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无印凉粉 于 2018-8-13 21:43 发表
你们是不是把败家之眼跟为所欲为弄混了?
原帖由 @BigBangBang 于 2018-8-14 00:13 发表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若受骗一方被网络论坛认定为贪小便宜活该上当,则行骗者免于追究法律责任。
原帖由 sunner 于 2018-8-14 01:10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不知道你这是捧还是杀,但当圈子里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东西是屎的时候,你上去吃,然后还说臭,就是活该
别说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能识破骗子,还是那句话,买这款电脑的绝对不是小白
原帖由 @BigBangBang 于 2018-8-14 10:38 发表
你这种想法的人多了,才会骗子当道,才会把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的行为定义为寻衅滋事。
原帖由 sunner 于 2018-8-14 12:5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对待假货最好的方法是不买,都不买它就没有生存的基础,职业打假主要目的是赚钱,卖假货的又不是劫道的流氓,你不买他还能主动找你抽一顿?当然了,你贪便宜的话倒霉了就别怪别人
原帖由 @无印凉粉 于 2018-8-13 21:43 发表
你们是不是把败家之眼跟为所欲为弄混了?
欢迎光临 TGFC Lifestyle (http://bbs.tgfcer.co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