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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AMD的求生之道!!!

LZ这就不对了,AMD哪里有苟延残喘啊?当前的普通名用PC方面,虽然CPU旗舰和高端疲软实力不济,但是中低端系列还是不错的;显卡有HD5870等等到也是在NV的费米未出之前可以在性能较量上至少平分秋色。AMD发展态势平稳,哪里有情况不妙?

AMD跟在Intel后面几十年这一路发展延续下来了(或者说得华丽一点:携手发展),双方对彼此的份量当然是知根知底的。A、I都不急,天朝的部分人民急的是哪门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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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f3b5 于 2009-11-13 10:28 发表

也不能说A跟I,其实A有A的特色,I有I的特色,但是大部分人会把I的特色当成强项认为I强过A而已……
其实A的CPU在他的价钱上面不算差了,混成今天这样,主要还是拜Intel和PC厂商们的独占协议,导致A只能在Diy市场苟 ...
觉得跟在后面这个说法不爽的,可以继续期待AMD将来能够推出类似当年双核速龙那样有份量的CPU产品,特色是需要用产品来证明的。我也相信AMD的旗舰CPU不会总是像现在的费龙II 965那样只能和i5-750甚至是Q9拿来相提并论,是会有再次出现在性能上拿得出手的产品,而不是只有低价格性价比较好的产品而没有真正撑得起旗帜。

好吧

英特尔掏钱了

戴尔、惠普、联想、华硕、技嘉等等见(“小”)钱眼开和英特尔苟合也受到道德谴责了

AMD拿到生活补贴金了

美国欧盟的司法严肃性得到捍卫、市场环境也净化了、法官的公务费也有报销了

大家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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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zhang 于 2009-11-13 10:50 发表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amd得到的四条好处里面的第二条。罚10多亿美金对于intel这种怪兽来说九牛一毛了。intel还要面对纽约州的司法调查,还有欧盟的。
对啊。

2. Intel同意遵守一系列商业操作规程,即不再以双方协商认可为滥用垄断地位的方式进行市场推广。

Q:怎样的滥用垄断地位方式?
A:是双方协商认可的那些。(不是直接按照美国联邦政府或者欧盟的相关法律条款,而是按照协商的)

Q:英特尔你认了吗?
A:好好好,我认了,我让你们拔、让你们放。你们继续。虽然我没法和微软老大哥比,但我不是AMD、更不是NV,你们能看得起我、认可我,如果我连这点面子都不给的话,那就真的没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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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zhang 于 2009-11-13 11:21 发表
楼上是intel真fan啊~:D  我谈不上amd fan,但是我现在是反intel fan:D
Intel有什么好饭的,我只不过买买用用Intel的产品而已。

只不过是在看到【一些政府、机构例行公事般的对其拔毛放血却引得部分群众对这些“反垄断正义行径”拍手称快】后随便码点字说说自己看法而已。

饭的话我也去饭世嘉、任天堂的游戏;饭也去饭会赚钱的任天堂这样的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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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zhang 于 2009-11-13 11:51 发表
“部分群众”,多么有趣的说法~你的看法其实就是说intel没做错任何事情,intel都是因为公司太大太招风所以人人都要咬他一口么?:D
另外我一直是sega的fan,多年一直md ss dc等等 ,我替sega一直觉得不值,哀 ...
对啊,这个“人人”,当然是指能挥起“有效攻击大棒”的。

什么叫英特尔没有做错任何事?现在可以“管”你就告诉你做错了要罚,你还想自己像没事人似的全身而退?那除非是英特尔自己太不识抬举变身成愤怒的公牛;亦或者能到火星人的法庭上去上诉,反正地球上你英特尔还想混,就得按游戏规则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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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zhang 于 2009-11-13 12:29 发表

