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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机“这句话喷出了很多人的逻辑硬伤

首先 东半球最好 已经违反广告法了
否则也不会缩了改成全球第二好用了

不过全球第二好用依然有违反广告法的嫌疑 只不过没原先那么好告了而已


自称「全球、全国第二好用」违反广告法吗?修改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3949628

[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14-8-30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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