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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我不发表评论,我就转发下,nba要改规则

居然没人发?我来发

NBA宣布改变走步规则,允许运球或者行进间接球的球员走两步之后再停球、传球或者投篮。

[ 本帖最后由 mikelfanfan 于 2009-10-16 17: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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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决定多走一步

今天NBA正式出台了放松走步限制的规定,新规则全文如下:“球员在前进中接球,或即将完成运球的时候,在停下、传球或投篮前允许走两步。”

简单地说,这一规则要求:
1 球员行进间接球,则在他停球或者传球、投篮前的最后两步可以不运球;
2 球员无论何种方法得到球,如果处于运球过程中,则在他停球或者传球、投篮前的最后两步可以不运球;

结论是只有球员静止状态下得球,没有运球动作的情况下,是不能走两步停球或者传、投球的。

这里所谓的两步,具体规定应该是:
当以下事件发生时,计算做第一步:
1) 球员接到球的同时,任一只脚着地时;
2) 球员接到球的时候双脚都未着地,之后单脚或者双脚着地时;

当以下事件发生时,计算做第二步:
在第一步发生之后,任一只脚着地或者双脚同时着地时。

也就是说,如果接球时正好是单脚着地,可以再迈一步单脚着地(你愿意单腿跳也可以)或者双脚着地;如果接球的时候人在空中,那么可以在单脚或者双脚落地之后再(单脚)迈一步或者(双脚)蹦一步。比方说,如果你打NBA,你可以在空中接球之后双脚同时落地,然后蹦一步,在双脚同时落地的时候停球,不算走步。

这件事情实际上已经闹了半年多,今年三月份,NBA副总裁、主管裁判工作的乔-博尔吉亚就已经向联盟提交了这一规则改进案,今天公布的这一规则就是这份改进案得到通过的结果,以上具体细则我也是摘自他提出提案时候媒体的报道。

对于走步我没有更多发言权,摘录流言帖中的一部分讨论:
引用99楼 SlimForce 发表的: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or upon completion of a dribble, may take two steps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这条规则的重点其实在“progressing”,也就是说,假设你是静止接球,是绝对不允许走出两步的,但是当你运动中(比如迎面接球),那么是可以顺势走两步然后停下的。其实对现行的NBA比赛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明文规定而已……

引用第104楼勃呀发表的:
明显对上篮有影响。这已经破坏攻守的平衡了。至少别人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起跳。你大可以等别人被你收球后第一步晃起再出手。规则不是用来被规定和被遵守的,而是用来平衡游戏的。您平时比赛时上篮走的两步,常常是收球(抱球)前一步和收球后一步吧?至少我见到的一般是这样。

看了楼上的图,我特别介意的是收球是否被解释为抱球,而不是图中所示。如如图中所示,那还可以接受。 PS:LBJ的垫步就像走了两步一样。我看像5步上篮。

引用第108楼 SlimForce 发表的:
没错,我正是想补充讨论一下这个事情。

手头没有GIF,但是想必大家都看过三步上篮(常用在转身动作)应该起跳的时候收球,然后中轴脚站定转方向出手。我经常有这样的疑问:这到底是不是走步?有位前辈告诉我说“裁判看着顺眼就不算走步”,那么现在,按照规则来看,这个已经明确不算走步了。所以还是对比赛没有太大的影响。

之所以说“没有太大影响”,是因为两步之后站定转身出手已经比较常见,但是万一有人硬是走了两步然后站定愣是不出手,那就让比赛有点意思了,毕竟这种不流畅的情况以前是肯定吹走步的,而现在则是也一起变成了规则允许。那么就要求对位防守球员对对手的习惯研究得更加透彻,判断清楚对手到底是要进入进攻状态还是进入停球状态,并且将对手的每一次停球都当成两威胁来处理(因为此时已经不能继续运球了)。

不得不承认的是,规则的确越来越向着利好外线明星的方向走,不过这也没办法,Stern的Entertainment已经越来越积极,从户外赛到环球巡回。如今的观众也不再像20年前的人那么热衷于肌肉拼搏,如今,华丽的技巧和进攻才是年轻人的向往。

