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 应Burnfox请求作证的诸位可以来这里作证了 =====

引用:
原帖由 pocketmom 于 2011-2-17 21:29 发表
水区不是有陪审团制度么?正好试一试啊。
若是启用陪审团,其必然死无葬身之地啊


TOP

引用:
原帖由 burnfox 于 2011-2-17 21:51 发表
LZ:”我让你发你就发啊?然后发帖要求自己删号?你还真是够傻啊,既然承认了,就删号吧?“

从你说这句话,就说明了你只不过是惯刷伎俩的人,我发了是我傻,不发我是缩,哈哈。

从导致我发帖的那个帖子里,你 ...
你省省吧,赶快学会了用skyfire看flash就记得回去把你的回帖改了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