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新闻] SONY起诉Geohot,众索青拍手叫好,并敦促全世界黑客都应配合索尼的工作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1:44 发表
我问的不就是这个吗?你连一句话都可以分开看吗?
你的问题在于将版权置于其他权利之上。自己去思考吧~~~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4:50 发表
现在问题的焦点是,有人在强调黑客破解密匙在技术上是合法的,且不直接参与盗版,所以没责任。
还有人在强调黑客的技术成果在应用主要就是盗版。技术提供者不应该回避这个这个现实。
你还是搞不清楚状况。
既然破解合法,当然就是没有责任。既然没有责任,别人拿他的破解结果做任何事情,他也没有责任。
明白了没有?
至于说法律这个方面是不是漏洞,你还是研究一下版权法再说,免得显得愚蠢。



TOP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5:29 发表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破解不违法,所以黑客无法受到惩罚,。可是我也反复说过索尼这次未必会赢呀。
其实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已经不局限于这个具体事件了,而是广泛的关于黑客破解和盗版的关系,以及黑客在其中到底扮 ...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后果和他无关,所以根本不用考虑,不存在“忽视”的说法。

从现实上来说,这个后果和他有关,可这个关联性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原子理论->曼哈顿计划->广岛长崎,就算再怎么为原子弹下的冤魂抱屈,也从没人去追究曼哈顿计划的参与者的责任,更别提原子理论的创立者了。为什么不去追究原子弹制作者的责任,这个问题如果你考虑清楚了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ffcactus 于 2011-1-13 15:33 发表


放炸弹教程至少不会是被鼓励的, 但是不会犯法, 因为想制造炸弹的人可以找到教程, 不需要您来公布。 但是你在网上公布如何秘密杀人, 如何开锁, 如何盗窃密码等, 当然就会被判犯法(危害公共安全?)。
破解 ...
别的我不知道,不过如何杀人灭尸在水区已经热烈讨论过不下5次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5:43 发表
另外to fox一点,我说的漏洞你理解错了,那个和版权无关。我说的是,如果一个人他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但结果却主要主要指向于犯罪,那么他应该处于事件的什么位置?
黑客的成果明显给后续的盗版带来实质进展,而法律却没有相关提及,这就是我指的漏洞。倒不是说非要制他个什么罪名,但是我认为应该使他有责任在意识到这些后至少暂时不再扩散成果,和厂商一起坐下来研究一下怎么平衡双方的利益。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一个人他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虽然结果却主要主要指向于犯罪,那他和这个犯罪事件就一点关系都没有,明白吗?你不要钻在“黑客的成果明显给后续的盗版带来实质进展,而法律却没有相关提及”的牛角尖里出不来~~~法律没有提及这一点并不是法律制订者没想到这一点,而是想到了以后认为这一点不成为问题:即使黑客破解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盗版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只要没有直接的关系链,他也没有任何责任。
再重复一遍:法律对于这种情况并非没有考虑过,而是认为这不是犯罪。

TOP

引用:
原帖由 ffcactus 于 2011-1-13 15:53 发表


三红饭视美国爸爸的法律为宇宙最高真理吗?   没必要讨论的话, 你何必不洗洗睡去呢?
奇怪,这件事不就发生在美国嘛,不以美国法律为标准还以什么为标准?

TOP

引用:
原帖由 ffcactus 于 2011-1-13 16:02 发表

这个我不知道, 如果这件事在日本是犯罪的话。
在日本也不算犯罪~~~

另外银行的例子不当。黑客破解的是他自己的PS3,他拥有他处置自己的PS3的全部权力,至于他对他自己的PS3的研究成果,他当然可以公布。如果银行是他自己的,当然也可以破解,当然也可以公布。这一点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会阻止。

