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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直接看439L,声援雷帝,坐等A9关门

打官司-------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http://baike.baidu.com/view/137083.htm

文科大状元,大文豪马甲雷同学,你至今连打官司是啥概念都不知道还在这里咬文嚼字?

你说你这人该有多无聊?!

以后哪个女人跟了你倒霉...除非她没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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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16:47 发表
现在只问“该不该打”和“胜率大小”有无直接关系。您的等式成不成立,扯其他的废话有什么用啊?

你智商不会真有问题吧?
废话,我怀疑你简直被洗过脑的

该不该打,当然和胜率大小有直接关系

你连这点都要置疑?

人活在世上,什么事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什么事情做了意义不大那就干脆别做,有把握的事情做,没把握的事情别做,舍身取义家族恩怨范畴的除外

这么浅显的处世道理你都不懂

敌人是邪恶的,你是正义的,敌人手里有枪,你手里有毛,然后你该怎么办?拿着手里的毛冲上去让敌人练习射击?还是侥幸敌人枪握反了你可以趁其不备用你手里的毛勒死敌人

回到你熟悉的SRPG世界里,敌人各个比你强,你还去硬冲?胜利条件是脱离主战场,你还是选择敌人全灭?

你简直是个石化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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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6 18:36 发表


龙龙同学终于进步了,在我的教导下懂得查阅资料了。

很好,你的进步是非常可喜的,只不过很不幸地告诉你,你再次掉进了我的圈套。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刚才那个问题吗?

你还记得你最初是对谁说的“不 ...
要命了,你实在是太白了,太白了。。。

原告叫起诉,被告叫被起诉,然后双方彼此举证,最后判定结果。两者共同参与的这个过程,叫作打官司

你连这种概念都要胡搅蛮缠?还你所谓的圈套?简直扯蛋,你也太容易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SY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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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6 18:39 发表


哎呀,原来邪恶的商业骗子应该打这场官司,谁让你公司傻冒受骗呢,对不对?

法西斯政府用莫须有的罪名给民众定罪审判那也是应该的,因为法西斯政府几乎没有在这场官司中落败的可能,对不对?

龙龙小朋友的 ...
幼稚之极啊你~

商业骗子邪恶?你这基于什么立场?对商业骗子来说,这官司当然该打。因为他胜算大,收益高。这有什么问题?

法西斯政府给他的国民加以莫须有的罪名,然后走一遍流程,这也是基于法西斯政府的立场,这官司当然该打。有什么问题?同时这是国家政治问题,根本不存在胜算与收益。这例子狭隘了,但反过来也可以映衬你这官司的结局。

说到这里,你肯定会说,基于你的立场,这官司该打,该维权。但是胜算呢?收益呢?投入产出呢?你为这案子所愿意投入的,与你所能得到的结果(物质赔偿?精神赔偿?法院判A9发文给你道歉?法院判决死恐心给你道歉?),想匹配吗?一个对你来说几乎没有赢面的官司,你还当回事情,正而八经的搞一搞,旁人来看,要多可笑有多可笑。我今天下班特意为你咨询了我一个律师行合伙人的朋友。他听了后就一句话:这人吃饱了~~

我发觉你确实层次低,相当低,想问题的思路极其幼稚低端主观。

打官司,并没有什么正义邪恶。照你这逻辑,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该判刑咯?照你这逻辑,天朝那么多“好人”吃憋的官司,都该重审咯?

难道你对打官司的概念,还停留在你那童话世界里的正义审判邪恶?

我的天啊,之前调侃你幼儿园小朋友,现在我看,你的心智和幼儿园小朋友确实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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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6 18:41 发表
龙龙小朋友,您还别忘了有跨平台=移植这样伟大逻辑要解释。这不是您刻意躲藏,把脑袋插入沙丘之中就会结束的。
你很乐于置疑我之前回贴里谈到的一个有条件的概念”移植=跨平台”是吧?

你别急

如果你非要我再给你上遍课,那你就等吧~~等我十几张音乐CD的竞拍结束后,我慢慢来消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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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21:54 发表


的确啊,在您的心中这样的官司就该打呀,我没说错您的心思啊?