没完全看懂……
我坚持认为只要之前纽约州指控intel的罪状属实的话intel就是违反了法律,intel和ms都是业界巨无霸,ms面临的指控也很多,但是ms和intel相比感觉还没那么黑,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D
地球是一个讲法律讲道理的地方,请遵守世界警察以及欧洲圆桌等等所定下的规则,否则是国家就是恐怖主义、邪恶轴心什么的;是公司就是在搞垄断或者搞倾销(不过倾销一般是来自天朝的)等等。

世界警察和欧洲圆桌都说你这个公司垄断了、不正当竞争了、要处罚了,还不赶快陪着笑脸一起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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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人家利益集团里收益微调的“私事”,美国欧洲普通纳税人普通老百姓都不能从如此“反垄断”中得到精神或者物质回馈,天朝部分网民竟然能看着这几条相关新闻就yinle,觉悟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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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帖里一些对我观点回复的内容表示意料之中的遗憾。

其实关于牵涉到英特尔、微软的一些反垄断、不正当竞争的话题,我和其它一些人也在聊天的时候聊到过,是些叔叔阿姨年纪的人。差不多是去年的这个季节,在崇明。他们中有教师、律师、设计院的、搞风投的、电视台主持人等等,我一个二十几岁的贫民老百姓在里面绝对是“档次”最低的一个。晚上,大家在足球基地宾馆大堂旁的咖吧坐着聊天等待根宝(这也算一个“旅游项目”了),开始天南地北国际国内的兜。内容也不可避免地讲到了美国次贷、美国政府会怎样救市啊、会不会波及到亚洲再造成一次东南亚金融危机啊,我一个“小孩”、讲的又和我学的工作的没关系,就在一边喝袋泡茶(当然我下来也是想看看根宝,就等着吧)。后来聊到虽然是市场经济但美国政府也会出手“干预”一些公司企业的运转尤其是在生死关头的时候,其中一个人大概是看我这段时间一直没说话,不想冷落我把我这“小孩”晾在一边,就叫我一起来“噶塞无”,我说我不懂房地产,他们说无所谓的、反正天南地北随便聊嘛(叔叔阿姨们真热情 ),那我就附和几句吧。我说美国政府应该会去挺一些他们认为的支柱型标志型,该花钱的时候政府还是会往里面砸的,而且美国政府来平时攒大钱的时候也不忘把零钱找头收好,比如在微软、英特尔这些公司身上拔拔毛。听到拔毛,有人笑了。然后我就讲了和我在这个帖子里面一样的观点。讲完观点后,有一个律师(一行的人里面,有两个律师)就讲了:“从现行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律上讲微软、英特尔是有违法违规的嫌疑,而且实际可适用的条款的范围宽度也比较广(注:大意如此),面子上(注:上海话)到最后实际判罚为不正当竞争、垄断的很正常。但是我个人还是基本同意你的观点。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可能得到官方正面确认的,为什么不能,因为这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潜规则(注:戏虐啊)。”说到潜规则,貌似有人笑出声了。再后来根宝来了听他讲足球基地啊、东亚队啊、再就是一起拍照啊,就不写了。

我写这么一大段,不是搬出个律师“砖家”来证明我的观点就是正确的。而是把同样听到这一观点,还是会有人不从个人主观好恶去看这种“经济与法”的事件。而在这个大家灌水聊天的论坛,正如我开头说的,会出现哪几种回复,意料之中。

申明:我对上面所写的这件事情的真实性负责。不过是没有录像录音为证的(我还没有无聊到用DC把这些录下来)。不过想来足球基地宾馆大堂的女服务员应该还是会对当时我们这一行人有些印象,毕竟里面有个是国内还算有一定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

另外,说我人身攻击的,请调出自己所用的拼音输入法,看看有模糊音设置的情况下都会有哪些候选词,难道只有唯一的一个?我还没说有人在前面人身攻击我,倒有人说我在搞人身攻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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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在足球基地宾馆的视频照片截图。仅证明有过那么一次行程,并不能用来证明前面所讲内容。

