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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enkidspunk 于 2009-2-28 14:40 发表 不当得利的界定是,一方受益,一方受损,而且两方有密切联系 如果只是蹭网看个网页啥的,而且对方又是包月,哪儿有什么损失?这个律师也真TM会瞎解释。 就好象有一年的全国司考题出的: 送牛奶的把一包牛奶误放 ...
原帖由 见风 于 2009-2-28 15:41 发表 没加密的偶尔用用无所谓,加密的就是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