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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14 12:26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拜托,北美官方2200多万对吧,你怎么算出只有800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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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4 00:28 发表 是啊,按照你给出的算法,在北美的SFC应该不超1500万,官方的说法是2300万以上,足足800万砸小店手里?小店受得了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4 00:29 发表 这不是按照你的算法算出来的么? 再说也不是800万啊? 3200万1400万等于多少?
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14 12:31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sfc再美国卖了3200万?
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14 12:30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又来了,统计说全覆盖了?既然没说,数据比官方小完全可以是应该的事,总不能覆盖一半店,出来数字却有官方八成吧?除非声明做了补全
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14 12:34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那么你认为美国销量和这个差多少?你不是说差1400万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4 00:35 发表 那么你说一下,根据这个算法,SNES应该在美国卖了多少台? 然后用SFC的海外销量3200台进行减法(会吧?),将剩下的数字告诉大家,然后解释这个数字欧洲是怎么啃下去了,好不好?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4 00:39 发表 对呀,这是根据你的算法算出来的啊。 根据你的算法,它绝对不可能在美国超过1700万,那该怎么算?它海外3200万这个没错吧?那根据你的算法该是美国多少台?剩给欧洲多少台?
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14 12:40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这个数据是当年的第三方统计,本身就是说明了各主机再统计范围内的销量,统计范围之外的同比补上就差不多了,论文中我未看到提及样本占比,所以不知道,但着不影响两主机 ...
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14 12:41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简单,加拿大墨西哥南美,加上覆盖不全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