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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科技产品“脑残粉”是社会身份的受害者? [打印本页]

作者: kiler    时间: 2012-10-6 23:37     标题: 科技产品“脑残粉”是社会身份的受害者?

从PlayStation的忠实玩家到苹果的狂热粉丝,这些“极度痴迷者”(fanboy)有时可能焦躁、易怒,但现代心理学证明,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狭隘心态的倾向。他们喜欢对网络上相互攻击性的争论煽风点火,喜欢夸大“其他产品”的微小瑕疵,通常会告诉其他产品用户“你使用的产品不行”。没错,他们就是“极度痴迷者”。


  随着圣诞购物旺季的临近,科技公司近期频繁发布新品。毫无疑问,这些“极度痴迷者”纷纷出动,像投放大量的燃烧弹一样对“其他产品”品头论足。这不仅引发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健康的人变得如此疯狂,以至于只能听进去自己使用的产品的称赞声?

  “我们”和“他们”

  从普通人变成“极度痴迷者”其实并不是一个极大的跳跃。其根源可以归结为一个存在了数十年的心理学理论“社会身份”(social identity),该理论由心理学家亨利·泰菲尔(Henri Tajfel)和约翰·特纳(John Turner)提出。

  对于该理论,简而言之,人们很本能地倾向于将自己划分为不同的群体,而这些群组只是存在着极小、毫无无意义、甚至完全是人为的差异,目的是为了 给自己营造一种属于这个世界的感觉。一旦将自己划归于某个特定的群体,他们就会显示出极大的忠诚。对于支持该群体观点的人,他们会鼎力支持,同时对“局外 者”加以歧视,尤其是属于竞争对手阵营的“局外者”。

  换言之,作为社会生物,我们在社会上倾向于将人们分为“我们和他们”。例如,民族党和共和党,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扬基棒球队(Yankees)和红袜棒球队(Red Sox)等等。我们的大脑很容易进入这种人为的区别状态。

  基于此,一些商业广告,如苹果的“我是Mac”和三星的“我是很酷的Galaxy S III用户”等,就很容易让人们进入这种差异状态,从而导致不理性的极度痴迷行为。

  这是否意味着这些科技公司是在故意煽风点火呢?不是。这里只是想说,这些产品的用户早已经有一种倾向,即彼此不喜欢,水火不容,而这种广告只是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倾向。

  “社会身份”理论称,这些“极度痴迷者”并不是有意选择让自己成为某个品牌的忠诚用户,但糟糕的是,有研究结果显示,“进去容易出来难”。一旦成为了某款产品的“极度痴迷者”,想要抽身是很困难的。

  “极度痴迷主义”胜于宗教信仰

  一旦“极度痴迷者”将自己视为某一特定群体的一员,他的忠诚度是相当可怕的。自己选中的产品绝对不会出错,而“其他产品”则绝对不是好货。对自 己选中的品牌,他人的任何指责都是异端邪说,甚至是对上帝的亵渎。而且,“极度痴迷者”通常将自己视为所选中产品的“福音传道者”。

  BBC纪录片《超级品牌的秘密》(Secrets of the Superbrands)对苹果粉丝亚历克斯·布鲁克斯(Alex Brooks)进行了测试,以判断“极度痴迷者”在看到苹果产品后的身体反应。神经科学家向布鲁克斯展示了一些图片,其中包括苹果产品的图片和非苹果产品 的图片,而布鲁克斯的大脑反应是不同的。更令人吃惊的是:当看到苹果产品照片后,布鲁克斯大脑被激活的区域,与宗教信仰者看到与所信仰内容相关图片后被激 活的大脑部分相同。

  “苹果狂热粉”在看到苹果产品后大脑被激活的区域,与宗教信仰者看到信仰内容相关图片后被激活的部分相同。
  一位精神学科学家称:“这意味着一些大品牌的科技公司已经控制或利用了用来处理宗教信仰的大脑区域。”

  我并不认为,只是一些大的科技品牌才控制或利用了该大脑区域,但这却可以说明,当自己选中的产品遭到批评或蔑视时,“极度痴迷者”为何如此疯狂地反击他们。

  “极度痴迷主义”甚至胜于宗教信仰。一旦将自己归入某个特定群体,并持续一段时间,那么你的身体就已经适应了相关功能。正如我此前所说,究竟是我们进化了科技,还是科技进化了我们?

