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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史上最严处罚:擅改车牌躲电子眼罚5万拘15天

引用:
原帖由 为何不分手 于 2010-8-5 10:54 发表
罚是肯定该罚  罚多少才是问题 。

        罚款应该是增加查处违规的力度,只要你违规,就罚款。而不是加大罚款的力度,逮住你一次,就往死里罚。

        为了教育而罚款 还是为了罚款而罚款。
往死里罚本没有错。
错就错在我们国家标准前后不一,告知不明等等问题。
很多国家法律条文明晰,标准统一,你违法乱纪不要被抓,一旦被抓就是罚的你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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