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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点牢骚,关于所谓客户端绑架

现在国内不知道怎么着,一个个网站用手机登录都强制要求你装什么客户端,我对此非常的不爽

有些即使手机网页版不太友好,但也还算是能用,我也就忍了

但是手机银行好些都是强制绑定用客户端我就很操蛋了,上班时有时想看有笔款到底到没到而已,还得让人去强制下你的那个客户端?很多人需要的仅仅只是查询功能而已,这功能完全可以在手机版网页里面做出来,但偏偏银行就是不做,你说转账,买金融产品啥的必须使用客户端我能理解,但为啥非要把查询这么基础的功能也做到客户端里面,美名曰保护隐私安全,保护个辣子啊,那么一长条子权限要求你给我说是保护安全?真不是暗中收集客户隐私?
所以我宁愿上班时请假打个的去银行直接查我也不愿意被绑架(公司电脑没有任何安装权限,不能装银行的所谓安全插件或者证书)

然后据说马上就不能直接用第三方支付进行大额交易了,超过200元的交易必须使用网银,支付宝那便捷的时代看样子要到头了

下面是转帖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第三方网络支付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尤其是支付金额方面。

对于单日累计交易限额,《办法》分三种不同情况作了规定:

1、支付机构如果采用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安全验证方式进行交易,单日累计交易限额不做限制,可与客户自行协商,因为这种支付环境是非常安全的。

2、如果支付机构的安全验证方式超过两种,但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则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的单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

3、如果支付机构的安全验证方式不足两种,则单日交易限额为1000元,而且支付机构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风险。

《办法》同时还规定,除了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之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交易验证。

此外,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所有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则不得超过10万元。

现在绝大部分的网购、消费都是通过手机进行,而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如此说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是不是都被完全卡死了?

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央行的规定是针对第三方余额支付的,也就是如果你在支付宝、微信钱包里存了几十万,再用它们直接支付,将受到上述规定的限制,因为此时完全绕过了银行,安全无法保证,洗钱、互联网P2P什么的根本无法监管。

但是如果你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余额很少或者根本为零,实际支付的时候还是要连接网银或者快捷支付,则并不受此限制,因为此时客户身份、交易验证还是银行完成的。

所以直接说支付单日不能超过5000/单笔不能超过200、网购单日不能超过5000之类的,都是过分解读了。


PS:如果对《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5年8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

[ 本帖最后由 lain2011 于 2015-8-1 07: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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