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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直接看439L,声援雷帝,坐等A9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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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gzhicai 于 2011-8-8 10:31 发表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注意了,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雷帝你这么有信心,在论坛上和人 ...
8万PDP虽然是下限可是也是有著作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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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8-8 00:13 发表
很简单,那不是你需要关心的事情。

这些东西自有法庭作主。是与不是不会因为你在这里大喊大叫“不是”“不是”能够改变的。

您在这里着什么急呢?如果不是,搁在什么时候也不是,您心里上哪门子火啊?关心我的 ...
首先,我是看戏模式,而且很乐意看到你吃瘪。

著作权是很简单的东西,我干这行也有年头了,不用法官判,也知道你那些东西无法判定为著作权。

你别矫情了,你在哪个论坛不臭,没有人关心你,只想看你再次翻船?不过看到你那么自信,还是对中国律师队伍的忽悠本事叹服,当然了,前提是有你这样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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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傻逼帖子怎么又被顶上来了,我把话放在这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能给你这个案子开出受理通知书,我自删ID,反之亦然。不知道你敢不敢干就是了。或者你会以我的资历不够为理由缩卵。不过没关系,我也就这么一说。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OOGIK 激骚 -8 拍拍肩膀 2011-8-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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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gzhicai 于 2011-8-8 10:35 发表
当然我是非常支持雷帝搞死死恐那个2B的,可惜方式方法太弱了啊,应该出20万买他的手
雷帝有着胆子,还会在这里叫“著作权”?  我在前面几页就已经喷过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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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雷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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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了没有啊,地雷别光打嘴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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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gzhicai 于 2011-8-8 10:31 AM 发表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注意了,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雷帝你这么有信心,在论坛上和人 ...
亲爱的,你搞清楚了么?

这个跟我有没有信心有一毛钱关系么?

告诉你一个常识,一个帖子是否涵盖原告的著作权、信息传播权,并不是由原告或者被告说了算的。是要由相关机构进行评定得出结论的。

所以这种问题别问我,到时候问相关负责人员就好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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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8-8 07:08 P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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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是看戏模式,而且很乐意看到你吃瘪。

著作权是很简单的东西,我干这行也有年头了,不用法官判,也知道你那些东西无法判定为著作权。

你别矫情了,你在哪个论坛不臭, ...
哎哟,这说着说着又发现了一个干法律的大仙儿啊。还不用法官判……我看你长得挺法官的。

我臭不臭不是你这个本身就臭的东西说了算的。您呢,就不要炫耀您的下限了。我看秀下限的人看得很多,您这种水平明显不够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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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nstrelboy 于 2011-8-8 07:40 PM 发表
起诉了没有啊,地雷别光打嘴炮啊
还没到8月15日你急个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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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到最后马甲累找什么理由下这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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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inalx 于 2011-8-8 20:18 发表
谁能告诉我到最后马甲累找什么理由下这个台阶
借口早就找好了~~~~~

人家早就留了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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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递诉状啊。

如果说法院不受理,那我也没有办法。这并非是我不想打这场官司,也不是我临门退缩不打官司对不对?我已经表明了我的态度。法院是否受理是法院的事。即便不受理也不是我本身没有行动啊。对么?

如果说法院受理,我就打官司好了。到时候就看谁更有理,谁更有证据了。我已经把关键的证据都准备好了,接下来就看对方什么说辞。这个需要台阶么?

这有什么可下台阶的呢?如果不是我本身说出了大话又不肯兑现。我需要什么台阶,你说说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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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8-8 20:32 发表
很简单,递诉状啊。

如果说法院不受理,那我也没有办法。这并非是我不想打这场官司,也不是我临门退缩不打官司对不对?我已经表明了我的态度。法院是否受理是法院的事。即便不受理也不是我本身没有行动啊。对么? ...
得,看出来了,您是真牛逼,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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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8-8 20:32 发表
很简单,递诉状啊。

如果说法院不受理,那我也没有办法。这并非是我不想打这场官司,也不是我临门退缩不打官司对不对?我已经表明了我的态度。法院是否受理是法院的事。即便不受理也不是我本身没有行动啊。对么? ...
您就别解释了,早点去把状子递了,给个实在的响动。
虽然懂点法的一开始都知道这种小孩子吵架的状子100%会成为法院的午间笑话。但您这么折腾过后,要是现在就想不去递了,找个借口塞过去,估计这里以后没人会把你当作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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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来越爱任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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