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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直接看439L,声援雷帝,坐等A9关门

看这里说得这么热闹,我觉得我也应该出来说几句话了。

首先,我确定一点,我并不想把A9告上法庭。根据?很简单,如果我想,现在我就可以告,用不着等到10多天以后。

其次,我并不愿意轻易去触碰人肉引擎这个区域,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恰恰是一种讽刺,用合法手段维权,还要用非法手段获取资料吗?

再次,很多人不相信(是不相信还是不愿相信这个我们暂且不论)法院会受理这样的事,在这里我不便对自己之前的奔波说得太多,只说一点,我还没有愚蠢到未去咨询法院的意见而先去公证处交钱。

最后,A9的bush君放了话说“希望你不要把自己在a9搞到这个地步”,对此我只能苦笑一声,“在A9,我还有何地步可言呢。”我的ID只剩下[马甲雷耶夫皇帝]一个了,且这个ID在新闻区无论怎样发言都会被永禁。还打算让我怎样“地步”呢?若非已经退无可退,我如何会如此选择?

说句实话,A9死活真的不关我事。我之所以还要屡屡提醒,并非为我自身,而是期望某个封人积极,担责没胆的人有点男人的气魄,别拉着A9陪葬。此人到底最终会不会提供信息给我,我原本也没报太大希望。只不过如果他不担责,那么总归要有担责的对象。不欢迎?那就不欢迎吧。现在谁看谁顺眼啊。如果真的希望我缄口不言,10几天后自动起诉也不难。我现在便可以做到。至于说具体会变成如何。我已经管不得那么多了。

有人千方百计想知道我用什么理由起诉A9,这里也可以一并回答:无可奉告。别试图从我这里套话。只要告诉你那是足够的理由。您讥讽挖苦也好,嬉笑怒骂也罢。不该现在说的东西,一个字你也别想知道。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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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4074 于 2011-7-28 09:43 AM 发表
雷帝似乎将管理员和一般用户搞混了,管理员就是用来行使管理职能的,其代表的是整个管理层的意志,甚至可以说这个ID不是一个人在用。
死恐是超版

管理员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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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张老师这个自H先生大概是太看重自己的价值了。我的确说过给他留位置,但可没说是被共同起诉的位置。

张老师还真是自HIGH成瘾了,别把自己太当个玩意儿,您只不过是我陈述事实来龙去脉中的一个点缀而已,谁让您的跨区投诉成为这件事的起点呢?想回避也回避不了啊?

当然,除了作为陈述事实的点缀之外,其它的事情,大抵就和您没啥关系了。

我已经说过,死恐回不回答我的问题实际上并不重要,他回答了。我告他,他不回答,我告A9,就是这么回事。区区小我,成为A9不受欢迎的人其实也无妨。我有何可失去的东西吗?A9呢?谁的坛坛罐罐多,谁就越束手束脚。对么?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7-28 23: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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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龙 于 2011-7-28 03:09 AM 发表

啥逻辑,马甲雷要求死恐提供个人资料,是马甲雷有求于死恐,如果死恐不搭理他,导致最后马甲雷无法得逞,那就是死恐赢了,马甲雷出丑了。怎么叫死恐缩不缩?死恐不理马甲雷,恰恰说明死恐占上风,主动权掌握在死恐 ...
张老师太师太了。

有求于……真的,我是多么有求于他。都求他别拉着a9陪葬了。

哎呀,到时候整个A9成了被告,我又该求谁去呢?您要说我因为得不到死恐的姓名而起诉不了谁,倒也是“不能得逞”的具体体现。可是我有备选啊,不能起诉死恐一人就起诉A9而已。死恐是A9的超版,他能逃得掉?哎呀,马甲雷这照样“得逞”可真是牵动张老师的心啊。

张老师怎么不像在A9时那样叫嚷“A9无辜,雷帝卑鄙”啦?的确,A9是很无辜,错只在死恐一人,而现如今无辜的a9要被送上法庭,而惹事的死恐却以一句轻描淡写的“没空理神经病”逃避他的责任。这不是当缩头乌龟,还是什么呢?

我没有选择,法律规定我只能用控告网站做备选,这您也该知道啊。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7-28 2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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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浦健太郎 于 2011-7-28 11:33 PM 发表
支持雷帝维权.

不过雷帝不来讨论下任天堂业界良心,3DS降40%吗
我讨论什么呀。PS3 20G的没发售之前就降价,还有比这更良心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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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gardavids 于 2011-7-28 11:43 PM 发表
字里行间感觉雷帝打赢官司把握很大,口吻跟当年预测高清大作必定移籍WII一样充满了激情
我可不能保证起诉一定能获胜。

我只负责把我知道的事实向法官陈述而已。具体如何要按照法律条文办事。这和业界预测不是一回事。

有客观条文做依据的事情是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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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8 11:46 P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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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就起诉,a9管理层已经用实际行动表示了不屑一顾
真要不屑一顾,还会连连锁帖,禁止谈论此事么?

“不屑一顾”可不是刻意做出来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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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三浦健太郎 于 2011-7-28 11:46 PM 发表

没发售就降价,无人受伤只有福利索尼的确是比卖了半年不到就降40%伤害死忠无数的任天堂有良心.

