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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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sdforce 于 2011-7-29 00:57 发表 真受理了,那才是成大新闻了,按现在国内法律环境,会受理才是天大的怪事,100%会是被当作小孩子无理取闹,然后变成办公室笑话。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00:59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那完蛋,以后法院整天被小屁孩包围了
原帖由 asdforce 于 2011-7-29 01:12 发表 这种诉讼完全就是笑话,可以这么说,法院看到诉状,第一个反应是两个小孩子为了颗糖吵架,竟然要法院来冲裁。 谁会被谁当sb,不言而喻。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7-29 01:25 发表 控告论坛删帖子删ID早有先例了。 无论从国外还是天朝而言都不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