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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8:05 发表 以22条证明不违法当然是电子游戏软件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为前提的咯 什么?你说电子游戏软件没有被包含在著作权法列出的内容中 那电子游戏盗版违反了什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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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8:06 发表 果然断章取义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你强的~~~也没必要这么听话不是~~~ 做人要有点独立思考能力的~~~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8:07 发表 你的造谣手法太拙劣了~~~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8:09 发表 断章取义~~~造谣生事~~~早就提醒你这手已经被人用滥了~~~:D :D :D 换个新鲜点的~~~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7 18:11 发表 何必改? 就给网友学习一下你是怎么造谣的嘛~~~我真改了的话岂不是正给你自己造谣不果下台阶了嘛~~~ 别急着走~~~你继续造谣啊~~~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6:48 发表 基督教的道德?乖乖咙地咚,那就更了不得了~~~ 韦伯写的那个《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怎么说来着~~~细节忘记了,反正大致意思是说新教徒认为追逐利润最大化才是祀奉上帝之道,所以新教所在地区的市场经济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6:23 发表 道德上的还有一个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你是一个,比如说,程序员,你的作品被盗版了,影响了你的收入,你很愤怒,这很正常。但是,你要知道你给你的软件定的价格是同样产品的上百倍,你自己愿意花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7:52 发表 自己去看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是社会学经典著作,看一遍也不枉人世间走一次了。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7:54 发表 相同的产品当然说的是从购买者的角度来看~~~这么明显的问题~~~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8:01 发表 我一点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帖子下谈的是盗版,得出的结论是盗版合法又合理~~~你要谈社会学你自己开帖好了,我一准奉陪到底~~~看看你的帖子也不像在社会学方面有点知识的样子:D :D :D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8:04 发表 除了法盲和造谣外,你又多了一个毛病:回帖不看贴~~~要是看帖子的话怎么会把古董和赝品、商朝的爵和民国的仿制品拿出来当例子呢?~~~我的帖子里早声明了排除收藏癖的嘛~~~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8:08 发表 古龙说了,老话总是有道理的~~~韦伯的话总是有道理的,这本书你没看过就不用出丑了吧~~~社会学上的无知也不能算是无知的~~~:D :D :D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9 18:10 发表 :D :D :D 说你回帖不看贴还别不服,我早就在同一个帖子下把米人和消费观念扭曲的也排除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