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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引用:
原帖由 Leny 于 2012-6-27 13:44 发表


我觉得把微博或者QQ啥的放在擦肩通信里传给她是可以,不过失去了自然的味道啊~~

应该是那种“原来是你”的感觉(喂!!)
我觉得留FC号更带感一点。互留之后互发日记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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