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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严禁未授权部门参与造成重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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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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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ow.duowan.com/0907/111749884224.html
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367/200907/465075.html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对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对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作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与进口网络游戏相关的会展交易活动。
《通知》说,网络游戏出版服务业经过多年的规范引导,取得了快速发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近一个时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非法企业通过互联网大肆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游戏作品;有的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出版运营进口网络游戏;有的境外机构打着技术输入的幌子,在相关展览、会议中大量推广、演示未经审批的境外游戏作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的部门未经国务院授权,自设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查,造成重复审批,干扰了正常的管理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通知》指出:新闻出版总署是唯一经国务院授权负责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部门,任何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游戏出版运营服务,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具有网络游戏出版服务范围的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出版运营服务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任何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进口网络游戏作品,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在境内提供出版运营服务;在境内举办各种游戏的会展交易节庆活动中,凡涉及境外游戏作品的展示、演示、交易、推广等内容的,必须按进口网络游戏审批规定,事先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违者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主办、承办单位和相关企业的责任。
《通知》要求,有关报纸、杂志及网络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得为违规行为和活动进行报道和宣传;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相关企业和活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纠正,确保网络游戏出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记者程晓龙)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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