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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脑] 我擦,差点又被果粉骗了,雪豹这事明明就是苹果自己的问题嘛 [打印本页]

作者: wenhan1026    时间: 2012-7-8 09:59     标题: 我擦,差点又被果粉骗了,雪豹这事明明就是苹果自己的问题嘛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通讯员 谈剑平 记者 戚阜生)苹果公司“iPad”商标官司以6000万美元刚了结,又面临江苏雪豹日化公司的“雪豹”商标侵权诉讼。世界IT产业巨头在中国的“接力棒官司”一时引起了包括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英国“注册”、东方卫视等国内外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

记者近日从江苏雪豹公司获悉,苹果公司于2008年10月授权北京某代理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2件第九类“Snow leopard”(英文译意“雪豹”)商标,同时又让该代理公司以他人的名义,且以“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江苏雪豹公司“雪豹电器”商标。2010年12月,国家商标局以雪豹公司注册在先为由,驳回了苹果公司的注册申请。

雪豹公司负责商标专利的副主任杜咏卫告诉记者:2008年11月,公司突然收到国家商标局来函,是关于上海某信息公司以江苏雪豹公司第九类“雪豹电器”注册商标因“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我公司该类商标注册权。雪豹公司当即就将“雪豹电器”注册商标的有关材料,报寄国家商标局。

出乎意料的是,2011年11月16日,雪豹公司收到了国家商标局关于撤销该公司第九类计算机等商品“雪豹电器”注册商标的决定。其材料上写有“北京某代理公司代理”字样,经与商标网信息对照,雪豹公司才恍然大悟。原来,申请撤销“雪豹”商标的上海某信息公司,其幕后就是苹果公司授权的北京某代理公司。至此,苹果公司一手申请注册“雪豹”商标,另一手暗中又申请撤销“雪豹”商标的“两手抓”策略昭然若揭。

为保住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雪豹公司依法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目前,其商标权仍归属雪豹公司。对此,杜主任不无担忧地向记者表示,目前雪豹公司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如果苹果公司暗夺“雪豹”商标的策略不终止,那么雪豹公司会面临撤销“雪豹”商标引发的一系列诉讼,从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至北京中级法院直至北京高院,诉讼案将连环上演。

杜主任认为,“雪豹”商标争夺战与“iPad”之争本质截然不同。在雪豹公司名下的42件“雪豹”商标中,第三类“雪豹”商标已于2008年3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苹果公司早就知道“雪豹”商标已被中国公司注册,也应知道驰名商标受保护不能翻译使用,是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和惯例。而且在2010年12月国家商标局以雪豹公司注册在先为由,已经驳回了其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软件、移动电话等全部商品的2件“Snow leopard”商标的注册申请。可是,苹果公司仍坚持发布以“Snow leopard”为名的操作系统,还正式把中文版的《雪豹操作系统支持与疑难解答》作为“经典教材”,宣传其侵权的“雪豹操作系统”,甚至以“预装雪豹系统”为卖点销售其笔记本电脑,最近还在宣扬“预装雪豹系统,运行流畅”。

雪豹公司认为,苹果公司明知故犯,尤其是其“两手抓”策略,干扰了一家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还将使其研发的“雪豹无水印染控制软件、“雪豹触摸屏电脑广告机”、“雪豹移动ERP”等产品,连同投资三千余万的江苏雪豹电器有限公司,以及从事计算机软件研发的上海雪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组成的产业链,从此丧失“雪豹电器”商标的使用权。

据介绍,雪豹公司先后创建了多家科研机构,与复旦大学联合研制的高科技FE生物酶干刷牙膏号称世界领先,旗下投资的“雪豹罐业”、“雪豹电器”、“雪豹数码”和“雪豹软件”等系统就是由“雪豹”商标构建的产业链,失去该商标权对雪豹公司的损失不言而喻。

业内专家分析,中国已经成为苹果全球第二大市场。如果苹果公司此番对雪豹商标的“两手抓”策略得以成功,第九类“雪豹”商标将易主,由苹果取而代之。作为本土民营企业,雪豹公司揭竿而起沉着应战,选择起诉苹果公司保卫“雪豹”商标,虽以鸡蛋碰石头胜负难料,但将会使苹果这艘全球IT巨舰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更加规范。

据雪豹公司透露,近日又有新证据发现,所有起诉证据已整理就绪。据悉,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定于7月10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他们将会向法庭提交新发现的证据。截止发稿,法院尚未收到苹果公司方面的应诉材料。
作者: wenhan1026    时间: 2012-7-8 10:00

服了某些果粉颠倒是非的能力了,果然新闻还得自己看
作者: iso900nan    时间: 2012-7-8 10:42

而且起诉赔偿只要了几万块,争面子和权力系列
作者: syo7o8    时间: 2012-7-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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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果粉不要脸的程度真的令人无语的地步了
作者: wgwg12345    时间: 2012-7-8 11:12

请四大天王进来辟谣!
作者: phoenie    时间: 2012-7-8 12:00

果粉也是转载嘛,又不是自己写的新闻。。。
作者: wpang    时间: 2012-7-8 12:23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ad

