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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干出来了!终于干出来了!ps3作品《忌火起草》续作《解明篇》wii登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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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03 发表


你能拿出來,並經過我的檢驗與第三人檢驗可說明你的觀點,那雷帝被你抽

你拿不出來,你怎麼自處?可是你喊著你有證據要抽人抽得響的
不用说明了,只要拿出的东西证明“在PS2版本内部已经开发的同时,NGC版本生化4的宣传仍然继续,而此时CAPCOM也没有对外界公布PS2版本的存在”,就抽死LZ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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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03 发表


用手機打回家要家人找出來拍張照,傳到電子信箱就完事的東西,天師竟然不能作
不是不能做,而是不想做,一是不想麻烦家人,二是他们也不懂游戏,三是还不至于,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快慢对这个事实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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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07 发表


你周一拿不出來,雷帝怎麼羞辱你你只能回「小弟就是這麼傻,說了SB話下次不敢了」

如何?
是不是我拿出来,他只能说「小弟就是這麼傻,說了SB話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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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12 发表


拿出來你能抽人,拿不出來你照樣有臉嚷自己是對的。怎樣都淫這種比法,當大家都不懂公理正義?
要抽人还不容易,当时我拿拥有PS3的证据也是不紧不慢,最后还不是抽倒一片,快哉快哉。LZ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有时候做人要仁慈,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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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4-25 15:13 发表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48楼的这个帖子才是您“质询”的第一帖吧?



人家问你你从哪里看出来我的帖子有那个意思,天师居然跑到后面找了个帖子充数?

原来天师果然是跨越时空的人,在48楼就开始质疑我在25 ...
谁告诉你从你主楼内容看出来了?这理解力,盖了这么多楼自己说得话都忘了吧,言多必失啊,流露出意思被人抓住慌忙掩饰吧。

48楼的开篇只是觉得某人的常识有问题,试探了一下,结果果然命中,伤及要害了。

[ 本帖最后由 zhangjingy 于 2008-4-25 15: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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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17 发表


你這麼有信心,不敢喊著自己周一拿不出來就要管理員BAN你一個月嗎?

反正你怎麼都拿得出來?怎麼說都不會那麼慘,怕了?
是不是我拿出来,他只能说「小弟就是這麼傻,說了SB話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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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21 发表


你拿出來,內容倘若經過我與第三人檢驗為有效論據,那你怎麼抽雷帝,這帖我就不插手了。

重點在於內容要為有效論據,而不是你拿出那期報導,卻不能說明論點就能充數。
别啊,说了我的惩罚条件,怎么不说他的呢?到底是不是我拿出来,他只能说「小弟就是這麼傻,說了SB話下次不敢了」?

顺便厚道地发一下需要证明的内容,“在PS2版本内部已经开发的同时,NGC版本生化4的宣传仍然继续,而此时CAPCOM也没有对外界公布PS2版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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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4-25 15:22 发表


我的确非常惊慌,因为我发现了一个穿越时空的人,他在4月23日发现了我在4月25日所说的话中可能体现了一个被他认为有“失”的言论,所以早在23日就提前把问题准备好,直到两天后的我说出这句话,才确定这句话是我 ...
你主楼并没有表达你所想的一些观点,随着被我引导,逐步暴露出自己的观点,导致最后被我抓住无法反驳,于是乎想找机会掩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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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28 发表


你同意了你拿不出來的罰則嗎?

還有論據是否有效,你不能說話。就算大聲疾呼有效也等於無效,因為這是要由公證人與第三人負責檢驗。

不用擔心我在這次會故意陷你罪,你把雜誌內容PO出來,文字油墨怎麼印刷 ...
只要他也是同等惩罚,我当然同意。
放心,图一上,用不着我说话,你也不用限制我太多找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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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4-25 15:29 发表
逻辑关系

我说了一些话。(顶楼)

天师发现了其中可能有体现先发布再企划的内容于是质疑。(48楼)

我回答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200多楼以后)

我问天师你是因为什么认为是我导致您在48楼询问我那个问 ...
红字标出,你认为WII版本《忌火起草》就是先发布后企划(还说什么目前截图可能是PS3的),怎么现在缩成“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早说过你的观点都是YY内容推导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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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4-25 15:35 发表


引导?原来48楼的询问是引导。

我来说说“引导”过程

a:某某东西的出现撕掉了某种遮羞布(1)  
b:xx东西原来是没有企划就直接开发(2)

a:这样的现象很常见(3)
b:你在招惹我!你明明说xx东西 ...
a:某某东西的出现撕掉了某种遮羞布(1)所谓“遮羞布”至今没有证据给出什么时间什么人的发言


b:xx东西原来是没有企划就直接开发(2)

a:这样的现象很常见(3))写具体点“既然是早于ps3版发售、公布之前就企划,为什么就不能一起公布?公司董事会决定了一个项目,并对外发布后再进行人员组织,项目企划的事情多了去了。”,看来已经认为是先公布再开发了

b:你在招惹我!你明明说xx东西没有企划直接宣布(4)这个不知道你从哪插进来的?

a:我什么时候说xx作品没企划直接开发?(5)开始选择性失明,没有证据证明,只能回去找主楼内容来掩饰

b:。。。。。。

大概是这样的吧……

大家请不用忍着了,表达你们的情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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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36 发表


不得不233一個

天師已經繼承果汁老師的衣缽了  當然在死纏爛打的技巧上還是擺脫不了先天的特徵
说实话,找你当公证人明显不妥,发言偏向性非常严重,还是由我自己来抽LZ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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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8-4-25 15:46 发表


你又怕了?我在你找雜誌這檔事上保證公正,我對你的掃圖解讀大家也都看著。
別擔心
公证人不公的话,对双方都是有损害的,并不是单方面的事情,不要以为LZ因为包庇赢了就会给脸要脸,比输了还丢人。

[ 本帖最后由 zhangjingy 于 2008-4-25 15: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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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4-25 15:50 发表
第三步在第二步的200多楼以后,果然是未来人开帖

第四步天师找不到,我来帮忙



顺便把48楼的帖子拿出来



如此,应当可以证明这是天师早在48楼就确定我说过这种话

我因此才询问,询问内容在316楼。 ...
询问内容在316楼,回去48楼看内容,谁在小丑般跳跃为没有证据找掩饰呢?从头看到尾的人都知道谁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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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4-25 16:02 发表
您的“这个游戏是不是先公布后企划”的质询是从48楼开始,这不是邪恶雷的阴谋吧?

我询问您到底在什么地方看到我认为忌火起草先公布后企划,您举出我在200多楼回答您质询的解答来说明,是不是穿越了时空?

最后 ...
您的“这个游戏是不是先公布后企划”的质询是从48楼开始,这个是你自己的YY,请不要说成别人的。 我的质询是从258楼开始,而你在261的回复也看出在就问题进行反驳。

[ 本帖最后由 zhangjingy 于 2008-4-25 16: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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