仔细什么按上去准没错,妥妥的三分钟解决问题,还能营造和谐社会,哪像鬼佬现在这么打官司,狗屁的事都能拖个半年一年 2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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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司机只要遵守规章、注意路况就能避免机非事故的我无语,很多时候是非机或行人突然跳出来,再快的反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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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随便喽。网上教育行人不要闯红灯的事故影像多了去了,反正我是没看到几个司机冤的不行一点责任没有的。
驾驶习惯这个东西谁能教啊。就好像我说开车系上安全带,不要打电话,不要穿拖鞋开车一样,老司机们觉得自己是不系安全带,穿着拖鞋打着电话开了十几二十年车了都没出过事的老司机,那我还能怎么样?顶多呵呵一下然后碰到事故的时候看个热闹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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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aven 于 2015-6-14 00:03 发表
突然顿悟了,大仙的所谓“谨慎驾驶”

是不是跟路上很多娘们一样,永远用20公里的速度在快车道龟爬,然后再几个娘们并排开个平行车,大家一起爬

绝对安全,够谨慎,很和谐是吧
你这就是抬杠了。要非这么说的话,你说的确实没错啊。你只要不是在快车道上,天天20公里爬绝对不会在过路口的时候撞死闯红灯的行人或者飞机,你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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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eex 于 2015-6-14 11:23 发表
你这就是抬杠了。要非这么说的话,你说的确实没错啊。你只要不是在快车道上,天天20公里爬绝对不会在过路口的时候撞死闯红灯的行人或者飞机,你说是不。
原来学娘们20公里路上跑,是抬杠

那你这牛逼到爆炸的“谨慎不死人,死人必有责”,是从哪里得出来结论?是你丰富的“上路开车”经验嘛

我看这杠都给你抬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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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车神这种就是弘扬南京法官精神,誓把和稀泥促河蟹进行到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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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行人挤着不是不能开,就是开的慢,要一点一点往前蹭,非机动车自己就会让了。
由于立法执法和城市道路规划的缺失,每次在有非机动车在的路上行驶都是心理较量。
这个群体是特别特别特别欺软怕硬的,你开的车越大他越怕,越小他越不在乎。如果汽车开的慢,往他们身上一点一点蹭,他们自己就怕了,就躲了,因为知道碰上了肯定是自己吃亏,但一旦汽车开快了撞上了就是说他们吃亏已经成既定事实了那就非常大的几率马上就豁出去了撒泼。汽车懂礼貌避让,电动车一定把半条路都占完,其实这样除了给电动车自己带来危险毫无正面意义。如果汽车以便不停按喇叭一边慢慢靠近他,他马上就躲了,他们骂街就去骂,汽车一定心态要好。

这和人性其实是一样的,中国大量这样的人。比如这个地方100平米,你和他说先生按法律规定咱俩一人一半然后你划线走人拿东西回来一看他肯定越线占你的地方,因为他知道法律管不过来根本不怕;但如果你块头比他大或者你这是俩人他是一个人,同样100平米,你直接占上70平,什么话都不说,他试探一下讨不到便宜之后就背后骂街但也就默认了。其实多占地方并不多带来好处。

所以咱们看不光是非机动车,这种人开汽车也是一样的撒泼。为什么呢?因为法律不管养成习惯了,换位到汽车这里就吃瘪了。可就是这样,对这种汽车驾驶员的惩罚也一样过轻。
其实如果真的按法来说,谁闯红灯就是谁的责任,一点都不复杂:汽车修理费就是汽车和保险公司的问题,保险公司无法追偿自然会在合同里有体现,因为这种情况修车费很难被赔偿,或者多交保费,所以汽车驾驶员自然开车就会注意减速,谁都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换个角度说全责的电动车,你自己违法了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跟汽车没关系,撞伤撞死都是你自己的问题,有了这样的先例,电动车也会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说电动车在路上确实是弱势,造成既定伤害之后国家可以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障资助,让弱势群体日子能过的下去,但大头肯定自己负担。或者电动车也上保险,出事故电动车自己全责也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法律的尊严必须要保障,口子开在其他地方,不能在立法执法上开口子。

本质上还是一千年前农业文明那一套:没出人命或者重大伤害你们自己商量破财免灾,出了人命重大伤害马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体现法律公正公平。

[ 本帖最后由 sakerping 于 2015-6-15 09: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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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规矩下JB来的程度, 两边都是半斤八两。   要整治的话,当然先从威胁大的开始。

况且, 所谓的机动车全责, 大都是车主为了不花钱修车自己要的成不?
真无责情况,不是自己要全责警察还真能塞给你啊?
当然了,路口不减速之类的有责活该, 交规就是这么写的不服别开, 你质疑和别人质疑红灯为什么不能闯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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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永远都对。
您哪头都不是,哪头都活该让您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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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破事有啥好讨论的,还这么多页。
归根结底就一句,中国人需要管,而中国政府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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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最傻逼,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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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eex 于 2015-6-13 20:40 发表


正好,就你说的这个例子,你说这里面有责任的是扒人家车窗的警察啊还是那个强行启动不遵守交法的司机啊。你这例子不正好说明了要按规矩开车吗,就算扒你窗户的不是警察,就是个路过的大妈,你就敢强行启动闯过去 ...
这就是野生的活的键盘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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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大紧说的好,你使用了一种可致人于死地的交通工具,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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