TOP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6:08 发表
哦,那我的观点就是因为我一直认为在电子技术产品这个领域,类似黑客的行为是有一定责任的。
问一下你,你对法律有研究吗?你是怎么知道法律制定者的心理的呢?另外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这些是被考虑过但认为不重要的的,那么在电子产品的现状下,你认为打击盗版如果要溯源的话,源头在哪?
黑客破解行为导致盗版,这个前后逻辑大伙儿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这个黑客是不是要因为盗版商利用了他的破解结果而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法律的制订者考虑的问题。结果显而易见:没有连带的法律责任,更加谈不上是否承担。

黑客破解导致盗版的问题不是今天才出现的,即使没有法律知识,至少我知道美国的法律制订者一定比我考虑周全,因而从结果上来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打击盗版如果要溯源的话,从法律上来说,就是追溯到盗版的制作、发行、销售方,不再往上追溯。为什么如此?可见的原因,就是我前面向你提到过的:你不能把版权看做最高权利。对盗版行为的法律追溯是不是会侵犯到个人权利才是更优先的考虑事项。

TOP

引用:
原帖由 ffcactus 于 2011-1-13 16:12 发表
这个问题就复杂了, 我想肯定有法律可以保护开发者,让其劳动成果得到保护, 而不是你购买了他的劳动成果, 就有权让利用他的劳动成果,来破会开发者的利益。
法律对开发者的保护不能建立在侵犯另一方的利益的基础上,明白吗?破解和盗版是两回事,法律不过问个人对他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商品的处置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lilit 于 2011-1-13 16:21 发表

请问一下,我对法律不是很清楚
如果我公布了银行的安全漏洞
我会不会获罪,罪名是什么
我个人认为破解银行安全漏洞行为应该是违法的
请问有没有类似案例
我对法律也不是很了解,就了解的范围内说一下,对不对不知道。
在美国,公布银行漏洞(言论)本身应该不犯法。问题在于破解银行系统的行为很有可能触犯了相关法律而受到追究——也就是说破解手法(行为)可能侵犯银行的合法权利。
如果知道漏洞而尚未公布,银行可能可以向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知道的不予公布,但这个禁制令是有时限的:一般是这个实际的案件判决之日。到了判决日法官会给出是否可以公布的结论。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lilit 激骚 +3 感谢 2011-1-13 16:48

TOP

引用:
原帖由 ffcactus 于 2011-1-13 16:32 发表

我觉得SONY应该会在这个破解者是否完全拥有这个产品上作文章, 破解者拥有产品的使用权没错, 但不一定拥有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
破解行为不构成对Sony知识产权的侵犯,正如越狱不构成对苹果的知识产权的侵犯,这已经可以算是定论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ffcactus 于 2011-1-13 16:26 发表

买个东西, 然后去破解它应该不是你的利益吧, 虽说或许是你的自由,但是你的自由会给别人带来损失,那么你的自由自然也会受到约束。
这个“损失”是要经过法律认证的,不是谁说我损失了就是损失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6:37 发表
to lilit
谢谢理解
我明白你想让我理解这两者不构成直接关系。
现在让我说的话,索尼的诉讼还是有道理的。因为先不管法律怎么判,索尼的目的是阻止盗版,而源头目前就在破解上,索尼最有效的方法肯定是直接找源头 ...
有两点:
1、版权法保护的就是投资方。
2、版权法的条文是总和各方利益的产物。版权本身没有绝对意义的正当性。
所以你想到的“投资方吃亏”最基本的原因是这些亏投资方(从法律制定和现实的角度来说)应该吃,如果不吃这些亏的话,可能消费方或其他的个人权利会受到侵犯。
再重复一句:版权不是最高权利。

TOP

引用: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6:56 发表

我觉得你说的安全技术就是电子产品的特殊之处。其他商品,比如我的汽车,只要我正常使用它没有问题,它就是安全的,没有人处心积虑的从它的设计中去找人为破坏它的办法。而电子产品则不然。它承担了额外的东西,。
汽车也有仿制问题,同样属于版权法或者专利法范畴。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