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飞仙
原帖由 @今日事今日毕 于 2024-3-8 15:51 发表 從商業角度來說確實應該如此,但他說的也不算錯,因為從很多方面的信息看,SE的很多做法,並不像是一個純粹的商業公司,甚至不像一般意義上的第三方企業。 對於索尼,SE內部的整體傾向並不是簡單的商業合作夥伴,而卻有著類似於孝順的兒子對嚴厲的父親那樣言聽計從的孝子情結,在索尼面前,SE是溫順的,不會拒絕任何要求的逆來順受。而對另外兩個硬件商則完全沒有這樣的「個性」。 這一點並非平地生雷,去年3月在微軟收購動暴期間,因為SIE以影響哂型苿娱_發的計劃,可被視為是以備萬一的,而血源詛咒是SIE委托From Software開發,並由SIE自己擔任發行,是第二方產品。 這個消息的來源是 Windows Central,雖然帶有一定傾向,但也可看出,SE與索尼關系的那種「特殊性」。 再結合近段時間SE的製作人大談重生的「無縫連接」與「獨占」的「密不可分的關系」,那種非常牽強但又不顧尷尬的說法,應該也能看出一些背後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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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今日事今日毕 于 2024-3-8 23:09 发表 獨占協議和「禁止」登陸某個或某些平臺的商業合同不是一個概念。 獨占協議是規定一個作品在限定或不限定時間只由某個平臺所獨有,超過時限,或者更新換代後,獨占失效,作品可由第三方自行決定是否登陸其它平臺。 而禁止登陸協議則是規定不得登陸某個或某些平臺,即便是超過了獨占期,也只能在其允許範圍內登陸其它平臺,第三方沒有自主決定登陸哪些平臺的權限。 都以SE為例,前一種情況類似DQ11S,在獨占期結束後,SE可以自行選擇登陸平臺,或全平臺登陸均可;後一種情況則類似FF7R,即便獨占期結束,但合同仍規定禁止登陸XBOX平臺和NS平臺,SE只能在SIE允許範圍內的PC平臺上發布。 這兩種協議,即便是可以通過錢來獲得保障,後者所需要的額度,絕非前者可比擬。 個人很難相信,被大幅削減經營預算的SIEJ,在支付第三方獨占費的額度上,能夠和任天堂或微軟比肩,獲得這種可額外「禁止」SE在其指定平臺上登陸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