看来任青朋友中也不是全部盲信任祖宗大慈大悲的,还有救.
人家也是有补偿的么。

PS3发卖8个月也降价100美元,而且貌似一年中降了几次,可没听说有过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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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8 11:51 P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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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说明不把你的威胁当回事
哦,不把“威胁”当回事。

您好像天然认为这是“威胁”。

第一、什么威胁?没做错事为何会觉得上法庭是“威胁”?威胁是恐吓,是为了让人害怕。您是出于什么角度认为这是一种让人害怕的举动而能够被称为“威胁”?我无权无势,走的是正当的法律程序,我也没有一个李刚爹那样的爸爸,威从何来?胁向何往?如果他问心无愧,走法律程序不就跟旅行一趟般平常么?说实话,你如果声称要告我,我真的不觉得这是一种“威胁”。更谈不上认为你是在“威胁”我呢。不做亏心事,焉怕鬼叫门呢?

第二、不把威胁当回事却锁帖又禁止谈论。看来真如某官员所说“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啊,这不当回事的行为未免矛盾重重啊?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7-29 0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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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02 A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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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说要死恐提供信息,否则就告论坛吗,事实是根本没人在乎,死恐也不会听你的,等很久再锁帖可以增加点击,又说明不就范,很恰当
这是我的讼诉选择,我要提起诉讼,在法规上有且只有这两个选择。我把这两个选择告知大家,谈何威胁?

他们在乎不在乎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负责把这个程序交待清楚。剩下的事情就是他们自己的了。我也没说我要怎样他们。死恐不听我的只能说明他缩头了,他没有担当的勇气,这对我也没什么损失啊。事实上他要是真出来说话那我还可能佩服他一把。毕竟是个敢作敢当的男人。不拉着其他无辜的人做垫背。他现在不出来正说明他懦夫。其他的什么也说明不了。

我并没有开出所谓不诉讼的条件,我早就说过,官司我是一定会打的,无论他们做出怎样的反应,所不同的仅仅是和一个人打与和一个论坛打而已。要是我提了什么条件说你怎样做我可以不打这场官司估计可能还有些威胁的成分。我早说了我肯定要打,那还威胁什么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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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14 A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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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了,人家懒得理你就是缩头,对啊,你早说要打,就快点,还等什么对方反应呢
我当然要打,但我给死恐20天时间让他自己考虑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我要做到仁至义尽,我给他充分的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虽然时间长一些,但从此不会有人再说我搞突然袭击。对么?他不像个男人,我却是个男人。我不能跟他一般看齐啊。对不对?

当然也有一些个人原因,有了这20天我可以把各种材料证据准备的更充分。并且进行更多的司法咨询,研究如何胜诉的机会更大,这对我也有益无害啊。给别人机会,也给自己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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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真实的梦 于 2011-7-29 12:17 AM 发表
你立意不对,你的目的之一可能是让群众知道死恐缩,但是死恐顶着超版的身份不出A9,同时扮演球员和裁判,这本身便是乌龟中的乌龟,群众都知道,但却得罪了A9。
还不如直接人肉
我也无所谓得罪不得罪A9了,我之前很多次希望通过A9内部解决,但结果你已经看到了。与其腻腻歪歪下去,倒不如来场狠的,甩完就完了。

我现在在A9的id只剩下一个了,我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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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21 A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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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是主张死恐违法,那么无所谓他给不给你信息,你自然可以上诉要求a9提供,根本不存在伤到无辜的必要,虚张声势能骗到谁呢
从这里就能看出你是个法盲。

连当事人的姓名都没有你“上诉”(是起诉,先生,起诉没有达成自己的诉讼目的,向更高级法院提出进一步诉讼要求才叫“上诉”,以后多学点法律常识,至少别搞错了这些名词啊)从何来啊?还“要求”A9提供?连当事人都不明,具体的行为法院也还没有确定过,人家谁给你这个要求的权力?民事诉讼中还有这个?

你赶紧去看看天朝的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别出这种低级的洋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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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38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奇怪了,当事人不明,你可以起诉论坛,要求论坛提供违法者实际信息啊,这有什么问题?如果法院认为论坛有义务提供,那就可以了啊,哪里谈得上伤害无辜呢,你除了故意摆出 ...
对呀,我现在做的不正是如此么?

现在我只是考验死版本人是否有担当,给他20天时间考虑,让他自己说出姓名资料。如果他不合作,我便只能起诉论坛,到时我同样会在起诉书中要求论坛提供违法者信息,结果其实一样啊。只不过我认为论坛本身其实也算是无辜的(因为做这件事的毕竟是死恐不是其他A9管理者),上了法庭是殃及其祸而已。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吗?就算最后定调没自己的责任,谁又愿意上法庭啊?让A9上法庭本身不就是殃及无辜么?对不对?

我到底摆出什么姿态了?我有任何要替A9定罪的言谈么?我说的可是起诉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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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RX-ATX 于 2011-7-29 12:46 AM 发表

雷帝,你真的觉得状告A9的这一行为真要是付诸行动后只会单单得罪A9一家游戏论坛? 其他游戏论坛的人可都盯着这次事件呢
那又怎样,其他游戏论坛有像死恐这样专门喜欢搞跨区投诉受理的超人版主?有代表一个区毙掉一个会员全部ID的超人区团?

若是说敦促版主们自己遵守自己制定的版规也是一种得罪,那么以后这些论坛就把版规统统取消吧。省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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