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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 这逻辑喷了。。。真服了国内这帮人的思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超越怪的猫肉人    时间: 2014-2-21 00:19     标题: 这逻辑喷了。。。真服了国内这帮人的思维了。。。

无语了

海外知名经济网站彭博(Bloomberg.com)刊登了任天堂正在关注《超级玛丽》中文版手机游戏的相关报道。任天堂方面表示本社即没有授权任何公司开发或移植“超级玛丽”系列,同时也没有在手机上推出游戏的打算。

本次受到关注的中文版《超级玛丽》最先出现在提供免费APP的网站“91无线”上。去年,百度以1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91无线,成为国内最大的交易之一。91无线网站上有多款“玛丽”系列冠名的手机APP,“超级玛丽、超级玛丽3、超级玛丽医生”等,其中,北京掌上飞鱼公司提供的《超级玛丽》中还加入了中文菜单。同时受到任天堂关注的还有韩国三星电子中文版应用商店,其中也出现了《超级玛丽》,同时还放出了该主题壁纸以供下载。

今年1月30日,任天堂召开了经营方针说明会,表示会坚持主机与软件相互带动的策略,不会开发手机游戏。担任任天堂市场宣传的皆川恭广表示:“上述行为是没有获得本社许可的行为,已交付本社法务进行调查”。得知消息的三星电子已将中文版《超级玛丽》下架,并表示已经将具体情况告诉了开发方。而百度的国际媒体公关总监郭怡广(Kaiser Kuo)先生还为对此事进行说明。

另一方面,北京掌上飞鱼创始人之一的朱金彪接受接了彭博网站记者的采访。采访中,其个人表示认为飞鱼没有必要获得任天堂的版权许可,因为游戏本身是免费的,收入来自于植入广告。
作者: mushroommg    时间: 2014-2-21 00:23

中国自上而下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都是为存在而存在的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
作者: grammyliu    时间: 2014-2-21 00:3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太傻逼了。。。。。。这尼玛下限刷的。
作者: 乐克.乐克    时间: 2014-2-21 00:36

见怪不怪了
作者: OpEth    时间: 2014-2-21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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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怡广?当年唐朝乐队的那个郭怡广?怎么成了百度公关总监了,这哥们行啊。。。。。
作者: zo    时间: 2014-2-21 00:52

这个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作者: 岩波书店    时间: 2014-2-21 01:33

LS洗地赞
作者: quki    时间: 2014-2-21 01:40

规避版权的事如果做足,再加上足够好的律师团队,也确实没啥问题啊

gameloft就有专门的团队负责这个,每部作品都会拿去让他们衡量和定夺哪些可以有哪些不能,最后既山了寨,也不用被告
作者: ff42    时间: 2014-2-21 09:35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14-2-21 00:52 发表
这个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 ...
穿上马里奥costume在人民广场或者中山公园免费表演头顶砖墙的节目属于你上述所说的行为吧。
作者: 弟弟等等    时间: 2014-2-21 09:56

我的理解是 :
只要不涉及到 拿拷贝来卖钱,就不算犯罪
游侠网和tgbus经常放很多ROM免费给玩家下载
厂商可以给他们发律师信,要求删除,但是  不能告 他们索赔。
作者: leon2236    时间: 2014-2-21 10:01

引用:
原帖由 弟弟等等 于 2014-2-21 09:56 发表
我的理解是 :
只要不涉及到 拿拷贝来卖钱,就不算犯罪
游侠网和tgbus经常放很多ROM免费给玩家下载
厂商可以给他们发律师信,要求删除,但是  不能告 他们索赔。
不可能把,这样等于直接损害了厂商的利益了,虽然你发布者没赚钱,但是让制造者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这个为什么不能告索赔?
作者: yfl2    时间: 2014-2-21 10:07

引用:
原帖由 弟弟等等 于 2014-2-21 09:56 发表
我的理解是 :
只要不涉及到 拿拷贝来卖钱,就不算犯罪
游侠网和tgbus经常放很多ROM免费给玩家下载
厂商可以给他们发律师信,要求删除,但是  不能告 他们索赔。
流量带来盈利
作者: 五角星    时间: 2014-2-21 10:15

面对媒体装疯卖傻而已
作者: PENNYSHAW    时间: 2014-2-21 10:18

版权在国人眼里只是素材
作者: temsep    时间: 2014-2-21 10:19

能做出这种事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很正常
不是脸皮厚不厚的问题,纯粹就是不要脸了
之前那个三国志手游同理
作者: SuperX360    时间: 2014-2-21 10:21

