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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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12-12-3 13:43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在我看来电信符合规范
原帖由 jeffcai 于 2012-12-3 13:50 发表 这个市场价应该就是电信营业厅里的价格 你拿网上的价格,人家当然不认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12-12-3 13:5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实话实说只要你799已经相当良心了 理论上应该按当时的电信价格算 这也是报价1499的原因 这帖纯粹说看法 不接受楼主闹成功后拿结果来打脸
原帖由 muzidog 于 2012-12-3 14:09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你毁约,还享受了一年的优惠套餐,收你799已经超良心。去年给你的手机和现时价格对比,元芳都看不下去。
原帖由 bypoz 于 2012-12-3 14:1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onyEricsson (Xperia Arc S) 就是认准了自己不能吃亏,那还要合同干嘛?
原帖由 muzidog 于 2012-12-3 14:2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一些自己看起来很容易解决的小事,在电信这种比较僵化的老国企那里可没那么好办,这种牵一发动全身的集团也不可能为个例修改规则。别的不说,Facebook还不让你改名呢。
原帖由 矛盾江湖 于 2012-12-3 14:30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ZTE (V970) 楼主其实就是需要发票上是你的名字而不是你媳妇的名字是不?公司报销只要发票不要账单是不是?
原帖由 catxing 于 2012-12-3 14:38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都是这鸟样,微软公司的员工弄丢了lumia 800还要赔3k5呢,你想市面上买个1k5的水货赔给公司?对不起不行。
原帖由 @MIMURA 于 2012-12-3 15:12 发表 改名字的确是过户了,合同写死的。这打官司也赢不了
原帖由 @weiges 于 2012-12-3 16:47 发表 其实可否从公司那方面自理一下,因为只要是你的名字,你可以带上结婚证什么的向公司说明啊。
原帖由 @ztxzhang518 于 2012-12-3 16:44 发表 要我说这就是国人劣根性的一条, 不管这事占理不占理反正都得搅出三分理 ,说白了不就是便宜没都让你占了么
原帖由 @ztxzhang518 于 2012-12-3 18:03 发表 占不占便宜你心里清楚, 劣不劣根性大家心里清楚 :D 占理的利益纠纷当然有,这个合理框架是啥你先解释解释~~~ 另外电信骗你什么了?怎么成贼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