233赔钱妥妥的,这事儿不就和维冠那一样吗,人家也不是故意注册的ipad,这个也是。。。
作者: oldtype    时间: 2012-7-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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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98年哥要找微软赔偿?
作者: heven2004    时间: 2012-7-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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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新闻了,苹果确实无耻,这事和维冠有点不同,最开始是苹果2008年为了注册商标单方面找代理公司申请撤销别人已持有的雪豹商标。雪豹公司是2011年底才知道这事情,整个诉讼过程也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商标,并没有打算讹钱,如果这都可以洗地的话,我只能说有些果青不要脸到极致了
作者: rb    时间: 2012-7-8 13:08

我觉得只是改认清,商战就是商战,一个公司在商战上什么龌龊的手段都会用,无论它是不是令人尊敬的大公司。
作者: 魔龙封印    时间: 2012-7-8 13:12

赞同ls,商战就是商战,雪豹公司就应该让苹果赔个6000万美元,弄个几万意思意思做什么
作者: wpang    时间: 2012-7-8 13:1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ad
引用:
原帖由 @heven2004  于 2012-7-8 12:34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看完新闻了,苹果确实无耻,这事和维冠有点不同,最开始是苹果2008年为了注册商标单方面找代理公司申请撤销别人已持有的雪豹商标。雪豹公司是2011年底才知道这事情,整个诉讼过程也 ...
唯冠那事儿当时苹果也起诉了,说他们商标三年没用要求撤销使用权,区别就是还多了一道买卖商标的事儿,如果法庭认定苹果买的商标不包括大陆唯冠的,那事儿就和现在这个一样了,其实这种情况没啥说的,人家商标先注册了你还想用就只能花钱和人家谈,天经地义的,苹果以前在别的国家类似的事儿也很多,最后都是花钱了事儿,这回也妥妥花钱。
作者: sumeru    时间: 2012-7-8 13:17

引用:
原帖由 oldtype 于 2012-7-8 12:2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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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98年哥要找微软赔偿?
那是codename,开发代号,不是商标. 之所以用城市名就是因为城市名字在大部分国家是很难被注册商标的,可以避免类似纠纷.
作者: 啤酒    时间: 2012-7-8 14:46

几个阴酸刻薄果青集体噤声了?
作者: Eurydice    时间: 2012-7-8 14:49

引用:
原帖由 rb 于 2012-7-8 13:08 发表
我觉得只是改认清,商战就是商战,一个公司在商战上什么龌龊的手段都会用,无论它是不是令人尊敬的大公司。
在商言商美
作者: 约翰法雷尔    时间: 2012-7-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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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一开始怎么说的?没怎么关注。
作者: 飞翔的天空    时间: 2012-7-8 14:57

引用:
原帖由 啤酒 于 2012-7-8 14:46 发表
几个阴酸刻薄果青集体噤声了?
四大天王只是小心眼脸皮厚而已,又不傻,没法洗地的时候,会假装看不见的
作者: CrazyT    时间: 2012-7-8 15:03

这SB公司总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作者: refo    时间: 2012-7-8 15:51

苹果的行为其实就是正常的商业手段

能不花钱搞定的,何必要花钱呢

只是为商业手段洗地就太搞笑了
作者: gogogo    时间: 2012-7-8 19:12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四大天王是哪四大,我怎么数出六七个233
作者: 契卡    时间: 2012-7-8 19:59

蚊锤串蝶?
作者: 第七个男孩    时间: 2012-7-8 20:02

引用:
原帖由 约翰法雷尔 于 2012-7-8 14:5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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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一开始怎么说的?没怎么关注。
约片最先出现,表示没关注,不了解情况
作者: 段暄    时间: 2012-7-9 00:48

这个。。。G o v确实有胆量!支持!:D
作者: lionheart007    时间: 2012-7-9 01:11

苹果公司于2008年10月授权北京某代理公司以“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江苏雪豹公司“雪豹电器”商标。
2011年11月16日,雪豹公司收到了国家商标局关于撤销该公司第九类计算机等商品“雪豹电器”注册商标的决定。


3年不使用,直接撤销,完全合情合理合法。人4年前就已经申请撤销了,这雪豹公司还完全不当回事,以为能用钱摆平,没拿出半个电器产品出来。
后来知道是苹果要求撤销的才追悔莫及,结果人家法律程序都已经走完了。现在才想起雇枪手煽动民众情绪,晚矣。
而且这枪文水平也忒低了,全篇都是“从雪豹公司获悉”、“雪豹公司认为”、“雪豹公司刘主任说”、“据雪豹公司透露”。
我操,你采访不到苹果你也采访一下商标局和法院啊。这记者学没学过新闻学常识啊,单一消息来源的新闻能信吗

[ 本帖最后由 lionheart007 于 2012-7-9 01:26 编辑 ]
作者: 到哪儿都用这ID    时间: 2012-7-9 09:03

引用:
原帖由 契卡 于 2012-7-8 19:59 发表
蚊锤串蝶?
喷了
串 大还混迹数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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