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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天师:40G PS3热卖,秋葉原多数店面16:00前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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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14 发表


很好,根据你的原话修改,你说我编造,我就编造了?我要的是证据。
所以你現在已經上被告台了啊。自己喊著青白卻沒給大家看清白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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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16 发表



打击我名声你不是天天在做?可惜也只有反SF响应你,快接受赌局吧。
SF 會響應,才有鬼。

大家還看不到張天師的清白證據,被我逼到如此,多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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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SONY3 于 2007-11-12 19:17 发表
既然2位认定天师拿不出证据
那稳赢的赌局
2位又为何不参与呢??
:D
因為我們還要天詩這個ID繼續為生活帶來快樂。

還有繼續拖...拖到天師拿不出來,他還是什麼都沒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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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21 发表


上被告台就因为“你编造了”这一句话?这里有没有懂法律的,你拿不出证据告我,凭什么让我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來完整一下吧。這個比喻完美了。

你犯的錯就是在論壇上散播謠言。現在我們大家在定你的罪。

你直述自己受他人影響,好,那大家可以判你無罪。但是你什麼都沒拿出來。

拼著老命跟檢察官賭命,有啥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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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25 发表


这样吧,私下我把证据给你,不需要赌,但是看之前你要发誓不透露出去,直到台湾仔接受赌局真相公布后为止,这样不影响我和他的赌局,而且还能让你知道真相。我的QQ:23765970
你封一個人的嘴有啥用,您現在仍有罪假定在身,但公開證據給大家看,現在你就可以離開法庭了。

當然,證據需要由大家檢視合理性。我已經說過了,原文連結以及老外最先翻譯錯誤的抓圖。

老外修改後的發文不算數,沒人知道他原本發什麼。

你還是在跟檢察官拼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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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40 发表
村上春樹如果舍不得这个ID,可以用chris100,来吧,不要等越来越多人知道真相,你将会孤立无援,那样更丢人。
真相就算被大家知道,我哪裡丟人?

大家看你今天這回滅不了我的任何ID才是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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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48 发表



又成灭不了你ID丢人了。
當然。
因為賭局是你設的,意圖想要滅掉對方的ID。但對方就是要拖。

在沒有人規定一方就要接受另一方的遊戲規則,所以是你丟人。丟到現在公開證據放於網上還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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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19:55 发表


我设赌局的意图是让你丢人,做龟公,现在看目的达到了,你会一直缩下去的。
嗯。還是不見天師公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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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20:00 发表


为了不破坏我和台湾仔的赌局啊。
賭局可有成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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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20:11 发表


等你呢。
被我破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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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20:15 发表


你愿意丢脸破局那是你的事情。
可惜不賭不代表丟臉破局,您至今不敢公開證據於網路上才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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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20:24 发表


没你丢脸就成。
還是不敢丟證據,快點丟吧。



我就是要拖到你不敢公開證據貼在這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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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20:40 发表


丢了证据你就自废ID。
我是看好戲的,你丟證據給我看,是要證明你在這檔事上的清白,跟賭不賭沒關係。
沒丟,我有高度理由質疑你的誠信。

丟了,你現在就可以走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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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示何謂有效證據:D

老外的錯誤譯文,有連結有抓圖存證。發表時間在張天師發表錯誤新聞之前.

老外修改後的文章不算。:D

[ 本帖最后由 村上春樹 于 2007-11-12 2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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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ngjingy 于 2007-11-12 20:54 发表


没必要向你证明清白,反正越来越多人已经明白我到底有没有证据了,就看你是否继续缩头了。
那我就可以高度質疑了,反正我又沒看到~XD 你也不敢向我提出證據。

有效證據的三點請看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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