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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球星与球迷俱老》梁文道用了3期专栏的篇幅写KOBE退役

原刊登于《苹果日报》

未来是年轻人的

1991年夏,我在洛杉矶生平第一回看完整个系列的NBA季后赛,看得很认真很仔细,于是开始喜欢上了NBA。看球这种事情很难客观,大多数球迷都会有偏好,不挑一方当上心里头的主队,就好像没法子全情投入似的,不只叫喊叫得不真诚,开心开得不完整,便连沮丧也都嫌沮丧得不够透彻。所以打从那时候起,我成了湖人队的球迷。我们家确实是住在洛杉矶,邻居朋友自都理所当然地站在湖人那边;可我初来乍到,而且还是会回香港,所以对湖人没有什么主场感情,没必要非它不可。更何况那是个属于Michael Jordan的夏天,正是那一季开启了后来公牛队六夺总冠军的王朝霸业,全世界都能在Jordan的每一步动作之中预见一个传说的诞生。在这个电视转播是看球常态的时代,大部分球迷都不住在自己喜欢的队伍的城市,于是他们要是为了某支球队着迷上瘾,就多半是因为那个球队会赢。运动竞赛残酷,喜欢赢家,而且想它一路赢下去,看它无情摧残弱者,是人之常情。此所以刚刚接触西班牙甲级联赛的,绝少一来迷上拉斯彭马斯,他们通常会看中巴塞、皇马,要不至少也得是马体会这种有性格又有竞争力的劲旅。

但就在那个让许多人爱上了公牛和Jordan的暑假,我偏偏开始跟随湖人。篮球是项团队运动,不过便和足球、棒球等其他团队运动一样,这个由一大群人构成的宇宙注定围绕着几颗球星转动。恒星兀自燃烧,人所共见;离得近些的接受光晕余晖,勉强也在视野;等到了海王、冥王那种板凳位置,便真是广寒深处空寂寥,一两年后便不复为人记起。我喜欢湖人,是当时洛城当地资深球迷指导,告诉我前几年天勾渣巴等人尚未退役时湖人“Showtime”篮球的漂亮,告诉我Magic Johnson传球功夫的出神入化,引我注意彼时仍在场上奔走的这位巨星,正在他职业生涯的末期闪现最后的光芒。

光芒的确只能一闪即逝。那时候,Magic Johnson尚未公布患上爱滋病的消息(这在当年被归类为丑闻),我们也还不晓得这是他毕生最后一个赛季。但我清楚看见一个正在滑坠的球员,他跑得没有人家说的那么快,反应也没有我在深夜电视老赛事回放里头所见的那么灵敏(当年还没有YouTube),被公牛的Scottie Pippen守得有志难伸,偶而才能突围交出几记让老球迷恍惚想起昨天的神妙助攻。事前大家都说这个系列的焦点是Jordan和他这两大巨星的对决,不过最后我们看到的却是王座的接替,Jordan的统率气势几乎全面盖过了Magic,就连后者闻名天下的no look pass也都被新起的飞人模仿得维妙维肖。

记忆是会骗人的。许多年后,当我向人家解释爱上湖人的理由,我总会说起这样一个画面:持球的Magic在三分线左右滑倒,正当他的手肘快要碰到地面的时候,他奋力挥出右手,想要像过去一样又急又准地单手把球送到队友将要走到的位置,想要在那人群之中的空隙划出一道不可思议的线条。他是那么地急切,不认输,乃至于我几乎听见了他咬牙的声音。然而,那球被对手半途夺走。这时,一个镜头对住已经完全跌在地上的他,一脸不愤,眼神复杂得难以名状,掺杂了无奈、生气,以及一种不相信自己竟然已经做不到自己一向不用细想也做得出来的动作的叹息。这个画面,后来我在网上遍寻不获,令我怀疑它其实可能是自己的虚构,是文艺青年过于滥情的幻想投射,是大脑在看完五场比赛之后自动总结提炼出来的一个象征形象。但我就是这么记得,这个画面使我拥护湖人,看着它成为公牛和Jordan登顶的台阶,看着它接下来近十年的挣扎。


