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业评] 吴律师的5分钟有关游戏版权法 [打印本页]

作者: cangying    时间: 2013-6-16 10:46     标题: 吴律师的5分钟有关游戏版权法




转自xboxskyer:http://www.xbox-skyer.com/content.php?r=3727-%E5%90%B4%E5%BE%8B%E5%B8%88%E7%9A%845%E5%88%86%E9%92%9F%E6%B8%B8%E6%88%8F%E7%89%88%E6%9D%83%E6%B3%95


最近X1的二手限制与授权风波不断,看到很多恶评和喷子,不过大多数都是基于对版权的模糊概念造成的。所以对于如此胡喷的选手和同学们,我们只能感叹中国高中大学里的知识产权普及做得一塌糊涂。

1. 游戏版权

什么是版权?其实在游戏界就是游戏制作人(独立制作个人或公司团体,与发行商约定后,版权很大可能归于发行商)对于该游戏的独占权利,其实是一堆权利的总称,与玩家有关的权利有以下几个: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其实是无形财产,但是还是属于财产这一概念的,是可以买卖的。

你复制、修改并用作商业用途的话,其实就是发行制作盗版,是违法的(用作个人用途的除外)。

2. 玩家

玩家买来游戏与游戏版权所有人是什么关系呢?

玩家购买了游戏,其实是:

向版权所有人支付了 授权使用费;可以使用(玩)这个游戏,仅限于此
向发行商/压盘商支付了游戏光盘的成本
向说明书印刷厂支付了印刷光盘和盘壳的成本
等等


大家还记得买来游戏安装时候去要确认的最终用户协议吗?
其实就是游戏发行商/版权者与游戏玩家签订的授权协议书,你不同意授权协议,那么就不能玩。

其实没有人仔细去看里面的内容,但是只要你摁了 接受 那么就代表你接受这个协议。想玩就要遵守协议内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内都不会去看里面的内容,其实大部分的协议里是包含了禁止二次销售、禁止出租的条款的。

个人行为或许没事,但是如果大量商业行为招人瞩目了,那么被发行商告上法庭指日可待,米国类似案例很多。

3. 首次销售原则与二手游戏,DRM(数字版权管理)

首次销售原则是指版权者在首次出售后,不能阻止合法购买者进行再销售。
有人一直在问,为什么买卖二手书可以,游戏却不行。
道理很简单:

书是书,书是买来的,是可以卖的(书的版权受制于首次销售原则,书是实物化的,无法简单复制)
游戏的内容是授权的(对于游戏的版权保护包括版权法与授权协议),你买的只有光盘和封套还有说明书
由于游戏与软件的的特殊性,很多国家都立法禁止租赁

所以,你卖游戏封套和说明书基本没有人管你,你有本事把光盘和内容拆开来只卖光盘,估计也没人能管得了你了。

DRM的产生,就是为了保护与管理数字化的版权的,因为数字化之后使得拷贝与修改变得容易,引入该机制可以最大程度上防止盗版与侵权的发生。
但是这个技术经过不断升级,现在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包括限制玩家进行二手交易及租借游戏。由老美带头,各国基本都通过法律,破解DRM是违法行为。


4. 微软与索尼的次世代版权政策

重点来了,看过上面的叙述各位可以清楚明白:



微软没有乱来,游戏是否可以出租、再销售,本来就是最终用户协议说了算的,就是开发商的事。
索尼在放屁,发行商才应该是真正有权利阻止二手销售的,所以发行商还是可以加任意DRM内容在光盘/电子版里面。
其实次世代索尼和微软都没有在自己和发行商的协议中对二手游戏进行限制,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微软比索尼直白,索尼比微软狡猾)
以前发行商虽然写在用户协议里,却无法切实限制个人的二手与租赁,现在通过次世代的联网与验证机制(包括DRM),他们可以了。
出来混要还的,大家已经爽了很久了,是时候听发行商的话了。
说用户协议是霸王条款的人,请从此不要再玩游戏了,除非你有心思请律师去与发行商协调条约内容。


好了,吴律师基本讲到这里,有问题欢迎回帖提问:http://www.xbox-skyer.com/content.php?r=3727-%E5%90%B4%E5%BE%8B%E5%B8%88%E7%9A%845%E5%88%86%E9%92%9F%E6%B8%B8%E6%88%8F%E7%89%88%E6%9D%83%E6%B3%95
作者: mitsuna    时间: 2013-6-16 10:49

