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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这是你们等的林志颖iPhon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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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口腐乳 于 2014-6-11 13:12 发表
最垃圾的藝人 沒有之一
+1 社文泽也就嘴炮,这烂人竟然卖假药骗粉丝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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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真忘私绵 于 2014-6-11 14:04 发表
我一直很好奇 有办法把高德的林志玲包改成siri用嘛
越狱后应该不难吧,就换个语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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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想翻出IP5出来的帖打你们的脸,说什么完蛋了,最后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跑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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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坑了电脑报几十w 这下电脑报跟他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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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z2009 于 2014-6-12 23:1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林知音怎么坑电脑报
上次打脸事件 电脑报无意中报了此事,被林知音告了,说是人参公鸡,竟然胜诉,电脑报赔了20W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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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林志颖科技公司董事身份造假”等消息在网上被大量转载后,引发公众对林志颖科技公司董事身份掺假热议。对此,林志颖认为该信息报道者《电脑报》及华商网信息报道不实,侵犯了自己的名誉,遂将他们告上法庭并索赔30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上,《电脑报》认为报道只是求证,没有过错;华商网则表示同意道歉。


林志颖诉称,今年2月8日,其获知西安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辖下华商网发表了一篇名为《林志颖再曝谎言科技公司董事身份也是造假》的失实文章。林志颖一方认为,该文章转自《电脑报》2013年12月16日第49期报道,文章在明显位置标有“掺水的科技达人”、“子虚乌有的操作系统”等虚假内容,甚至将与林志颖无任何关系的“新网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描述为是林志颖在26岁时创办的。在此后,《电脑报》再度发文《林志颖再调查:科技公司真假董事之谜》一文。

庭上,华商网辩称,该涉案文章转自网易,作为合作单位,华商网可以转载网易公开发表的稿件。

《电脑报》认为,其享有舆论监督权,该篇报道自始至终是在求证,并没有确定林志颖不是该公司董事。该案暂时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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