  习惯成自然

  澳大利亚艺术家海伦·索斯(Helen South)在About.com网站发表过一篇文章,引发了一个关于Windows 8及其陌生的手势操控的有趣问题。苹果在法庭上极力保护自己的手势专利,部分原因是因为人脑的倾向已经习惯于经常使用的界面?如果一些常用的界面归苹果专 属,如点击放大,那么对于长期用户而言,要换一部手机就会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索斯在文中写道:“重新布置放刀叉的抽屉,看看在多长时间内,不会再去放刀的位置去拿叉。当来到另外一个国家,看看多久能从右侧通行适应左侧通行?”

  这种设备界面上的不同,以及“极度痴迷者”使用另一种产品时所感到的困惑,进一步突出了前文所述的“我们”和“你们”之分。

  有证据表明,一些主要的操作系统厂商也意识到该问题。例如,苹果在Mac OS X开发人员指南中称,开发人员应该使用熟悉的OS X界面组件来提供标准功能。此外,iOS开发人员数据库中也包含了同样的原则。

  不仅苹果,微软也是如此。微软在Windows 8手势指南中称,开发人员应避免使用类似的手势,以防给用户造成混淆。其实,微软几乎对Windows 8应用的每个部分都做出了规定。

  结论:

  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也不确定,但也不是在说,我们可以忍受或接受“极度痴迷者”的极端行为。俗话说的好,“别理那些‘钓鱼’的人”(发表某种言论后等待别人的攻击性回复)还是有道理的,毕竟,你无法轻易说服那些“极度痴迷者”。

  此外,当下一次有“极度痴迷者”攻击我的喜好,或者因为我发现某款产品的微小瑕疵而令他们大发雷霆时,我至少不会那么生气了,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早已被注定。

  本文编译自DigitalTrends
作者: 华丽的分割    时间: 2012-10-7 10:38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水果教名不虚传。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10-7 10:46

晚了 SONY 和 水果我都喜欢 怎么办?
作者: 田中健一    时间: 2012-10-7 12:21

果青这个倾向更明显。机器统一,安卓机器那么多,向心力不强。
作者: 风之扉    时间: 2012-10-7 13:28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AMSUNG (Galaxy S II)
引用:
原帖由 @田中健一  于 2012-10-7 12:21 发表
果青这个倾向更明显。机器统一,安卓机器那么多,向心力不强。
谁说不强,数码区不是有很多以田片为首的三棒股东么
作者: 妖怪告白    时间: 2012-10-7 13:57

说白了是人品问题再一个见识少。
作者: 飞翔的天空    时间: 2012-10-7 14:01

引用:
原帖由 妖怪告白 于 2012-10-7 13:57 发表
说白了是人品问题再一个见识少。
跟见识无关,纯人品问题
大家都有病,轻重不同而已
作者: 洒家又回来了    时间: 2012-10-7 14:0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其实大部分煽风点火的只是在钓鱼,等着看笑话而已。目前看来上钩的还是苹果用户多一些。猴群基本没啥品牌忠诚度,啥机器好就转向啥机器。是比较理性的消费者。只不过现在三星确实比较强势。才让人误会成三棒青。
作者: lukagumi    时间: 2012-10-7 14:05

脑残粉可以理解,相对应的各种脑残黑都是什么路数?
作者: 洒家又回来了    时间: 2012-10-7 14:05

引用:
原帖由 lukagumi 于 2012-10-7 14:05 发表
脑残粉可以理解,相对应的各种脑残黑都是什么路数?
无间道没看过?
作者: lukagumi    时间: 2012-10-7 14:09

引用:
原帖由 洒家又回来了 于 2012-10-7 14:05 发表

无间道没看过?
脑残黑可不是无间道,脑残黑都认为自己比脑残粉更高明,比如果黑
作者: 洒家又回来了    时间: 2012-10-7 14:12

引用:
原帖由 lukagumi 于 2012-10-7 14:09 发表

脑残黑可不是无间道,脑残黑都认为自己比脑残粉更高明,比如果黑
没这么简单,比如我就一直搞不清楚虚拟内存大神到底是果青还是果黑,不过脑残是肯定的。
作者: Gillian_Chung    时间: 2012-10-7 15:31

这种神棍文和陶宏开什么区别
作者: 山寨饭    时间: 2012-10-7 16:59

posted by wap, platform: 小米 (MI-ONE)

一直认为过分崇拜某个品牌数码粉就是傻逼,也许是生活太不充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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