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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受DS版拖累,PS3版二之国遭遇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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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11 PM 发表
另外百度了下,变形金刚制作方面,再次重现了初代的美日合作模式:全部剧本由美方负责,而动画则交到日本方面完成。正式的名字叫做《Transformers:Animated 变形金刚:08动画版》。由Cartoon Network出品,将从08年1 ...
你不会不知道头领战士吧?

告诉我那是哪一国的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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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lensakura 于 2011-11-26 11:13 PM 发表

其實子公司算不算是本公司的在美國的反壟斷法裡面就定義得很清楚了
只要直接持股+間接持股達到掌握子公司董事會的比例就算,更別提全資子公司
要不然微軟只要搞個子公司間接持股賣別的版本WINDOWS就能擺脫市場壟 ...
这个改变的了什么呢?

那也不会改变那些版权是归属于美国本土企业的啊?

你想就此说明什么?

这个跟别人的官司又有什么关系?每次是不是被别人逼得走投无路就要拿一些无关的东西来岔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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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18 PM 发表

笑了,1960成立的那是卖数码电子的索尼在北美的子公司,这跟收购哥伦比亚有个毛关系,事实就是索尼集团在1989年就以近50亿美元并购了电影公司哥伦比亚,其中用34亿从可口可乐公司购买哥伦比亚的股权,并承担了哥伦 ...
你别管是干什么的,但很明显人家在收购之前已经有分公司了,而不是在收购之后能留给你那段时间,你就别徒劳了。

收购出资和版权归属于哪个地方的实体企业是两码事,就好比人家任天堂也是让NOA出面去和老毛子洽谈,但拿到的游戏机版权却归属于京都本部。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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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23 PM 发表

在98集动画以及大电影播出后,美国方面把推广阵地转向了漫画市场,没有再继续制作变形金刚动画。这时候日本方面买下了变形金刚的制作权,将美版动画后期引入的头领战士单独制作了36集动画版。美系的头领战士与日系 ...
行了,你能说出这种话,我也就不用再说什么了。

看来蓝星的事实不太适合您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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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24 PM 发表
同理,难道fromsoftware是日本公司,那他制作的恶魔之魂和黑暗之魂就算日式rpg了?
跟它是不是日式RPG没有一毛钱关系,就好比说美国人来中国拍了一部反映大熊猫的电影,用了中国的题材,中国的国宝,中国的演员,但这电影仍是美国人的电影一个意思,懂了么?

头领战士的确是日本人用了美国的剧本,题材等等,但这个东西仍然是日本人做出来的动画,明白么?

不明白就说明你的智商实在不能理解这些。(当然我不用提其实《变形金刚》最早的版权还是日本人卖给美国人的,而你现在却要以版权归属阐述它实际上是美国人的作品么?谢谢你承认了我的观点)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11-26 2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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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29 PM 发表

马甲雷这是要向天师学习了啊?索尼收购哥伦比亚和米高梅为了什么?不就为了他们电影库里那几千本经典电影的版权,有了这些电影的所有权,索尼就能很方便的推行他的光碟格式
另外马甲雷的意思是只要索尼在北美有了 ...
我实在是没法说了

原来“为了什么”=“版权在哪儿”。

大仙,蓝星对你太危险了,您要保重。

对了,《变形金刚》最早是日本人卖给美国孩之宝的,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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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俄罗斯方块,任天堂只是买了游戏机的版权,但在FC和GB上推出的游戏本体,是日本任天堂自己做的,明白?所以游戏机上的俄罗斯方块,是地地道道的日本游戏。

那你的意思莫非是这些索尼手里的美国电影都是日本索尼公司自己操刀做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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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39 PM 发表

又来混淆概念,这是不是美国电影主要看导演是谁啊,如果仅仅是美国资方投资,剩下拍摄部分包括导演、演员、取景包括后期制作都是由中国人完成的,这当然算中国电影,不然藏龙卧虎算什么?美国电影?
相反,只是用 ...
是啊,那你的意思莫非是索尼的那些电影是日本人负责导演,选演员,取景等等完成的?因此都是日本电影?恩?