Magic Johnson正式宣布退休的那年,有一个初中生在听到消息之后痛哭不止,好几天不吃不睡。身为湖人和Magic的忠实粉丝,他实在接受不了再也看不到偶像打球的事实。也许还有很多球迷也会犯上他这种情绪,但我怀疑他有点不同,他心底会不会还有一股“为什么你不能等我长大,等我和你好好打上一场再走”的古怪心情呢?好在多年以后,他的另一个偶像Jordan还在,甚至还能在场上跟他对位单对单。Jordan后来告诉记者,当时被这个孩子防守就跟在防守自己似的,使他终于感觉到从前对手的感觉了。最可笑的是这个非常渴望胜利非常喜欢竞争的孩子的好学态度,居然直接在场上问他这么低位单打对不对:“双脚是该站开还是紧靠”?你的对手一边和你卯足力气地对抗,一边还要跟你虚心讨教,如此荒谬的事情一下子让Jordan觉得自己老了许多。

这个孩子的名字也很古怪,叫做Kobe Bryant,据说是因为父母太过喜欢神户牛,才为自己的骨肉取了个牛肉的名字。我最早知道这个名字,是1996年他刚被交换到湖人那一季的时候。那一两年,不少湖人球迷对他的印象都不太好,替他取了个外号。“Showboat”,嘲讽他年纪轻轻特别爱秀,看来有些天赋,好耍一些前辈大师的高难度绝活,可是怎么看都有点花拳绣腿,不太顺眼,典型的浮夸青年,不肯老老实稳扎稳打做好派给新人的后上支援角色。直到后来,我们才晓得他对那些招数是来真的,绝非单纯看看影像模仿一下就算。原来他小时候住在意大利,身边的同学玩伴全都喜欢足球(当然他也喜欢),没几个人愿意天天跟他在篮球场上游戏练球。这个有些孤单的篮球小子只好看了电视转播,记住小荧光幕上NBA一众名将的动作步法,然后一个人在球场上对着自己的影子练习,用自己的身躯复原那些画面上出现过的技巧,以地上的投影矫正肢体的每一个细节,日日如是。一直到他17岁时进了湖人,成为职业选手,他都还在对着自己的影子练球。虽然环境完全不同,但这情景还真像是乌拉圭作家加莱亚诺(Eduardo Galeano)笔下里约.热内卢山区贫民窟的小孩:独自在狭窄街区的小广场踢球,下午的影子越拉越长,终于踢到太阳下山,肉眼再也看不到足球和身影,一切尽入夜色。

(球员与球迷俱老之一)  



戏梦人生

(虽有预感,但还是有些意外,上周刚刚写到Kobe Bryant,过几天就看见他宣布退休的消息。而他宣布退休的方式,以及接下来所要发生的事情,正好又契合了我对这位二十年老湖人的印象;那就是不断地勉强自己,不断地抢占舞台。)

以一首诗来告别篮球,还有比这更加Kobe的事吗?这首诗真能当作教材,向学生示范为什么一首诗光有真挚情感是不够的。难道Kobe Bryant不晓得自己的诗艺水平?为什么他不怕献丑?我猜,那是由于他对“卓越”二字的理解。这位好学不倦的巨星有个很特殊的嗜好,喜欢打电话给一些他本来不太认识的名人,比如说“苹果”的设计大脑Jonathan Ive。这些人全是行业翘楚,应该都忙得很不像话,大概是来电者身份特殊,只好一一耐心回答他的各种问题,像是“你怎么知道自己的产品符合自己的预期?”,以及“你觉得自己观察世界的方式与其它硬件制造商有什么区别?”似乎条条大路通罗马,就算隔行如隔山,但大家通往卓越的道路却是一致的。做好一部手机的秘方,或许也能是精进篮球的诀窍。既然卓越的方程式类近,那么篮球打得好的人大概也就可以写好一首诗了。即便没有写诗的才华,勉强一下,再勉强一下,后果肯定也不致于太糟。正是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一路以来,“黑曼巴”Kobe不就是这么勉强出来的吗?当初看他打球,湖人球迷最不喜欢他的地方就是这小子太过勉强,天赋是有的,但他以为自己是谁?老要学着Michael Jordan摆款,在人群中硬闯硬穿,频频使出姿势好看却终成浪射的fadeaway。不过再过几个月,再过几年,这个孩子的fadeaway居然勉强成了真货,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真的变成了新世纪的Jordan,没有一个曾经瞧不上他的老球迷不服气。

