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至尊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9 发表 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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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23 发表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你用D,你觉得合理,你觉得你所认为的这个“合理”和被侵权者所认为的那个“合理”应该怎样来平衡,可以分析了。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55 发表 一个非常抽象的"平衡系统"就能保障您"无罪"了? 实在是太神通广大了,请您详细说明一下这个神奇的“平衡系统”吧。
原帖由 极品香烟 于 2007-4-25 15:30 发表 盗版是现状,没有盗版天朝的XDJM们眼界不足以宽广 损失的是国内的软件、出版之类的公司,但说实话没有盗版这些公司也好不到哪里去 毕竟是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处理什么问题还不一定,同意FoxfoO说的现在要处理的 ...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34 发表 原来著作权法只对单位有效,对个人无效。原来某些人用D版是为了学习、研究或欣赏……………………
原帖由 ssbbtbt 于 2007-4-25 15:35 发表 这个一定要说自己是学习研究欣赏,我还真做不到。d版现在适合国情就是了,还找那么多理由干啥
原帖由 雄狮亨利 于 2007-4-25 15:40 发表 在出版审查废除以前不支持禁止盗版,如果水货正版能够保证供应还差不多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41 发表 是你自己把自己的行为往合法的那个方向生搬硬套吧,我现在就请教你:使用别人开发的软件,你应不应该支付报酬? 应该向谁支付?
原帖由 雄狮亨利 于 2007-4-25 15:45 发表 为了更好的盗版,让我们的经济再倒退几年吧:D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46 发表 难道您承认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