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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3:36 发表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如果已经完成了交易,这个D版光盘揣在用户兜里了,工商局就没权力让你交出来了。否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然结果很难说,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确实比较混乱。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44 发表 你又扰乱视听了,说白了,你用D版,你就是在偷啊!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4 发表 来,请LS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侵犯他人著作权相关权利譬如复制权发行权等等等以及许可实施权”的含义! 我们不是研究版权的砖家,我一介装机,就知道不花钱就拿了人家商品、劳动成果,就是“偷”!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7 发表 我说得很深?我这不还请人帮忙介绍那一大串“术语”么!?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6 发表 哦?老百姓不懂政策请转接解释一下的权利都没有了?您解释了半天不还是和“偷”这个形容词(非动词哦)一样!? 另外你要我去随便查什么或者请律师法官,那你还进来装什么砖家!?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5 发表 我也直说了吧,你不光没水平,而且没层次,自以为什么都懂完了,结果什么都没有喷出来,会打几个看似专业的字体现身份!?酸! 做人做到你这程度,也只能用来作为参照物了!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8 发表 哦,对了,还有您,你看我从头到位其实都没有教训什么人,只是提醒提醒而已。 您在这里也就一客观饭,真的,严丝合缝啊!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4:30 发表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我也该撤了~~~ 其实这个帖子下写这么多,不是为了教育那些道德至上的人的,这批人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么改变道德至上的观念,要么被淘汰,没有第三条路。 写这么多是给那些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3:52 发表 我的这个帖子是回复你“玩游戏有什么商业目的”这句话的,不要把其他的东西扯进来。
原帖由 雄狮亨利 于 2007-4-27 14:22 发表 总之著作权法字面上没有关于电子游戏软件的内容,请给出支持你意见的司法解释之后再说谢谢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5:17 发表 你说的比我好~~~我对著作权法老实说没什么研究,不过再怎么没研究,也比完全的法盲强多了~~~ 其实最好玩的是第四条:国家禁止出版发行的,不受著作权法保障~~~对照着论坛上有人说什么买水货不侵犯开发商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5:49 发表 700楼:FoxfoO 702楼:nullsign 可见你已经认可我说是这三条确实是属于“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