这是NBA的悲哀,或者也是幸福。


仅供参考。

多走一步导致的13页回复

新闻原帖在我发这个帖子的时候已经有13页回复了:http://bbs.hoopchina.com/933452.html

可我觉得这一步没那么让人难以释怀。

夏天和中国区大大HP101讨论欧锦赛的比赛质量,得出结论说FIBA的联防无三秒违例规则扼杀了比赛。对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指责FIBA规则不公平:既然进攻有三秒规则以防大个子霸占篮下,防守理应也有三秒规则。FIBA不肯设立防守三秒规则,有一种说法是源于FIBA中的欧洲势力:白人大个子中运动力差的是多数,是联防无三秒规则的既得利益者,所以这种不公平的规则才延续多年毫无进步。

相比之下,走步规则的这次变动找不到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相当程度上,这就是把一步改成了两步,或者说,鼓励进攻的一种手段,因而带上了邪恶色彩。

实际上鼓励进攻的规则变化还有很多,比如外线严禁用手探测对方身体的规则,虽然没有允许走两步听起来这么惊世骇俗,但是不公平性有过之无不及——这是黑纸白字地对外线球员和内线球员的区别对待。当时没有引起持久批判,只不过是因为这样的规则不那么显眼而已。

所以规则变化到底公正与否未必是规则变化受到批判的真正原因,走步规则变化听起来很大以及——说白了——勒布朗-詹姆斯的存在,是吵得这么热闹的真正原因。不满规则变化的潜意识是这样的:早几年,我家xx怎么没摊上这样的好事?

这种心理和前一段房价下跌时,把售楼方告上法庭要求包赔损失的业主心理是一样的:你别管我是刚性需求还是有意投资,凭什么别人买了房子都涨价到我这里却掉价?(当然售楼方承诺房价保值的话是另一码事了)

勒布朗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实话实说宣称当初我们就这么学的,一直都是这么打的,我这步法叫螃蟹步是合理合法的,于是成了众矢之的。虽然教他偷一步的人都已经是退役多年的老球皮,或者说螃蟹步的发明权并不归勒布朗所有。

勒布朗的走步绝杀招来了奇才球迷的痛恨,甚至创造了克利夫兰-华盛顿这样一对最新死敌球队,勒布朗的某些走步也确实明显违反规则,但这次规则的改变不会改变这类明显走步动作的违规性质。说到底,勒布朗的走步一些是保持比赛流畅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行为,另一些是明星哨,和规则怎么制定关系不大。为了流畅放过一些走步是所有NBA球员共享的利益;而明星哨理想状态下是没有最好,可是谁都知道勒布朗不是明星哨的唯一获益者,除非有人能证明勒布朗获得的明星哨明显超过其他人,否则明星哨就是一本扯不完的帐。

结论

事实上这次规则改变很单纯,就是把一个模棱两可的潜规则明确化。ESPN的报道中提到,这种行进间停球可以走两步是长期以来被默许的规则,引用自乔-博尔吉亚的说法。乔-博尔吉亚的老爹希德-博尔吉亚是NBA功勋老裁判,当年因为没吹明星哨被联盟偷偷摸摸停止执法资格的性格人物,他的儿子不管水平如何,对于裁判界的潜规则是肯定门清的。何况ESPN还根据录像资料,认定从库西开始到J博士欧文、魔术师约翰逊都使用这种行进间停球走两步的动作。(实际上我也知道邓肯过半场在弧顶接球停球一般都是走两步的,不过这个有损我家邓肯形象,不宜大张旗鼓宣传。)

我倒觉得NBA肯为了规则明确而做真小人的勇气,一个明确允许走两步的规则总比写着只许走一步实际上常常允许走两步的规则要好,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只许走一步的标准规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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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步郎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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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能说万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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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该改的是暂停数量,长短暂停比广告还烦,每队每节只有一长一短两个暂停就好了,还不带存着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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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直接改成橄榄球算了,把达阵改为投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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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razyundead 于 2009-10-16 18:0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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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该改的是暂停数量,长短暂停比广告还烦,每队每节只有一长一短两个暂停就好了,还不带存着不用
这个有损转播商利益,基本上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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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饭好了别睡了 于 2009-10-16 18:07 发表
以后直接改成橄榄球算了,把达阵改为投篮即可
恩,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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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郎表示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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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让进攻变得不可预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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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饼干 于 2009-10-16 19:0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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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郎表示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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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饼干 于 2009-10-16 19:09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71)]

跑步郎表示区别不大
跑布朗明显亏了,特权人人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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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01 于 2009-10-16 19:35 发表

跑布朗明显亏了,特权人人有了
可以走5步不被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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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步狼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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