也就是说在龙龙小朋友的心中是没有是非观念的,该不该打一场官司只看是否赢的可能性大啊。只要是赢的可能性大,即便是混账王八蛋我们这位龙龙小 ...
竞拍结束~满载而归~

马甲雷小朋友,你觉得打官司是和所谓的是非有必然联系的?所以说你幼稚。我下班时候就猜到你接下来就会往是非概念里钻

所以说,你的层次也就这点了,认知太局限了

自我感觉别那么好了拜托,你实在是很不成熟的一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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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21:54 发表

的确啊,在您的心中这样的官司就该打呀,我没说错您的心思啊?

也就是说在龙龙小朋友的心中是没有是非观念的,该不该打一场官司只看是否赢的可能性大啊。只要是赢的可能性大,即便是混账王八蛋我们这位龙龙小朋友也会支持他们“该打这场官司啊!”对不对啊。

您可别再来臆断了,我知道您对于此的回答就已经很满意了,您当着众人的面为了给自己圆面子已经把自己展现成一个不懂是非,没有道义的东西,我可是乐坏了呢,难得你这么配合我。

诸位,看到没有,这就是和你们站在一个战线的东西,我还没怎么多加深入呢,这位已经把自己的真面目招得如此明白。真是不枉我今天晚上特意来看这场戏了。

哎,可别又反悔说自己没有这个意思,您的发言已经被我拍照了。我会把您真实的一面展现给很多人欣赏的。
我觉得,电脑背后的你,是一个多么恐怖的动物?这个动物姑且还是个人,还是个会写字的人,实在太恐怖了

你的内心得有多扭曲?理解能力差点还不是根本问题,根本问题是你内心的幼稚转变了一种扭曲

打官司,原告和被告双方之间的立场不同,你那狗P例子里的商业骗子,对他来说那么多有利因素,当然会选择打这个关系,而被他搞成被告的受害公司打不打这关系,就看赢面了。这个前面已经说过了,你看不看得懂,随便你。

你那个法西斯国家迫害百姓的例子也一样,这都是双向的好不好啊?

你得多傻啊凭借这些得出我缺乏是非观念的结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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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22:03 发表
怎么说呢,欣赏龙龙小朋友在这里表演的滑稽戏,还真是应了一句话“看CCTV的《新闻联播》都不觉得弱智了”。
扭曲的人,怎么开始改口了,不叫你爷爷为龙领了?有人提醒你日文都看错了是吧?LORD和MASTER也分不清了是吧?

在我眼里,你已成为一副永不磨灭的肖像画:一个会码字的心理扭曲的傻子,一个因傻而心理扭曲的人类。。。你绝对是人类基因的祸害,希望你的基因别遗传下去,真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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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7 09:41 发表



其实我觉得龙龙小朋友一人的表演对于诸多GK而言再深刻不过地诠释了一个真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哈哈,想我了是吧?爷爷来了~~

你又自制高潮了是吧?关于你那案子,人人皆可取笑之,因为你太傻太天真

什么叫队友?娱乐你还需要组队?你太高估自己了吧~

你关于游戏的争论又自以为取胜了?HIGH了?抓住别人话柄了?你做梦去吧

你永远只能在你的精神世界里YY

还养活妻儿,你这话说的搞笑了吧

妻在哪里?儿在哪里?又是精神世界里

关于移植与跨平台的故事,说了N遍你不理解,那我只能不厌其烦的再次满足你

据说你为了移植跨平台高潮了都好几天了?我真佩服你,你太容易HIGH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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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7 06:49 发表



对呀,您料事如神,什么都能猜到,就是一开始不说而已么。

我可没有说官司的是非,是说你,没有是非。你不是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么?怎么又扯官司的是非了。人家的是非是人家的事情,现在体现出的是你没有是非 ...
所以说啊,论坛就是个好地方,会码字,就可以装有文化

根据你的理解能力和你这种混淆视听咬文嚼字的腔调,就可以看出你的能力与品行双重劣质

你说我没有是非?凭的是什么依据呢?就凭我说那商业骗子该打那官司?说法西斯国家想给谁加个莫须有罪名就可走司法流程?我自己承认了?你哪只眼睛看到的啊 麻痹要是文革,你绝对可以发达.可惜现在是发展经济时期,轮不到你变暴发户.

