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眼神 于 2009-6-19 20:39 发表 厂商决定自己的产品和谁兼容,这点权利还是有的吧 而且Palm Pre采取伪装成iPod的形式,手法也不像正规大厂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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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影枫堕天使 于 2009-6-19 21:30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ymbian] macos不是一直有一条就是只能用于麦金塔电脑?道理一样么,本来我就是为了我的产品做的软件,我确实有只支持我产品的权利么
原帖由 眼神 于 2009-6-19 21:34 发表 MS如果要限制iTunes在Windows上的使用,除非有正当理由,不然就是利用垄断牟取利益
原帖由 眼神 于 2009-6-19 21:57 发表 Windows作为一个操作系统,先天就是一个开放式的来者不拒的属性 iTunes是一个推出厂商为自己产品设计的对应的音乐管理软件或者音乐购买窗口 就像Nikon的软件对应Nikon的相机,Canon的软件对应Canon的相机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