“你见过清晨四点钟的洛杉矶吗?”这句话已经是名言了,最能说明Kobe那股不停勉强自己,不停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热火”的Dwyane Wade最近回忆,2008年他们在拉斯维加斯为了北京奥运集训,第一天早上八点大伙刚刚下来吃早餐的时候,就看见Kobe已经穿着一套被汗水浸湿的运动衣,正在用一袋冰块冷敷膝盖。他说:“Everybody else just woke up. We're still stretching and yawning and looking at Kobe like.'What the f___'? We're all yawning, and he's already three hours and a full workout into his day”。Wade的队友Chris Bosh当年也在场,他看到了这一幕,他的想法是:“You never forget stuff like that. I felt so bad. I'm like,'What is he trying to prove?' But he was just doing his normal routine. We're all supposed to be big-time NBA players. Olympians and stuff. And then there's Kobe, taking it to another level from Day1. And I had been off for like three months.”。

每当一位运动明星离去,媒体都喜欢用上“XX之后再无XX”,又或者“再也不会有像XX这样的巨星”之类的老套形容去抢眼球。然而在我看来,Kobe如果真有什么遗产,那恰恰就是让后来者发现人人都有可能变成Kobe。这么说并不是想否定他的天赋,只不过有天赋的人实在不少,资深球迷都能列出一长串名单。但Kobe的职业生涯却是一则典型的励志故事,以学习Jordan起家,不怕耻笑,硬要逼着自己超越偶像,打完一场比赛之后还要独自留在场上练习投篮两个钟头。最后就算赛不过Michael Jordan,到底也能成就出一个Kobe Bryant。在他那一代NBA球员里头,真正学习不了,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的人物,我以为是Allen Iverson。

啊,那是一段多么令人怀念的日子。篮球我看得晚,没能赶上湖人和“赛尔特人”轮流坐庄的年华;但至少还来得及见识公牛王朝的建立,以及随后“九六一代”的崛兴。那二十年的篮球真是好看,充满了剧情,要悲情有“邮差”Malone和John Stockton(我最喜欢的控卫)那千年老二的命运,要丑角有像Dennis Rodman这种会和金正恩结下“纯粹友谊”的狂人;爱看老式正派的,则有Tim Duncan这种谦虚内敛,把一记记看似简单实则极难的擦板球默默钉上对手棺材盖的大个头。当然,还有crossover华丽得像是穿花蝴蝶,我怎么回看录影都不嫌厌的“答案”Iverson。

Iverson和Kobe这两个NBA同年生,一样把Jordan当成偶像,一样不怕挑战Jordan,一样地好胜斗狠,也一样地独食。他俩都爱射球,以得分为人生职志,自然也都要落下“效率不高”的恶名。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本来就对数据统计特别痴迷的NBA(这本是美国体坛的最大特色),也开始喜欢计算效率了。Kobe就不用说了,他已经被数字狂确认为史上投射命中率最低的NBA球员。奇的是我前两年还看过一篇文章宣布Chauncey Ray Billups是个比Iverson还要出色的球员,因为前者的“效率”要比后者高上不少。如果你从来不看NBA,你大概不会听过曾有“关键先生”称号的Billups,但我敢打赌你不会不晓得谁是Iverson。为什么一个“效率”比较好的球员你不知道,一个出手太多,浪费的机会也太多的Iverson却会成了人所共知球星呢?

答案就在球星的这个“星”字。

说实话,NBA就和任何观赏性运动竞赛一样,原是一场大戏,球迷喜欢的是进球和赢球,而不是什么效率。我们一早起床,为的不是计算更多的数字,而是炫亮得足以让人忘怀一切抽象概念的感官现实。这种对一场表演的喜欢,有时候可以荒诞不经到了连其自身逻辑都不惜违反的地步。例如1992年的“巴塞隆拿”奥运,美国终于抢到了把职业篮球运动员送上场的机会,于是有了史上最强大的球队“Dream Team1”。这只球队的中锋是David Robinson和Patrick Ewing,小前锋是Larry Bird和Scottie Pippen,大前锋有Karl Malone与Charles Barkley,控卫则有Magic Johnson及John Stockton,此外还有如日中天的Michael Jordan。真正懂球的人看到这个阵容,就该明白接下来的赛事会有多无聊了。这就像是让Roger Federer和一个中学选手打网球似的,毫无悬念。一场还没开打就已经知道结果的竞赛,不只无趣,并且还有违反体育精神的嫌疑。

