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飞仙
查看详细资料
TOP
魔王撒旦
原帖由 Soviet所谓爱 于 2011-2-20 23:34 发表 模拟器和实机各自的优劣势和特点都在那里摆着,那是客观的数据和资料对比;而喜欢那个、追求那个却是主观的,这个我说了无数次了。我就是讨厌模拟器,就是不爱电脑,就是憎恶液晶,这就是主观否决模拟器的理由了 ...
查看个人网站
小侠
原帖由 飞龙将军 于 2011-2-20 23:24 发表 你家里当然不会是我说的是这套配置了对吧,可你不能说其他人没有,这和开发机一样被称为特例,你觉得还有穷举的必要吗?
混世魔头
原帖由 jinny 于 2011-2-20 23:28 发表 游戏机是商品,模拟器是自制程序,“责任”与“代价”成正比,我没为模拟器花过钱,要什么“责任”,能玩到想要的反而赚了。 游戏机要是不行,就是我的钱亏了,这道理有问题么? 我不知道7501比我的7000多玩 ...
小黑屋
原帖由 jinny 于 2011-2-20 23:39 发表 看出来了,你根本就不是一个玩家。 这里不管是谁,都是围绕“玩游戏”展开的,你是憎恨电脑来了。
原帖由 飞龙将军 于 2011-2-20 23:40 发表 这就是你所谓的比较,游戏机是商品,那电脑就不是了吗?就算你模拟器游戏不全算是商品吧,但我们规定原来起点都不一样,怪不得不公平,那请你奋发图强在和MD和SFC同时代的586上编个上面两个机子的模拟器给我看看, ...
原帖由 Soviet所谓爱 于 2011-2-20 23:41 发表 我个人的意见就是电脑只能“模拟”游戏,不能真正玩游戏。不也是在围绕玩游戏这个话题吗? 憎恨电脑怎么了?就是看电脑不顺眼嘛。你让我对自己决绝憎恨的事物保持客观,那我难以做到
原帖由 jinny 于 2011-2-20 23:48 发表 据我所知,买一个商品,付钱的那一刹那即产生法律关系,表示买家愿意接受合同条款,同时卖家开始承担责任。 游戏机的说明书上明白的写着本机只有玩xx、看yy、听zz的功能,那就只能这些,并且必须这些,否则就是 ...
原帖由 飞龙将军 于 2011-2-20 23:55 发表 说到法律我没学过所以不懂,我只知道你电脑的作用应该比游戏机更广吧。厂商的说明书上没写你可以用模拟器,你不是照样用着吗?还法律合同关系,人家还没投起诉你侵权呢!
魔神至尊
b站:西街老男孩的游戏房间
原帖由 tzenix 于 2011-2-21 00:04 发表 面对现实吧 将来想要重温,要么用PC模拟,要么用当世代的主机
原帖由 Soviet所谓爱 于 2011-2-21 00:06 发表 如果有CRT电视和仿柄,并且手里有卡带的前提下,用PS3玩MD也可以忍受。
原帖由 jinny 于 2011-2-20 23:57 发表 没定合同就是表示随意啊,难道你去超市买黄瓜还得签合同只能凉拌不能塞菊花啊,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