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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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屋
KandK
紅黑米蘭魂
原帖由 瓦格雷 于 2011-6-3 10:07 发表 奖品是200块的苹果线和奖品是5000的神舟笔记本 你说苹果的产品吸引力大还是神舟的吸引力大? 苹果的产品的好处是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价值 知道奖品是多少价钱的 仅此而已
原帖由 瓦格雷 于 2011-6-3 10:16 发表 有毛的法律风险 自己的东西有自己的合法处置权 或者你说你认为你买了东西自己还不能合法处置?? 当然 果青大概觉得自己应该放弃这个权力
混世魔头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1-6-3 08:51 发表 我觉得这事要怎么看 在营业场所放未经授权的CD,顾客听过可能就不买了,会影响唱片的销售 但是购买产品进行赠送,对苹果公司有什么影响?“把免费等字样与苹果品牌联系在一起”?这太牵强了吧。
魔王撒旦
原帖由 zcomic 于 2011-6-3 10:48 发表 小人得志便猖狂
原帖由 FoxfoO 于 2011-6-3 11:23 发表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别让小人得志~~~你做的就很好,屏幕不超过4寸就绝逼不买,希望你认识到了苹果的小人真面目后,就算iphone屏幕超过4寸也别买~~~
原帖由 zcomic 于 2011-6-3 11:26 发表 霸气外露啊,这么霸道,我买不买,买什么,关你何事?? 知道对方是奸商你就永远不买东西了?? 为什么果青有层出不穷的新鲜逻辑??
原帖由 FoxfoO 于 2011-6-3 11:41 发表 不知道你的情况 反正如果我知道对方是奸商,肯定不会再买他的东西了~~~我觉得正常人都不会到一个明知的奸商那里买东西~~~
原帖由 不知所谓无所谓 于 2011-6-3 11:49 发表 你这句话可以总结 成一句:爱用用,不用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