你是不是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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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46 PM 发表

难道版权不是属于索尼的?哥伦比亚和米高梅早就已经失去这些电影的发行权了,懂了吗?
是日本人卖给孩子宝的,可惜孩子宝从制作、设计都是重新弄过的,出来的当然属于美国电影了
花木兰我们卖给迪斯尼了,做出来 ...
这就不对了啊,先生不是很坚决地说版权卖了也不算么?俄罗斯方块的游戏机版权明明卖给日本人了,却不算日本游戏,而日本人卖给美国人的变形金刚却算美国人的产品?

这什么逻辑啊?

你以为俄罗斯方块是没有在日本任天堂手里重新弄过的?你知道老毛子最初弄出的俄罗斯方块是啥模样么?

真是愈发搞笑了。还花木兰,你到底想站在谁一边儿啊?怎么现在看你反而在帮着我抽你自己啊?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11-26 2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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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49 PM 发表

你所谓制作只是任天堂把最早的pc版本移植到fc和gb上面,游戏方式、游戏理念更本没有一点改变,这也算地地道道的日本游戏?
如果这样,dq、ff很多的妇科都是se外包给别的公司做的,所以妇科的dq、ff都算那些外包公 ...
你见过PC版本的俄罗斯方块么?那东西能简单移植到FC上么?最初的版本你知道和后来在FC上的版本有什么不同么?我考考你。

外包都搬出来了,外包没有版权啊?先生,您不要顾头不顾腚啊?怎么忘了这个基本的前提啊?你们家搞外包是连同版权一起外包出去的么?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11-26 23: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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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6 11:59 PM 发表

对啊,版权卖了,但是制作理念没变,当然不算了,俄罗斯方块虽然卖给日本人了,但是游戏本身的设计原理、游戏方式全部遵从了pc版的原理,这样做出来的东西算日本的?
fc版只是优化了画面,改善了界面,游戏的核心 ...
哦,改没改变是大眼睛说了算,早这么说不好了么?

但大眼睛又一次犯2了,你是说除了画面和界面以外没有动过其他的东西么?

我要是给你找出来动过其他东西你怎么办?而且都是核心的东西。

别扯淡,是不是重新设计这个世界还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现在你在自抽状态,还是一个个来吧,别又顾头不顾腚。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11-27 0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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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7 12:03 AM 发表

而且你不要混淆任天堂对俄罗斯方块的fc、gb制作权和索尼对哥伦比亚、米高梅电影的所有权,两者是不一样的
任天堂只是获得俄罗斯方块在fc、gb上的制作权,而且花费了数千万资金,而且以后如果要在sfc、nds上面继续 ...
就不要继续无知了

——————————————————
仅仅经过四个星期的审理,法院便裁定,任天堂在家庭游戏系统拥有俄罗斯方块版权,而Tengen销售的“苏联智力游戏”则被召回,售出的游戏数量不详。
——————————————————
http://www.docin.com/p-238804710.html
自己去看


后来的版权争夺只是后上台的俄罗斯政府宣布把版权交回给原发明者(先前这些都属于苏联政府所有),但是家用游戏系统的版权不在其中,明白?任天堂不需要向任何人交纳所谓版权费用。你这个说法从何而来?把链接拿出来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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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1-11-27 12:08 AM 发表

来来来,难道任天堂对俄罗斯方块做过根本性的改动?或者影响这个游戏进行方式的改动?当初是7个形状的方块,难道任天堂改成6种或者8种了?一次最多消4层,难道任天堂做的一次可以消5层?
至于在难度和速度上的改动 ...
你说清楚,如果我说出来你怎么办,别现在在这里又蹦又跳,一会儿就不是你了。

你说的这些我管不着,你现在的说辞就是除了画面和界面外没有改动任何其他的东西,对,还是不对。

我就要你这句话。其他的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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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z 于 2011-11-27 12:07 AM 发表
反正现在其他厂做俄罗斯方块任天堂管不着,而其他厂要是用到哥伦比亚电影ip索尼绝对可以管
那是废话,因为任何版权出售都有时限。

但这不会改变在FC上和GB上的俄罗斯方块是日本人制作,发行的日本游戏的现实,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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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reyouready 于 2011-11-27 12:17 AM 发表

拿出这个想说明什么?

这两个东西卖了很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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