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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易迅网给我全额退款了

擦,战了那么多页-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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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14-4-8 18:24 发表


但下列情况除外就被排除在红字外了~

下列情况除外里的“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 ...
兄台解释得好认真,不过人家对“完好”有自己的定义,再怎么战都没结果的

说起来,lz还认为消协是官方,是机关单位,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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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类商品如笔记本、手机、相机等,请您在确认外观无损的情况下开机试用,如开机试用后,发现外观问题将无法受理。

这个不就是说,要对外观提出异议,必须在开机试用前么?这里不是在区分“试用”、“使用”阶段。

至于后面的使用,这个我觉得没有啥解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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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拉拉拉 于 2014-4-8 20:09 发表



你的意思是前面的试用改为使用,或后面的使用改为试用,毫无影响?纯粹蛋疼?
笑话,你这偷换概念也太扯淡了,硬扯一个我没有提出的观点当成我的观点?

人条款前半句说得多清楚,如果要对外观是否完好提出异议,那就必须在开机试用前,之后就免谈。这个前半句,明显不是对使用和试用进行区分,而是表明了对因为外观原因提出的退换货的时间点进行了限制,是试用前,不是试用后,也不是使用前,更不是使用后。
这使用试用能乱改?我哪句话说了,使用适用能在这个前半句互换?

至于这后半句,我连解释都没解释,阁下也能推测出我的意思是使用适用可以互换,好脑补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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