問題是大家就是愛看,看這隊人怎樣以場均得分超過對方四十多的比數凌虐全球,看他們如何以接近遊戲的態度耍弄對手。Magic Johnson事後說過:「我看著自己的右邊,那裏有Michael Jordan;我朝左一望,見到的則是Charles Barkley或者Larry Bird。我都不曉得自己該把球傳到那裏才好」。有幸和他們對賽的各國選手大概也有類似的兩難,是該正常打球呢,還是專心欣賞對手的表演好呢?情況實在詭異,每一場比賽之後,剛剛以大比數輸了球的人都會興奮地圍住贏家要簽名,換成今天,那一定得是自拍。我最記得輪到阿根廷國家隊受害的那一場,因為那幫背負著國家榮譽的代表竟然一上來就追著偶像拿簽名,而且還是簽在自己的球衣上頭,比賽還沒開始,比賽早已結束。

真球迷也好,假球迷也好,没有人不爱看那一年奥运的篮球赛,直到二十多年之后仍然可以向自己的孩子讲故事。重点根本不在它是不是有意义的比赛,更不在数字;重点是这群球星能够在几十分钟之内燃烧掉我们几十年人生的乏味。正如fadeaway绝对不是最有效的进攻武器,但Kobe一个漂亮的fadeaway却可以使人忘记他无数无果的投射,更可以让我暂时忘记自己那平凡庸碌的本来面目。

(球星与球迷俱老之二)  



老去的夜晚

既然是湖人球迷,看他们打球看了二十多年,我就实在没有任何不喜欢Kobe Bryant的理由。然而这并不表示我不能理解人家讨厌他的原因,恰恰相反,越是湖人球迷,就应该反而更能明白他的可厌,例如他的自私。

Bill Plaschke是《洛杉矶时报》的体育专栏作家,当年我在洛杉矶看报纸追踪湖人消息的时候,他在《洛杉矶时报》的工作才刚满五年,如今在时报网络版的照片上却看见他的胡子已经全都白透。这么一位老牌记者,长年跟随湖人比赛,为其歌为其泣,应该算是球队的不二之臣了吧?可就连他也看不下去近两个礼拜Kobe这所谓的“告别之旅”,写了一篇文章斥责球队糊涂,为了成就Kobe的光荣落幕,宁把新人压在后备席上,毁掉了来届重建队伍的先机。再说下去,难免就要得提到那个老话题了:是Kobe的个人荣誉重要?还是整个球队重要。

一直以来,这都是让球迷可以争论个不停的好题目。讨厌Kobe的人(包括许多其实也非常喜爱看他表演的湖人粉丝),会批评他出手太多,耗掉太多机会,不愿从大局着眼;崇拜他的,则会为他辩解,说要不是他勇敢地扛起重担,球队的表现就不可能这么理想。我总觉得这类讨论无解,因为答案可能不在Kobe身上,而在我们怎么看待一个组织当中某个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所以几乎一切团体球类运动(可能除了棒球和板球)都会发生同类的争议,比如“皇家马德里”的C朗,他到底是真的太独,抑或被人误会为“太独”呢?又好比一家被强势领导的企业,成功的时候大家会夸赞老板英明,若是失败那就一定是他过于独断的错了。“苹果”成功了,于是大家会怀念乔布斯的慧眼独具,敢做敢为;要是它失败了呢?

很明显,现在的湖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从前最让我怀念的声音是每逢客场,对手球迷连声大喊的“Beat L.A.!”,因为打败我们是件值得自豪的事,而L.A.只有这一支理所当然的球队。这种声音已经消失好一段时间了,因为打败湖人,只是件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罢了。就算真的还有人会这么喊叫,说不定他们指的是L.A. Clippers,而非曾经最能代表洛杉矶的湖人。

成功的时候,一切都能掩饰。现在输了,输到很难再坏的地步,那个一向缠绕在Kobe头上的阴影就该是明亮现身的时候了。

这种时候,讨厌Kobe的人最该拿出来说的一定是他当年那桩弓虽女干疑案。尽管那件差点使得他身败名裂、永不翻身的案子最终和解结局,但它始终是痛恨他的人念念不忘的咒语,时不时就要冒出一句“快滚吧,弓虽女干犯!”干冒大不韪地讲,我真的从未在意过Kobe是否真的干过那档恶事;不是我迷他迷得失了良知,而是我只严格地把他看成一个球员。更准确地说,Kobe Bryant只有球员这个身份是和我有关的,其余毫无意义。我从来不会为了喜欢一个球员跑去抢购他的冠名球鞋,正如我不会为了喜欢一个人的音乐而跑去搜集他推出的周边产品一样。所以我总是无法确切地体会当人家说某个明星“很善良”、“很没有架子”时,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一个演员在私下对大家和蔼可亲,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他的电影观众之一而已,没有更多,可能更少。同样地,我也不可能会为了一个篮球员没偷过东西,没吸过毒,没杀过人,更不是弓虽女干犯,从而爱上看他打球吧?你会吗?

