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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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lwbz 于 2009-9-26 10:13 发表 sinc朋友现在俨然成为A9新闻区的守护神了啊:D
原帖由 平野綾 于 2009-9-26 12:56 发表 像这种把某个论坛的发言转到另一个论坛来喷的行为都是心理有问题 -—————— 不能一竿子打死包括自己的广大转帖爱好者哟
原帖由 tlwbz 于 2009-9-26 17:58 发表 [posted by wap] 还在装什么呢?上次春树质疑你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了,于是两边都找人查了IP,是什么结果你自己应该心里清楚:D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1:56 发表 事情經過: 黑龍老師在TG討論串為了證明a9新聞區管理的公正,提供自己持有ID發表360負面新聞貼遭a9超版轉360區的站內通知信作截圖證據。圖片中黑龍老 師將信件內文記載的標題文字用紅字予以抹去,其後遭本人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28 发表 檢察官對於公訴罪的嫌疑犯提出告訴,法庭上陳列了排山倒海的證據威壓,此時我們天才的被告這麼說了 「我要求檢察官拿出生命或是職業與我對賭,否則我沒有必要拿出可以讓我脫罪的證據的義務」 「法官大人,我無罪。」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39 发表 你當然不用承擔義務,你不拿出能讓自己脫罪的證據也沒人會到你家樓下敲著銅鑼或是拿紅漆灑你家大門逼你發表哪。 只是這就很像是媒體記者不斷追問上社會頭條版面的當事人解釋自己行為的動機時,報上卻大大記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53 发表 我也沒看到哪個瘋癲藝人說回答記者提問問題時,要記者拿出職業或視生命當賭注的。 記者與採訪者都是對等的,誰也沒有回答誰問題的義務。只是記者有筆,筆下記載的事實可以傳達一種訊息給讀者。 我想大陸地 ...
原帖由 lzwcnm 于 2009-9-26 23:03 发表 在A9喷超版者直接封ID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13 发表 你果然看不懂我給你設下的圈套。 法官檢察官的環境是說明當被告有義務為自己辯駁時(其實也不算義務,只是這牽涉到生命財產),被告提出與告訴方對賭職業與生命的要求已經傻到全世界從未耳聞。 記者與被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33 发表 媒體記者掌握第三權,這點我很同意。不過果汁老師靜下心來想一想吧。 法官有決裁被告的生命財產之權、媒體有操縱社會輿論之力,這兩者有如此高漲的權力下,為何您似乎都未曾耳聞受質疑者或被告提出「質疑方需拿出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36 发表 所以我就繼續渲染這個話題,讓大家看您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您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不是812346,那很好啊。但現在的局面便是你有證據也不拿出,終究檯面上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您的清白,其他看官就自有公論了。畢竟拿個證據並不是要費你很大工夫的事情。 其他論點我在前面已經做了補充,請慢慢服用。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7 00:16 发表 法官檢察官就算了,他直接可以判你入獄哪。雖然我保證法庭上作這種抵押訴求的被告絕對得不到檢察官的同意,直接斥之為瘋癲外加藐視法庭罪條一等。:D 逞口舌之快還不是一種下場,沒證據就得有罪。但是媒體就不一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7 00:19 发表 你面對質疑至今不敢提供證據的行徑,就如我上面虛撰的「張國志老師昭告媒體與社會之書」一樣荒謬敗德。 真的不意外,我那篇公告文就是揣摩您的心思與發文語氣寫出來的小品作。: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