封建制度下就只能这样自YY
搞不懂干嘛锁YOUTUBE
都21世纪了连一个重大发明也没有
作者: hudihutian    时间: 2014-2-21 10:2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免费下载就不算侵权,那还买mp3版权干嘛?
作者: NoLife    时间: 2014-2-21 10:23

这并不是逻辑,是专业。
作者: kara    时间: 2014-2-21 10:25

引用:
原帖由 mushroommg 于 2014-2-21 00:23 发表
中国自上而下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都是为存在而存在的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
主要还是国人(个体)缺乏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主楼那种情况如果任来大陆诉讼,分分钟把侵权者搞趴下信么,那时候才知道“相关法律”到底存不存在。
ps:看漏了,原来真真侵权的人直接缩了,另外有猴子在蹦跶。

[ 本帖最后由 kara 于 2014-2-21 10:33 编辑 ]
作者: kara    时间: 2014-2-21 10:32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14-2-21 00:52 发表
这个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 ...
天朝没有啥知识产权法,楼上这个是著作权法里的内容。
而且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进一步解释。
引用: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可见电子游戏并没有被包括在可以“免费表演”的范畴里面,是受到严格保护的。
作者: yasushi    时间: 2014-2-21 10:53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14-2-21 00:52 发表
这个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 ...

作者: 天下围攻    时间: 2014-2-21 10:55

只要不是用于经营获得利益,的确不算侵权,不过内置广告也算获得利益
作者: 星野梦美    时间: 2014-2-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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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个女神联盟,就知道现在国内搞手游页游有多下限了
作者: dog    时间: 2014-2-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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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哪个行业都是越不要脸 越能赚钱
作者: 刘泪    时间: 2014-2-21 11:02

只要是商业单位就能搞你的,因为你一切都是商业行为……关键只看人家想没想到搞你。这手游公司这么多,任天堂知道的也就天天上头条的那几个。

话说现在任天堂的国内代理天天发邮件要删东西
作者: SuperX360    时间: 2014-2-21 11:03

最近还被踢爆
滔宝网拍手机都是二手+包装卖出给网友的
作者: 刘泪    时间: 2014-2-21 11:04

引用:
原帖由 dog 于 2014-2-21 11:0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国内哪个行业都是越不要脸 越能赚钱
山寨任天堂游戏还真不见得赚钱。
关键是策划不废脑
作者: 占戈    时间: 2014-2-21 11:18

这根本就不是逻辑,而是在这个山寨丛林社原始会中根本不需要什么逻辑,“任天堂不服你来咬我?”
作者: zenhigh    时间: 2014-2-21 11:22

不尊重知识产权对国内IT业造成的伤害最深,这种伤害要花很多年才能平复。
作者: firesun    时间: 2014-2-21 11:30

引用:
原帖由 弟弟等等 于 2014-2-21 09:56 发表
我的理解是 :
只要不涉及到 拿拷贝来卖钱,就不算犯罪
游侠网和tgbus经常放很多ROM免费给玩家下载
厂商可以给他们发律师信,要求删除,但是  不能告 他们索赔。
这个是避风港原则,做流量网站规避版权的黄金方案。
作者: ddr911    时间: 2014-2-21 13:34

引用:
原帖由 quki 于 2014-2-21 01:40 发表
规避版权的事如果做足,再加上足够好的律师团队,也确实没啥问题啊

gameloft就有专门的团队负责这个,每部作品都会拿去让他们衡量和定夺哪些可以有哪些不能,最后既山了寨,也不用被告
。。。这算不算有文化的臭流氓?
作者: journeyan    时间: 2014-2-21 13:52

呵呵,这逻辑
作者: ddr911    时间: 2014-2-21 14:27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任天堂真打官司的话,是告91还是那个掌上什么的,还是两个一起告?
作者: 模拟器高手    时间: 2014-2-21 14:35

中国的文化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农村文化,连个公测概念都没有,随地胡乱大小便的地方,还谈什么私有版权?扯淡
作者: 弟弟等等    时间: 2014-2-21 20:32

苹果商店上发现侵权游戏的,都是通知官方下架,仅此而已。没听说赚到的美金给吐回来的。
作者: klmnopq16    时间: 2014-2-2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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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公权大于私权,只要人多,什么事都能做
作者: wcj1122    时间: 2014-2-21 21:05

绿动体感什么的当初还不是一边有人骂一边卖...
作者: shigeru    时间: 2014-2-21 23:22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这是真聪明,你们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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