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魔头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40 发表 规则和制度本来就是要能改进的,不光法律法规要不断改进,体育项目规则也是如此,这是事实。你总不能说现在乒乓球比赛每局21分改为每局11分制就是挑战老规则的“权威”吧?!你总不能说这两个标准下的冠军分量是有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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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5:03 发表 嗯,规则是否需要改进自然是后话,但以目前来说,你可以质疑和不承认,但还是要以尊重职业裁判的最终判罚结果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19 发表 照您这么说,貌似您比在场5个裁判还懂跆拳道裁判规则呐,您考取裁判执照几年了??如果您不是,那您岂不是更是像您说的那样“像法盲一样按着自己的公平想法来”了么 那一脚勉强不勉强,规范不规范,不是你说了 ...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3:53 发表 嗯,你们大家都一直坚守着规则和制度。 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6:53 发表 既然参赛者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请尊重参赛者的决定。而我回复这个帖子的真正本意是,不管这里面有怎样的内幕,请您在获取确实有效的证据之前,不要太妄自菲薄,把什么都往民族意识形态上扯,什么洋大人左,洋 ...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7:19 发表 一个是比赛规则,一个是法律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FQ能从比赛规则扯淡到官员的法制意识。 那我们自然也可以从红绿灯扯到FQ们的法制意识来。。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6:43 发表 美国法律不完美,您举美国法律的例子,是想说明在特殊情况下,教条呆板的去遵守有明 显问题的规则法规是很不公平的,是么? 嗯,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D 也正是因为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才会有燃烧的密西西 ...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9:16 发表 当然是有“有力”,我从来也没说过像大姑娘掸灰那种力道也可以。 反过来说,这一脚难道很柔弱很无形吗?就算对于“力度”的理解每个人都会不一样,但“俩人抱一块儿把腿举起来够着陈中的脸摸一下”?这未免太轻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