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27 发表 这种文字小把戏玩一两次可能还觉得新鲜,玩多了,人家就会觉得你已经不行了。 有论据,说论据。搞文字游戏你去找别人玩,如果你再说不出点道道,我要请大家来判明胜负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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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31 发表 我在这里一个MJ也没有,所有人都知道。您不用担心。 您惊恐什么?
天外飞仙
原帖由 muranus 于 2007-3-17 16:09 发表 按照机能理论,我采用最先进的PC配件组装一个游戏机,然后卖出1台,由于机能强大,所以这台游戏就成为X360/PS3/Wii的强力竞争对手了,这个就是马甲雷的逻辑,太可笑了
原帖由 KARUTO 于 2007-3-17 16:34 发表 这样的打比方真实即不贴切又无可对比性,随意指出两点: 1.作为打比方的本体,那些公司都是有头有脸的企业。其硬件是自主设计,标准上就是不通的。你拼装电脑能作为他们产品的比方么?有何共通只处。 ...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34 发表 我连MJ都没有,我哪里请自己的MJ去? 这是什么神逻辑?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37 发表 我要请的是别人,怎么成了请我MJ是我自己说的? 您脑子还清醒么?
原帖由 muranus 于 2007-3-17 16:39 发表 别人和MJ差不多,你就会抠字眼。 这种文字小把戏玩一两次可能还觉得新鲜,玩多了,人家就会觉得你已经不行了。 我爽完了,先扯了~
魔头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43 发表 这种强逻辑不标红怎么对得起我们家TG众。敢情这是战神的抠字眼定义,太强了!!! 你连怎么回击别人都不会,的确很“扯”。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51 发表 一个是在汉语的可容许范围内省略了“标准”两个字也就是“我的论点怎么‘双重(标准)’了”?一个是纯粹故意把别人说成MJ。 我想“别人”怎么也不可能省略出马甲的定义来。 跟我玩文字游戏,你是玄孙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