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原帖由 @quigon_knight 于 2016-9-21 09:16 发表 我觉得有最起码的公民意识比什么“爱国主义”更有意义。 往小了说,这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往大了说,这叫侵犯人权。如果一个人连买什么、用什么都不能按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决定,都要无端地被所谓“爱国主义”道德绑架的话,这他么成什么国家了?? 并且这种廉价的“爱国主义”本身也十分脑残。哪怕就是用国产手机,一多半的零配件都是日本、美国进口。操作系统更是不管你用什么牌子,都是妥妥的美国货。装什么掩耳盗铃?装什么婊子立牌坊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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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mp1234 于 2016-9-21 15:24 发表 问题是领导层面说这种话就是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