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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评] 大号为锁区的事儿进了小黑屋我还是要说.... [打印本页]

作者: 登陆艇    时间: 2015-1-8 17:50     标题: 大号为锁区的事儿进了小黑屋我还是要说....

举报狗死全家!!
作者: 查理王    时间: 2015-1-8 17:52

哎~~~~   SB国家  SB国民
作者: AikenShaw    时间: 2015-1-8 17:55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Lumia 920
举报一时爽,()()()()()
作者: 我是我的马甲    时间: 2015-1-8 17:59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S III
贱人,从来没见过这样贱的。
作者: 嵩山左冷禅    时间: 2015-1-8 18:08

以前文革时期还有夫妻床间话互相举报揭发的呢,还有父子揭发的呢,这就是TG的以民治民,以民监民的高招。现在仍然有效,互害型社会呗。不患寡患不均。

想要提醒一点的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肯定是有举报权的,这是人权的一部分。不是要讲依法治国吗?那就事事都按照法律来。他写信给文化部举报不犯法,但是你们去人肉他,这就是犯法。

如果你们看那个刘对眼不顺眼,建议索饭联合起来请律师到北京高等法院起诉这个举报狗刘对眼。通过正规的、合法的途径来表达索尼爱好者的诉求。
作者: hugang    时间: 2015-1-8 18:08

举报确实没啥问题啊
作者: xinxinjz    时间: 2015-1-8 18:10

posted by wap, platform: 摩奇 I5
这小子只是个被推出来顶缸的而已,你以为就凭他一个 就可以
作者: 登陆艇    时间: 2015-1-8 18:11

举报没问题?呵呵。。

那我咒他死全家难道违法了?就tm举报狗死全家,怎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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