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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工商部门2012年度罚款指标提前完成

罚款针对的是已经卖出去的ipad,不好办了。。。
至于行货ipad,换个名字改个外观就不侵权了。。。

[ 本帖最后由 ppst 于 2012-2-13 1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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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八碗茶 于 2012-2-13 11:30 发表
其实苹果收购唯冠也花不了300亿吧
2011年12月8日 一审刚一结束,深圳唯冠公司表态称,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属于恶意侵权,准备向苹果索要100亿的巨额赔偿。
估计几十亿可以和解了,不过那时候工商局还没介入,现在搞越大对苹果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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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3 11:45 发表
对了,我之前买的ipad,能不能上法院告苹果,说他卖假冒的唯冠ipad,要求原价退货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2倍赔偿: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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