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不打算继续缴纳专利使用费用的任天堂起诉了专利所有者Magnavox,强调Odyssey上的Table Tennis游戏不过是对美国物理学家William Higginbotham在1958年发明的电子游戏始祖——示波器上的Tennis for Two的山寨产物,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废掉Ralph Baer的专利权。但法院裁定“Tennis for Two并未采用视频信号,也不能算是视频游戏”,认定此项专利合法,任天堂败诉,不得不继续缴纳专利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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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前面的事
这惹人眼红的成功自然又引来了新一批的山寨者,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任天堂:1977年,任天堂初次试水家用机市场(红白机FC诞生于1983年)即创造百万销量的“Color TV Game 6”就是一款自带6个略有区别的版本Pong(任天堂称之为“Light Tennis”)的产品,次年的升级版“Color TV Game 15”则换汤不换药,以搭载15个Pong的改版和两个可从机体上取下的有线手柄为卖点,创造了另一个百万销量(皆是在日本市场取得的成绩)。
当然,任天堂并不认为自己山寨了Pong,它甚至名正言顺地购买了授权——只是授权方并不是雅达利,而是强调“雅达利的成功也不过是建立在对我们的山寨之上”的另一家游戏行业先驱——Magnav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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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虽然几年前就知道这事儿,但今天才知道最详细的细节......作者: kingcai 时间: 2013-8-9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