你连最基本的陈述都看不懂,居然带进自己的主观色彩...这和游戏讨论可大不同,这反应出来的是你思维变态,根本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观.或者说这只因为你理解能力太差,我不能要求一个笨人有多高深的思维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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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21:54 发表

的确啊,在您的心中这样的官司就该打呀,我没说错您的心思啊

也就是说在龙龙小朋友的心中是没有是非观念的,该不该打一场官司只看是否赢的可能性大啊。只要是赢的可能性大,即便是混账王八蛋我们这位龙龙小朋友也会支持他们“该打这场官司啊!”对不对啊。

您可别再来臆断了,我知道您对于此的回答就已经很满意了,您当着众人的面为了给自己圆面子已经把自己展现成一个不懂是非,没有道义的东西,我可是乐坏了呢,难得你这么配合我。
为什么和马甲雷小朋友的争论会旷日持久?就因为这位小朋友的理解能力爆差,但理解能力却和脸皮成反比.理解能力越差,脸皮却越厚.我的原话再引用一遍.你TM好歹对得起点你父母给你交的小学学费好不好啊?!
引用: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6 19:10 发表
商业骗子邪恶?你这基于什么立场?对商业骗子来说,这官司当然该打。因为他胜算大,收益高。这有什么问题?

法西斯政府给他的国民加以莫须有的罪名,然后走一遍流程,这也是基于法西斯政府的立场,这官司当然该打。有什么问题?同时这是国家政治问题,根本不存在胜算与收益。这例子狭隘了,但反过来也可以映衬你这官司的结局。

说到这里,你肯定会说,基于你的立场,这官司该打,该维权。但是胜算呢?收益呢?投入产出呢?你为这案子所愿意投入的,与你所能得到的结果(物质赔偿?精神赔偿?法院判A9发文给你道歉?法院判决死恐心给你道歉?),想匹配吗?一个对你来说几乎没有赢面的官司,你还当回事情,正而八经的搞一搞,旁人来看,要多可笑有多可笑。我今天下班特意为你咨询了我一个律师行合伙人的朋友。他听了后就一句话:这人吃饱了~~

我发觉你确实层次低,相当低,想问题的思路极其幼稚低端主观。

打官司,并没有什么正义邪恶。照你这逻辑,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该判刑咯?照你这逻辑,天朝那么多“好人”吃憋的官司,都该重审咯?

难道你对打官司的概念,还停留在你那童话世界里的正义审判邪恶?
连这种概念都要喋喋不休的胡乱YY,所以说和你争论,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Y就一只会穷白话的木鱼脑袋

[ 本帖最后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7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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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21:46 发表
小朋友,自己抽自己嘴巴去吧。
连你最初的立场你都稀里糊涂,玩出这种乾坤大挪移的笑话还不自知,装什么傻啊?
你最初对谁说的不该打官司,您的说话对象是起诉方还是被诉方,您脑子是不是真的不好使啊?
告诉我,你说起诉方该不该的问题怎么会跳跃到被诉方该不该的问题,难道你们家开庭是起诉方=被诉方么?
我已经要傻掉了 马甲雷你这个人,还是个正常人吗?你是用小脑思考的是吧

你还让我来陪你玩移植跨平台的游戏吗?那你就太平点,少暴露些你思维的局限与障碍,可惜你的文字无时无刻不显示出你思维的局限认知的障碍.

什么最初立场稀里糊涂?什么乾坤大挪移?你写字是不是不通过大脑直接画出来的?你知道你堆砌的那些词语文句真正的意思吗?

我最初就是对你,当时我还是善意的劝你别浪费这时间,因为这官司没得打,胜率极其低,与你的付出根本不能成正比.这话我是对作为起诉方也就是原告的你说的.

对你来说,这个案子不该打.那对于被告死恐心呢?他同样也面临着该打与不该打的问题.你肯定无法理解吧,既然是你告了他,怎么又会出现他该打不该打的问题?这就是你的层次所决定你的思维,如同幼儿园小朋友一样.你和幼儿园小朋友的区别是小朋友不懂会问,而你不懂却是装懂,反过来说别人都是错的.

