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宠物新闻] 有关美国人养狗问题的答疑 [打印本页]

作者: 拳人类    时间: 2014-8-3 13:23     标题: 有关美国人养狗问题的答疑

前些时候我们有一篇博文谈到美国人养猫狗的情况(美国人爱养猫狗),许多网民提了不少问题,特别是有关养狗的问题,比如 “流浪狗是怎么处理的?特别是如果动物保护中心之类的机构因为财政等问题无法长期照顾无主狗的时候”、“需要定期打疫苗和办准养证吗” 、“犬类饲养的最低生活标准的问题。比如养大型犬主人是否有最低住宅面积要求?”“ 犬类主人有哪些义务,以及对于随意弃养、虐待或扰民的狗主人是如何处罚的”、“请问美国的狗屎问题如何解决?还有狗散步,惊吓路人问题怎么解决?狗伤人有什么处罚”、“美国人吃狗肉吗”等。这篇博文就对上述问题做一些解释。

     有关养狗养猫养宠物的法规及规定全美各地不同,难以一概而论,因为这是属于州及地方政府管辖的事务,因此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法规。大致上说来,各地对于狗的管理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及周边地区,基本上由县(County,也可以称为郡)、市政府定出管理办法,每一个县市政府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动物管制职员”(Animal Control Officer),负责具体执行有关动物管理的规定。比如,如果有人看见流浪狗的话,就可以打电话通知动物管制部门,动物管制职员得知信息后,就必须负责捕捉流浪狗并将其送到动物收容所;如果流浪狗有健康上的问题的话,动物管制职员就必须与卫生部门联系,将其送到动物医院诊治;如果健康问题严重而无法医治时,就要实施安乐死。

     根据美国宠物产品协会(American Pet Products Association)的资料,全美约有3500所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另据美国爱护动物协会“ASPCA”的估计,数量约在5000所左右)。这些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每年收养的猫狗数量在600万至800万之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宠物主人无力或不愿继续饲养的情况下,由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收容的,也有一部分是由动物管制职员捕获的流浪狗,还有很小一部分是民众自发捕获的流浪狗。这些送到动物收容所中的狗,有一半会被领养,余下的由动物收容所负责管理,当动物收容所因为经费原因而无法管理所有的猫狗时,就会实施安乐死,数量约为每年270万(也有估计2012年的数目为400万)。

     关于养狗的最低生活标准,比如养大型狗的主人是否有最低住宅面积要求,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房子是属于自己所有的,又是独立屋,无论面积大小,都可以按自己喜好饲养不同品种的狗。但如果是高层公寓的话,则要遵守各个公寓的不同规定,因为许多公寓规定不许养狗。如果是租住,则要看房主是否允许养狗。如果是从动物收容所领养狗的话,动物收容所对于被领养的狗有保护职责,需要考察领养者的家庭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狗生活。
     
     关于“需要定期打疫苗和办准养证吗”的问题,政府并没有权利规定民众是否可以养狗,因此也不存在准养证的问题,但不少地方会要求民众办理养狗登记,比如我所居住的费尔法克斯郡(Fairfax County)规定,四个月以上的狗是需要向政府登记的,每年一次,并将登记牌系在狗脖子上,目的是一旦狗跑失了,可以方便找回。至于是否要定期打疫苗,许多州的规定是要的,比如新泽西州规定,在养狗登记时,必须出示打过狂犬病疫苗的证明,否则不能登记。
     
      有关狗主人的义务,比方狗屎问题如何解决、狗惊吓路人、伤人有什么处罚等,绝大多数城市中的社区都规定主人外出遛狗时,必须将狗屎捡起来,否则罚款,一般25美元左右,同时也要求狗的主人必须牵着狗外出。如果发生惊吓他人或咬伤他人的情况,责任由狗主负责。新泽西州规定,狗咬伤他人的话,被害者应该在1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地方负责部门可以责令狗主限制狗的行动甚至强制将狗安乐死。而受害者的医治以及其他损失,则全部由狗主负责,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还会提起民事诉讼。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估计,每年约有450万人被狗咬到,大多数比较轻微,其中85万人需要接受医治。据估计约有15000到16000名受害者从狗主购买的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平均赔偿额近3万美元。

[ 本帖最后由 拳人类 于 2014-8-3 13:24 编辑 ]
作者: dzgxg    时间: 2014-8-5 11:47

早晨我家台阶上被拉了一滩迷你狗屎,素质超级差,还是我自己垫着手纸给捏起来的,国内养狗的感觉就没人能管管




欢迎光临 TGFC Lifestyle (http://bbs.tgfcer.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