图片里面使用电脑的是根宝,根宝右手边那个座着的即为某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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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TFYH 于 2009-11-14 12:36 发表
LS的文字习惯太奇怪了吧,完全看不懂要想表达什么,不过如果没AMD的话,很多DIY用户需要花更多的钱才能配到现在同档次的机器懂
请你把我在本帖各楼所有的话,依次再看一遍。

不要跑上来就说如果没有AMD就怎样怎样,你在看过我这个帖子里面所有言论后,你认为我是怎样看待AM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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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人说不知道我在这里主要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那么也可以参考dizhang在22楼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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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英特尔、微软的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的调查、起诉、判决,作为一个系列话题,是够老的了。

其实也可以从结果来看一下。

针对英特尔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的多起案子,不论是AMD的“自诉”,还是政府、机构、独立法官的“公诉”,“自诉”、“公诉”胜利了(或者和解),这么些案子,有对英特尔伤到筋动到骨吗?有改变行业发展环境、维护行业内其它竞争公司的利益吗?
假如每次10亿左右的罚单,别说对英特尔这样的公司算不了什么,就是加到AMD账面上也才相当于多少天的收益?
有对英特尔今后发展执行实质性效果的某些限制和判罚吗?这么多年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下来,英特尔还是那个英特尔、没有因为判罚和措施而“被”削弱“被”管束;AMD还是那个AMD、没有因为判罚和措施而“被”增强“被”扶持,两家的处境没有什么变化,格局依旧。
没有看到过相关判罚,是真正对英特尔念紧箍咒令其今后“收敛”的、真正对AMD扶上马送一程帮其今后“茁壮成长”的、真正对竞争环境条件进行改造的任何迹象。只见拔毛~~
这就是多年来几次三番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之后的现状。
这样案件今后也将继续,差别仅仅是纸张上的时间。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要对英特尔发起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调查、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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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txzhang518 于 2009-11-14 16:18 发表


你这啥JB逻辑,要这么说小偷抓也抓不完,不抓就截了?
:D

这比喻用得。

就凑活着用你这个比喻说说。

“也抓不完”,这个提法也够可以的了,够绝对。连新加坡这种地方的小偷都不可能百分百消失。还是说有效控制发案率吧。

小偷如果被抓后不是像现在那样只关几天罚点钱,而是要接受鞭刑被打个皮开肉绽或者其它的重罚,还会有那么多小偷吗?

难道你认为处罚方式力度的差异,对被罚者自己以及公众的影响力是没有区别的?

嘴巴先干净点,然后多学点常识,然后再到网上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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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txzhang518 于 2009-11-14 18:28 发表
就你这智商???换成杀人犯的例子怎么样???株连九族意思就没人杀人了???? 2333333333333

没那么多口水和你废话了~~~玩去吧你


你还真是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套进去了。

呵呵,拿杀人作为对英特尔碰到事情的比喻。

那就是如果英特尔被指控为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杀人”的重罪),那么如果是被判处拆分(“砍头”),那么本来的英特尔就没了。英特尔没了的话,这样还会出现一次又一次的对英特尔的反不正当竞争和或者反垄断案子吗?还会出现我说过的“拔毛”吗?

如果现实中对判定为进行不正当竞争企业都执行拆分兼并重组等等处罚,还有多少公司敢承受这样的指控?当然这类处罚程度是按照你比喻所提到的走极端重刑路线来讲的,不一定是实际合理的量刑尺度。

还有,又来“就没有杀人了?”,这不是和你前面那次“就没有小偷了?”一样。总是往同一个坑里跳。没有杀人、没有小偷的世界那是理想世界,现实世界有杀人有小偷,但是也有法律,法律是用来界定、处罚以及震慑那些的。

行了,就你啊,还真是你玩你的,我玩我的。最好这个帖子里面你也别再和我讲,那我也不用和你讲。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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