对于死恐,他被你告了,作为被起诉方,也就是被告,我们假设你历经千辛万苦胜诉了,那么死恐面临两条路,接受一审判决,给你赔礼道歉,然后A9也给你赔礼道歉,恢复数据,同时"昭高天下".但是,死恐和A9会只选择这条路吗?他们还会选择上诉~

明白吗?对被告来说,这也是一个打官司的过程.而对于其这个上诉行为,也存在着"该不该"的问题.即如果他觉得上诉翻案胜率大,那他就选择上诉,这官司对他来说就是该打.反之,他就会选择接受一审判决.

懂吗?我对你说这官司不该打,是站在你作为原告起诉方立场上.而对于你之后提出来的什么商业骗子和法西斯的例子,对于起诉方,胜率接近100%,那还有讨论该不该打的意义吗?那例子里讨论该不该打,当然是站在弱者一边,也就是被起诉方,那受欺诈的公司和受迫害的公民.

而这两个例子反过来,也映衬了你这案子里作为起诉方的你明显是弱者,因此需要思考该不该打的问题更迫在眉睫.

当然,你可以继续生活在你的童话世界精神结界里,觉得你是提出维权方,伸张正义方,所以这官司完全该打,不管胜率如何.对吧?

你的思维该有多局限多幼稚啊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互为作用.就好比一个案子,一场官司,原告与被告.

你这种割裂开来的诡辩大言不惭的断章取义,既违背哲学原理,又显示了你根本不懂物理常识.

所谓学以致用,所有学科最终都是互通的,文科可以解决理科的问题,理科也可以解释文科的道理.随便举个你根本不可能懂的例子:会计还可以教人做人养身的道理呢.

可你懂啥啊?

你学以致用了啥?我看你除了会背书默颂拼接文句,其余什么都没学会.

你太悲剧了

[ 本帖最后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7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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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不得不总结一下这位幼稚园里出来的大文豪马甲雷从这傻官司出台至今的精彩桥段.虽然他过去已制造了无数,虽然未来会不断制造出新的~~

关于游戏方面:

PSV弱势论

CAPCOM无视PSV论
论证与结论形同两只大脑产出

移植跨平台断章取义自HIGH

ドラゴンマスター = ドラゴンロード(1361楼诡辩)

任天堂必胜论-----------这个马甲雷近期没有原话,但是不是我脑补地球人都知道

(不断更新)


非游戏方面:

起诉A9死恐心也(本贴主题)

1000天朝B也够?=1000天朝不也够 http://club.tgfcer.com/thread-6377502-1-1.html

案子的症结是被告死恐心的真实资料,但原告不舍得花钱去查(无论1K还是3W),还进行论坛悬赏(1310楼)

打官司是原告起诉被告专有名词(1337楼)

须陈述原告官司该不该打,以被告立场就是乾坤大挪移。。。----依据是我曾告诫他官司不该打,而他是原告(1341楼,1350楼)

官司该不该打,当事人凭借的不是胜率,而是"是非观"...(照这逻辑一半律师都失业了)(1342楼,1373楼及之间大量楼层,看的真想吐了)

不胜枚举,直到他入土

接下来重点娱乐关于跨平台移植的问题,不能让你自HIGH到冲血血崩吧

娱乐时间预定今晚。

因为今天下午爷爷要开会~~你可以自HIGH我下午缩了.

在我晚上娱乐你的时候,下午你先去把我之前我所有说过的关于移植跨平台的原话再去悟悟,虽然你悟性太低还嘴硬皮厚。实在悟不出,就把相关连接全部引用集中起来,包括上下文。截图也可以,但图下面标明连接与楼层。

另外,昨晚原本20张CD,最后成交15张,硕果累累.但5张被日本暴发户给撬掉了.这笔帐,我会加倍算在你头上.等好了.只要你在TG发言,我会定期晒晒你的认知局限和人品问题.




讨论游戏问题,对于争论对方,我习惯抓大放小,允许对方无上伤大雅之处可以有口误笔误,只要对方宏观判断不口是心非。但对于马甲雷,本楼有不断更新的必要。

[ 本帖最后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7 2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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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3 于 2011-9-27 12:26 发表
ls晒不晒大家不都知道他就是一个傻逼么,任青就是人才多:D :D :D
他不是普通的任青。

任青,无非是游戏信仰问题。

而他,问题在于人品。

或者,大脑皮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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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7 12:42 发表

傻子对着正常人一通狂笑,正常人会介意么?
面对君出此言,再看看那么多楼层里君的表现,我不禁哑然失笑扼腕叹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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