奇特的是这一切曾经使得许多人厌恶Kobe的理由好像都显得很苍白了。现在他走到哪一个球场,哪一个球场的球迷就要起立为他欢呼。除了少数乌鸦嘴媒体的质疑,全部人都只能带着“见证历史”的怀旧心情,暖暖地看着他微笑。而他,竟然也暖暖地微笑回去。他不凶狠了,不再露出想要吃人的眼神,真像是个临终前想与世界和解的老人。NBA的球迷曾经为他分裂成两圈永不交集的圆形,现在大家居然一起默默鼓掌,说一些类近于向已逝敌军将领致敬追悼的话。“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old age should burn and rave at close of day; Rage,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一辈子与人斗与天斗其乐无穷的Kobe,怎能接受这一连串像是为老人院唱圣诞歌似的大型表演?

可又有谁能不老?我是球迷,老一代的NBA球迷,老到没法再盯着直播场场追看。事实上,我已经没怎么看篮球很多年了。工作越来越忙,压力越来越大,永远疲倦的身躯已经不容我奢侈。从前,我一度可以晚上英超西甲直到天色将明,早上再爬起来睁大眼睛看NBA。现在我必须取舍,偶一为之地瞧瞧巴塞和阿仙奴,偶一为之地瞄一下NBA精华片段,岁月逼出了我其实不算是真正死硬球迷的本相。球迷都会衰老,何况球员?算起来,Kobe着实比我小上好几岁,我从他17岁那年开始看他上场,看他在我眼前剧烈浓缩地走完球员这一生,最后却生起一种他的岁数好像较我还大的怪异感觉。我也说不出是为什么,似乎许多明星(包括球星)都会令我产生这种幻觉,分明生物年龄年轻过我,但几年下去竟然比我走得还快。莫非果实明艳早熟,乃致熟极而烂,他们一日所历便是凡夫数载?

老艺人的智慧这时就看得到了,这或许才是Kobe最后的奋起。本来这一季是Warriors的Stephen Curry的季节,一场接着一场地打破NBA史上最佳开赛连胜纪录,风头一时无两(当然我也是听说之后,才偶而在网上看了一些片段)。可Kobe一宣布退休,这个如今投篮准绳极差,身手动作极慢的二、三流现役球员竟能硬生生地把这季球赛也变成了他的舞台。那头连胜,这头连败,可众人的关注和热情却得平分秋色。难道Kobe真要主角当到最后,不怕后人记住他辞别前最终这几个月的衰败。不怕的,就像拳王阿里,我们今天每一个人都只记得他是永远的拳王,却都忘了他职业生涯最后那一段是多么地可笑复可怜。就像我之前说过的,我们的煽情本能会自动修改我们的记忆,让我们投射出一个个合乎己意的形象。这么讲,人世毕竟可爱,因为一个人在他最高潮的那一瞬总是会被他人定格下来的。往往只有我们自己不放过自己,总是记住自己最失意最难受的经历,并且以此界定自己,持续地折磨自己。

不过,我很清楚地记住了我自己对Kobe Bryant的告别,也是我唯一一次面对面地亲眼见他。2012年伦敦奥运开幕式那晚,典礼前,苏童、麦家和我先在场外抽烟,时间差不多了,便进厕所。男厕一排便池之前空荡,除了我和苏童就只有一个身形高大的家伙。那人完事,抖了抖手,扯好裤链,抬头瞧我一眼。我一时呆住,把头转向另一边看看苏童,他的表情大概和我差不多,也是吃惊。还没反应过来,那个男人就已经走出去了。我俩一边洗手一边互相确认:“是他吗?”。然后立刻跑出去和等在外面的麦家说:“你看到他了吗?”他问:“谁呀?”接着我们一起对着前方大喊:“Kobe!”那个被两个健硕保镳伴着离去的男人头也不回,举起右手朝后挥了几下,就走进巨大场馆看台投下的阴影当中,渐远渐淡。此时馆内正在喧腾,一阵焰火由内升起,馆外广场寂寥,伦敦夏夜清凉。(球星与球迷俱老之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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