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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锋范车主是素质问题,宝马车主是道德问题(真的高估大家的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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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ngjob 于 2014-8-26 11:3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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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规的解释是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警察在现场勘察就看两车的轮子,变道车四轮进线,就是后车全责,没进就是变道车全责
这个是适用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需要,如果一个交通事故扯半天纠缠不清那必然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而且路上那么多交通事故交警的精力也有限,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快速的处理方式,这个是因为现实而妥协,除非死人了不然交警根本不会也没必要把一件交通事故判断的那么细致,比如这件事故里交警就忽略了宝马超速的事实判锋范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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