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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很奇怪,为啥现在有些人觉得,没了“微软”就要倒退了呢?

因为斗地主的粘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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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OS也是微软买的。

而在DOS之前,微软更早的产品是开发了让CP/M(DOS灵感来源)可运行在Apple II上的Z-80 SoftCard,也是这款产品让IBM看上了它。

http://zh.wikipedia.org/zh/DOS


没想到微软当年干的,貌似跟今天的魅族差不多呢。


而且看起来苹果的电脑产品要比微软的操作系统起步还早。

如此说来,没有了微软,最坏的情况是苹果独大的市场。

[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3 2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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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微软也一样是借,只不过借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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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scoo 于 2011-2-3 23:40 发表

笑死我了,这果粉神一样的逻辑真是无敌了,office是微软买来的,所以没了微软一样会发展。iphone是凭空生出来的,没了iphone,手机界就会推迟10年。双重标准赞
DOS在Apple II之后
Windows在Macintosh之后
IE在Netscape之后
Word在Nisus Writer(第一款Macintosh字处理软件)之后
Excel在Lotus 1-2-3之后
Powerpoint在VCN ExecuVision(第一款个人电脑的演示软件)之后

所以说如果没有微软,这些产品将会继续发展,也许会一统江湖,也许不会,但是无关微软。

[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4 0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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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一提的是,Micosoft Office最初大行其道的原因同样不是因为它比同类型先行产品更好,而是:购买一家公司套装软件的价格比单独购买其它不同公司产品组合起来价格更便宜。


当然,也许配合也更好——但是谁知道呢?微软自家产品会出现兼容性问题也不是现在才有的毛病,在Windows 3.0之前的Windows与Office之间就已存在。

[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4 00: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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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jgame 于 2011-2-4 00:45 发表

那苹果连买都不愿买,内核用拿人家开源的freebsd,xcode用开源的gcc编译器算什么行为?和你鄙视的魅族比如和?
BSD许可证与专属软件许可证的相容性

遵守BSD License的软件,允许用作商业用途,甚至可按照专属许可证进行再发布。比较著名的例子如微软产品中引入了BSD网络部分的代码,Mac OS X中使用了不少FreeBSD的组件。也可以将一部分遵照BSD许可证发布,另外一些采取其他许可证。事实上,BSD Unix早期就是这样的,其一部分是来自AT&T的专属内容。

http://zh.wikipedia.org/zh/BSD%E8%AE%B8%E5%8F%AF%E8%AF%81

Proprietary software licenses compatibility

The BSD License allows proprietary use, and for the software released under the license to be incorporated into proprietary products. Works based on the material may be released under a proprietary license or as closed source software. This is the reason for widespread use of the BSD code in proprietary products, ranging from Juniper Networks routers to Mac OS X.[12]

It is possible for something to be distributed with the BSD License and some other license to apply as well. This was in fact the case with early versions of BSD itself, which included proprietary material from AT&T.

http://en.wikipedia.org/wiki/BSD_licenses


GCC(GNU Compiler Collection,GNU编译器套装),是一套由GNU开发的编程语言编译器。它是一套以GPL及LGPL许可证所发行的自由软件,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

    *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 改进此程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前提是能得到源代码)。
http://zh.wikipedia.org/zh-cn/GCC
http://zh.wikipedia.org/zh/GNU%E ... 8%E5%8F%AF%E8%AF%81

[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4 0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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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jgame 于 2011-2-4 01:0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
我又没说他是违法的,这么打比方公司又是在美国,怎么可能明目张胆的侵犯知识产权
我是问你,你对ms买人家的东西表示不屑,那对apple核心用开源界的产品有什么看法?
再仔细看看,我有对微软买表示不屑?

虽然微软当年也因为“光明正大”的买而被告。

西雅图电脑产品公司后来曾将微软告上法庭,指控微软在购买86-DOS版权时,并未透露IBM是其客户。微软在1986年向西雅图计算机产品公司又支付了100万美元,了结了双方之间的纠纷。

http://zh.wikipedia.org/zh-cn/MS-DOS

如果微软当时光明正大,那今天我们讨论的恐怕就是“很奇怪,为啥现在有些人觉得,没了'西雅图电脑产品公司'就要倒退了呢?”。


而苹果使用的你说的这两样东西,并未违反规则。


另外另外一个,我从未鄙视魅族,是关注它。它令人诟病的是J.Wong的嘴和那些小动作,虽然后面这种情况也不算什么新闻,只不过是树大招风而已。

[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4 0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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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理解:当年微软其实卖的不过是产品,而且还是倒买倒卖的产品(无贬义,虽有不光明,也付出了代价,虽然与所得完全不成立)。

而IBM卖的是标准:PC兼容机标准。

只不过微软后来垄断了,做大了,被标准了而已。

而卖标准的IBM最后卖了PC部门。

其实IBM PC兼容机标准不是卖的,是开放标准。

而ARM、高通这些公司才是真正卖标准且成功的。

[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4 01: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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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jgame 于 2011-2-4 01: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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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了怪了,解释下这个怎么不是正大光明了? 有哪条法律或者行业规则说微软做错了?
花钱摆平小公司的纠纷不是很平常么?怎么断定ms不是正大光明买了?
SCP告的就是微软隐瞒交易背景,致使其低估商品价格。

没错和解什么,微软花不起律师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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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jgame 于 2011-2-4 01: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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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没理解什么叫"卖"标准,还真字面理解卖啊
我只知道卖标准不能伤敌八百自伤一千,竞争对手没最终打倒,自己倒退出这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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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ad

AppleII、Mac、iPhone都是相同特点产品商业化的第一台。

没有苹果,这些产品也许会来,但会晚来。

而微软拿手产品市场都已有之,没有微软,什么产品都不会晚来,晚来的只有一个傲慢的,产品隔代垃圾的帝国。

本帖最后由 burnfox 于 2011-2-4 10:25 通过手机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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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ad

今天

如果是微软瞬间消失,无影响。

如果是微软产品瞬间消失影响肯定有的。


昨天

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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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ad

没有iPhone,Android什么样还说不好呢。当然Android没了也没影响,继续乐在诺基亚的证书地狱还以为是天堂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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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ad

有一点应该认清:是时间地点人物成就事件。而不是事件成就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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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应该认清,牛顿和爱因斯坦发现的理论是前无古人的。

而让微软功成名就的产品,之前已有人做了相同类型的,甚至更加出色。

无法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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