那总结下来就是现在的微软合法,前1代的微软非法么
作者: tripx    时间: 2013-6-16 10:56

楼主为了洗地真是使出吃奶的劲啊, 看到转自xboxskyer就不用看了, 死忠洗地文.
作者: cangying    时间: 2013-6-16 11:10

引用:
原帖由 tripx 于 2013-6-16 10:56 发表
楼主为了洗地真是使出吃奶的劲啊, 看到转自xboxskyer就不用看了, 死忠洗地文.
彼此彼此!!为了黑XBOXone不也都使出浑身解数,用了吃奶的劲吗??
作者: tripx    时间: 2013-6-16 11:12

引用:
原帖由 cangying 于 2013-6-16 11:10 发表


彼此彼此!!为了黑XBOXone不也都使出浑身解数,用了吃奶的劲吗??
鄙视你! 连国外软饭都死喷微软不厚道, 就你这样的无条件洗地简直就是奴性的最好体现!
作者: cangying    时间: 2013-6-16 11:14

引用:
原帖由 tripx 于 2013-6-16 11:12 发表

鄙视你! 连国外软饭都死喷微软不厚道, 就你这样的无条件洗地简直就是奴性的最好体现!
都一样,有脸说别人?
作者: qbroid    时间: 2013-6-16 11:29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看到书跟游戏不一样就知道这是在胡扯了
作者: KoeiSangokushi    时间: 2013-6-16 11:31

STEAM ORIGIN APP STROE GOOGLE PLAY PSN
这些不要求24小时在线不要求连接体感设备才能开机不锁下载区域IP的平台全都是反人类的!
只有XBOX ONE不反人类也不违法!
作者: ro4074    时间: 2013-6-16 13:3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笑死人了,日本中古游戏摆在商场里卖多少年了,美国ebay上二手游戏交易随处可见,现在楼主你想说这些都是违法的?

另外还别拿中国的相关法律说事,对于一个既没行货又没独立发行商的地方它的相关法律有参考意义么?
作者: 便腥惊肛    时间: 2013-6-16 13:40

不是微软无能,而是索尼太狡猾
作者: cangying    时间: 2013-6-16 14:58

引用:
原帖由 ro4074 于 2013-6-16 13:37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笑死人了,日本中古游戏摆在商场里卖多少年了,美国ebay上二手游戏交易随处可见,现在楼主你想说这些都是违法的?

另外还别拿中国的相关法律说事,对于一个既没行货又没独立发行商的地 ...
这个你直接问吴律师,让他来回答你!OK?这是他回答问题的地址:http://www.xbox-skyer.com/conten ... 8%E6%9D%83%E6%B3%95
作者: cinder    时间: 2013-6-16 15:1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如果这次是索尼限二手,LZ是什么立场什么态度?可以摸着乳房回答这个问题吗?

本帖最后由 cinder 于 2013-6-16 15:12 通过手机版编辑
作者: 杀气腾腾    时间: 2013-6-16 15:18

现在国内也有微软的水军了,绝对有
作者: 风之勇者    时间: 2013-6-16 15:20

引用:
原帖由 杀气腾腾 于 2013-6-16 15:18 发表
现在国内也有微软的水军了,绝对有
从微卵狂黑竞争对手的宣传手段来看

风格越来越接近另外一家企业了
作者: ayxgaly    时间: 2013-6-16 15:23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nice
作者: 杀气腾腾    时间: 2013-6-16 15:34

说实话,微软这样一个大公司会缺少大牌律师吗?真不知道这位姓吴的律师为微软的行为辩护的目的是什么?

可以这么说,微软的这些针对xone方案肯定是合法的。

如果吴律师是一个真玩家的话,应该站在玩家的位置上,告诉微软,让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是不是应该给玩家更多的自由。
作者: ppigadvance    时间: 2013-6-16 15:40

舔菊文也值得去问答么,不是看看笑笑骂几句纱布就可以了吗?
作者: tgid    时间: 2013-6-16 15:46

这篇文章有撒意义?纱布也知道萎卵合法,还用它来说。别人喷的是萎卵不厚道,吃相太难看,贱。
作者: RinkZea    时间: 2013-6-17 16:30

其实原文链接评论区的Bigandy说的比吴律师全面多了,这篇文章根本是替微软洗地忽悠法盲的感觉
作者: tianxianbaobao    时间: 2013-6-20 10:37

微软没有乱来,是游戏爱好者乱来,是这个道理


作者: PLAYERSTATION2    时间: 2013-6-20 10:44

想问问,吴律师的律师资格证怎么来的。
作者: 便腥惊肛    时间: 2013-6-20 10:47

包片无良挖坟
作者: 代号snake    时间: 2013-6-20 10:49

根本没当回事文章,宝宝又给挖出来了~~~~~




欢迎光临 TGFC Lifestyle (http://bbs.tgfcer.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